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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10年期以上 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至全国
北京商报· 2025-10-30 17:00
政策核心内容 - 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由局部扩展至全国,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范围全面接轨 [1][3] - 试点期限设定为三年,为产品创新和政策优化提供窗口期 [1][4] - 单家理财公司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提高至该机构上年末净资本扣除风险资本后余额的5倍 [3] 试点发展历程 - 2021年9月试点启动于“四地四家机构”,单家机构规模上限为100亿元 [3] - 2022年3月试点范围扩展至“十地十家机构”,原有4家试点机构规模上限提升至500亿元,新增6家机构上限为100亿元 [4] - 截至目前,养老理财产品共有51只 [7] 产品设计与创新 - 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的长期限产品 [1][7] - 产品投资策略主要配置低波动、高信用等级的固收资产,并辅以适度权益类资产,整体风险等级多为R2(中低风险) [7] - 支持在购买、赎回、分红等环节进行灵活设计,并研究建立转让、质押等服务机制以解决流动性痛点 [7][8] 机构运营与管理 - 理财公司参与试点需符合开业满三年、经营管理审慎、具备较强长期投资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审慎监管要求 [3] - 支持理财公司为投资者开立专属养老理财账户,提供专业顾问咨询服务 [7][8] - 支持符合条件的理财公司探索设立养老专门部门,加大在人员团队、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投入 [8] 市场影响与意义 - 政策将引导社会资金向养老资产转化,促进金融与养老产业的深度融合 [4] - 为理财市场和资本市场引入更多“长期资金”,支持金融市场和养老产业发展 [5][6] - 增加养老金融产品多元、灵活的供给,有助于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险体系 [9]
金融监管总局:稳步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
证券日报· 2025-10-30 16:29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共二十二条 以推动理财公司做好养老金融 [1] - 政策目标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助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2] 试点范围与机构资格 - 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扩大至全国 试点期限为三年 [1] - 试点机构扩大至符合开业满三年 经营管理审慎等条件的理财公司 [1] - 试点额度提高至各试点机构上年末净资本扣除风险资本后余额的五倍 监管总局可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调整 [1] 产品设计与投资方向 - 支持理财公司完善养老理财产品设计 丰富产品形态 [2] - 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 支持投资与养老特征相匹配的长期优质资产 [2] - 加大对健康产业 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 [2] 金融服务与风险管理 - 为投资者提供养老理财账户 养老理财顾问咨询 信息查询等多样化养老金融服务 [2] - 压实理财公司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在产品端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完善收费模式 [2] - 在投资端坚持审慎稳健的投资策略 健全风险化解机制 [2] - 养老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等应通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理财行业平台进行 [2]
养老理财迎来新机遇:金融监管新规推动行业深化发展
搜狐财经· 2025-10-30 16:23
政策发布与意义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10月30日正式发布《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标志着养老金融体系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1] - 政策旨在引导理财公司聚焦主业,推动金融资源精准滴灌养老领域,构建多元化养老保障体系 [1] - 此举预示养老理财业务将告别零散试点,进入规范、透明、可持续的全新发展周期 [1] 试点扩容与准入机制 - 政策打破地域与规模限制,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由局部区域推向全国,并设定为期三年的试点期限 [3] - 参与试点的理财公司需满足开业满三年、经营管理审慎、具备较强长期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审慎监管要求 [3] - 单家理财公司养老理财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被提高至该机构上年末净资本扣除风险资本后余额的五倍 [3] 业务统筹与协同 - 理财公司若同时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与个人养老金理财业务,其新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可自动纳入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 [3] - 这一设计打通了两种养老金融产品之间的壁垒,简化了业务流程,为投资者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购买产品提供便利 [3] 内部治理与考核机制 - 要求理财公司健全长期考核机制,将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等指标纳入投资人员和销售人员的考核评价与薪酬体系 [4] - 坚决摒弃单一使用当期收益、短期收益或规模排名的短视化评价标准,引导机构从追求短期规模转向注重长期价值创造 [4] - 支持符合条件的理财公司探索设立养老专门部门,并在人员、投研、风控和IT系统上持续加大投入 [5] 监管激励与市场环境 - 监管评级中对长期限产品规模占比较高的公司予以适当加分的激励措施,引导资源向具备长期投资管理能力的机构倾斜 [5] - 此举旨在形成良性市场竞争环境,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微观基础 [5] 产品创新与设计 - 鼓励发行长期限产品,支持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的养老理财产品 [6] - 支持在购买、赎回、分红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并提出将产品收益领取与健康、养老照护等实际养老场景有机结合 [6] - 未来的养老理财产品可能成为能够对接养老社区、护理服务、健康管理等实体资源的综合解决方案 [6] 费率优惠与流动性安排 - 支持对养老理财产品的管理费、销售费和托管费等实施费率优惠,以降低投资者持有成本 [7] - 研究建立产品转让、质押等服务机制,以应对投资者在长期持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流动性需求 [7] 顾问服务与生态构建 - 支持理财公司依法依规提供养老理财顾问咨询服务,并要求履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7] - 通过优化信息查询平台,加强与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确保信息透明度与可得性 [7] - 这一系列举措共同构建了覆盖养老财富管理全流程的服务闭环,标志着业务从产品销售向客户综合服务的转型 [7]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养老理财业务试点扩至全国
券商中国· 2025-10-30 15:38
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新规,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试点期限为三年 [1] - 试点机构范围扩大至符合开业满三年、经营管理审慎等条件的理财公司 [2] - 试点额度提高至各试点机构上年末净资本扣除风险资本后余额的五倍 [2] 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衔接 - 新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可自动纳入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加强了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统筹衔接 [3] - 试点范围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范围保持一致 [3] - 该政策是对2021年9月开始的“四地四家机构”试点及后续扩围的进一步深化 [3] 养老理财产品市场现状 - 截至目前,理财公司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共51只,建信理财和工银理财发行数量最多,均为11只 [4] - 部分试点地区披露规模:青岛市截至今年上半年末销售规模达61.1亿元,北京市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有12.1万投资者,持有金额为281.6亿元 [4] 产品设计与服务优化方向 - 鼓励试点机构发行10年期以上或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的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 [5] - 支持在产品购买、赎回、分红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以匹配投资者个性化需求 [5] - 支持为投资者开立养老理财账户并提供顾问咨询服务,同时要求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5] 行业规范与考核机制 - 要求理财公司建立健全长期考核机制,将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纳入考核,不得单一使用短期收益或规模排名等标准 [7] - 强化产品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并健全风险化解机制 [7] - 规定除养老理财产品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外,其他理财产品不得使用“养老”字样,“养老”成为相关产品名称专属 [7]
养老理财业务试点扩至全国!
证券时报· 2025-10-30 15:08
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 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 试点期限为三年 [1] - 试点机构扩大至符合开业满三年、经营管理审慎等条件的理财公司 [1] - 试点额度提高至各试点机构上年末净资本扣除风险资本后余额的五倍 [1] 试点发展历程与现状 - 试点范围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范围保持一致 新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可自动纳入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 [2] - 试点始于2021年9月 首批为"四地四家机构" 后逐步扩大至10地10家理财公司 [2] - 截至目前理财公司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共51只 建信理财和工银理财发行数量最多均为11只 [3] - 部分试点地区披露规模 例如青岛市截至今年上半年末销售规模达61.1亿元 北京市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12.1万投资者持有金额为281.6亿元 [3] 产品与服务创新方向 - 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等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 [4] - 支持在养老理财产品购买、赎回、分红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 以匹配投资者个性化养老需求 [4] - 支持为每位投资者开立养老理财账户 记载份额变动 协助进行养老资金储备和规划 [4] - 支持理财公司投资与养老特征相匹配的长期优质资产 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 [4] 行业管理与规范 - 要求理财公司建立健全长期考核机制 将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纳入考核评价和薪酬体系 不得单一使用当期收益等短期评价标准 [5] - 除养老理财产品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外 其他理财产品不得使用"养老"字样 "养老"成为相关产品的名称专属 [5]
养老理财业务试点扩至全国!
证券时报· 2025-10-30 15:05
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试点期限为三年 [1] - 试点机构扩大至符合开业满三年、经营管理审慎等条件的理财公司 [1] - 试点额度提高至各试点机构上年末净资本扣除风险资本后余额的五倍 [1] 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衔接 - 试点范围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范围保持一致 [3] - 理财公司可同时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业务 [3] - 新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可自动纳入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 [3] - 自2021年9月启动试点以来,试点范围从“四地四家机构”逐步扩大至全国十地和十家理财公司 [3] - 截至目前,理财公司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共51只,其中建信理财和工银理财发行数量最多,均为11只 [3] - 部分试点地区披露规模:青岛市截至今年上半年末销售规模达61.1亿元,北京市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有12.1万投资者持有产品,金额为281.6亿元 [3] 产品设计与服务要求 - 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的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 [5] - 支持机构在养老理财产品购买、赎回、分红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 [5] - 支持为每位投资者开立养老理财账户,记载份额变动情况 [5] - 支持提供养老理财顾问咨询服务,但需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5] - 支持理财公司投资与养老特征相匹配的长期优质资产,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 [5] 风险管理与考核机制 - 要求理财公司建立健全长期考核机制,将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纳入考核评价和薪酬体系 [7] - 不得单一使用当期收益、短期收益或规模排名等评价标准 [7] - 强化产品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健全风险化解机制,统一平台管理 [7] - 《通知》发布后,除养老理财产品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外,其他理财产品不得在名称或销售文件中使用“养老”字样 [7]
利好!金融监管总局 最新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5-10-30 14:34
10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导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事关理财公司服务养老产业发展重要文件来了! 该通知提出,支持理财公司在坚守职能定位、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以债券、股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衍生品等多种方式投资养老领域资产。养老理财 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试点期限三年。对养老理财产品实施一定费率优惠。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者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等长期限养 老理财产品。支持理财公司与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持牌资管机构在专户管理、运营托管、交易执行等方面依法开展合 作,实现优势互补,更好服务养老产业发展。 以下为重点内容: 1.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试点期限三年 稳步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试点期限三年。 2.支持在合规条件下以债券、股票等多种方式投资养老领域资产 在投资方式上,支持理财公司在坚守职能定位、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以债券、股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衍生品等多种方式投资养老领域资产。 3.对养老 ...
从局部到全国、鼓励发行10年期以上产品!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大提速
北京商报· 2025-10-30 14:17
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实现从局部到全国的跨越式扩容,10月30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继2021年"四地四家机构"试点启动后,历经多次扩围,此次政策明确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展至全国,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范围全面接轨, 试点期限设定为三年。本次扩容不仅打破地域限制,更在机构准入、规模上限、产品设计等方面全面升级,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者最短持 有期5年以上等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分析人士指出,未来三年试点期既为产品创新留出空间,也为政策优化提供窗口,将推动形成更加成熟、规范的养老 理财市场格局。 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 为进一步提升覆盖面,本次《通知》中最大的亮点便是全国试点正式落地,具体来看,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范围一 致,试点期限延长至三年。 在完善养老理财产品和服务方面,本次《通知》也在产品形态、收费模式、产品流动性方面进行了完善。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者最短持有 期5年以上等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支持试点机构依法在养老理财产品购买、赎回、分红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更好匹配投资者个性化养老需求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
中国新闻网· 2025-10-30 13:13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共包含二十二条内容 [1] - 《通知》涵盖稳步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完善产品设计、探索多样化服务等六方面要求 [1] - 政策旨在推动理财公司做好养老金融,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2] 试点范围与机构资格 - 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扩大至全国,试点期限为三年 [1] - 试点机构范围扩大至符合开业满三年、经营管理审慎等条件的理财公司 [1] - 试点额度提高至各试点机构上年末净资本扣除风险资本后余额的五倍,监管总局可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调整 [1] 产品设计与投资策略 - 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支持理财公司投资与养老特征相匹配的长期优质资产 [2] - 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 [2] - 完善养老理财产品设计,丰富产品形态,综合考虑所投资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与投资者风险偏好 [2] 金融服务与内部管理 - 为投资者提供养老理财账户、养老理财顾问咨询、信息查询等多样化养老金融服务 [2] - 理财公司需持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1] - 养老理财产品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等应通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理财行业平台进行 [2] 风险管控与监管要求 - 压实理财公司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在产品端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完善收费模式 [2] - 在投资端坚持审慎稳健的投资策略,健全风险化解机制 [2] - 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督促指导,抓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 [2]
《2025中国养老金金融白皮书》发布 助力中国从“储蓄社会”迈向“长期投资社会”
证券日报网· 2025-10-30 13:07
白皮书发布与核心内容 - 贝莱德建信理财与中国建设银行联合发布《2025中国养老金金融白皮书》[1] - 白皮书系统分析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养老金体系结构及产品供给现状[1] - 报告强调资本市场在养老金体系中发挥关键作用,是推动长期投资和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1] 调研数据与国际视角 - 白皮书基于覆盖全国33个省份、15000个样本的问卷调研[1] - 调研深入分析居民养老规划意识、储蓄与投资行为及产品偏好[1] - 报告旨在通过数据洞察和国际比较推动行业对养老金体系建设的长期关注[1] 公司战略与行业观点 - 公司将养老业务作为战略重点,依托建行集团的客户基础与渠道优势[2] - 公司计划引入全球成熟的资产配置理念、养老投资策略与风险管理框架[2] - 公司将持续完善养老金投资研究体系,发展多资产配置与智能化投资工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