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养老理财业务试点扩至全国
券商中国·2025-10-30 15:38

政策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新规,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试点期限为三年 [1] - 试点机构范围扩大至符合开业满三年、经营管理审慎等条件的理财公司 [2] - 试点额度提高至各试点机构上年末净资本扣除风险资本后余额的五倍 [2] 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衔接 - 新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可自动纳入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加强了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统筹衔接 [3] - 试点范围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范围保持一致 [3] - 该政策是对2021年9月开始的“四地四家机构”试点及后续扩围的进一步深化 [3] 养老理财产品市场现状 - 截至目前,理财公司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共51只,建信理财和工银理财发行数量最多,均为11只 [4] - 部分试点地区披露规模:青岛市截至今年上半年末销售规模达61.1亿元,北京市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有12.1万投资者,持有金额为281.6亿元 [4] 产品设计与服务优化方向 - 鼓励试点机构发行10年期以上或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的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 [5] - 支持在产品购买、赎回、分红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以匹配投资者个性化需求 [5] - 支持为投资者开立养老理财账户并提供顾问咨询服务,同时要求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5] 行业规范与考核机制 - 要求理财公司建立健全长期考核机制,将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纳入考核,不得单一使用短期收益或规模排名等标准 [7] - 强化产品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并健全风险化解机制 [7] - 规定除养老理财产品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外,其他理财产品不得使用“养老”字样,“养老”成为相关产品名称专属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