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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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近日公司已经完成了收购远景钨业股权的资产过户交割
证券日报网· 2025-12-19 11:13
证券日报网讯12月19日,中钨高新(000657)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实控人、控股股 东已作出明确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并严格遵守、积极履行相关承诺。目前,公司已通过股权托管方式管 理香炉山、新田岭和瑶岗仙三家钨矿山企业,有利于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近日,公司已经完成了 收购远景钨业股权的资产过户交割,标志着实控人中国五矿正在积极履行资本市场承诺,将优质资产注 入上市公司,有利于消除存在的部分同业竞争情形。对于剩余三家钨矿企业的注入安排,公司将按照承 诺,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
沈阳机床(000410.SZ):拟放弃本次收购南京二机商业机会
格隆汇APP· 2025-12-09 12:05
经公司审慎分析研判,拟放弃本次收购南京二机商业机会。公司放弃收购南京二机商业机会后,通用技 术集团将从整体战略规划出发,实施南京二机商业机会的收购。通用技术集团已根据前次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函,及时向公司书面告知商业机会,已履行承诺函中的义务,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格隆汇12月9日丨沈阳机床(000410.SZ)公布,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称"通用技术集团"或"控股股东")《关于投资商业机会的通知函》,本次交易标的为南京二机齿轮 机床有限公司68.87%股权(简称"商业机会")。由于南京二机齿轮机床有限公司(简称"南京二机")主 营业务为齿轮机床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与公司同属金属切削机床行业,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可能。通用 技术集团根据2024年11月22日出具的《关于避免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及时 告知商业机会。 ...
重大资产重组!A股公司,最新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5-12-08 15:40
交易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拟与间接控股股东苏豪控股集团进行资产置换 [1] - 拟置入资产为苏豪控股集团持有的江苏苏豪中嘉时尚有限公司54.00%股权 [1] - 拟置出资产为公司持有的江苏舜天化工仓储有限公司100.00%股权及锦泰期货有限公司2.27%股权 [1]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 - 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将以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 [5] 交易背景与同业竞争问题 - 2023年7月 根据江苏省国资委要求 五家省属贸易企业重组整合至苏豪控股集团 [3] - 公司随原控股股东舜天集团一并无偿划转给苏豪控股集团 [3] - 此次划转导致公司与苏豪控股集团及其控股的其他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3] - 苏豪控股集团已出具承诺 将在取得控制权之日起三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4] - 集团计划形成三家贸易相关上市公司专业化分工 苏豪时尚将专注于服装相关业务 [4] - 本次交易后 同业竞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集团将继续推进解决 [4] 交易目的与预期影响 - 公司以存量资产换入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及协同效应的股权资产 [5] - 交易旨在优化资产结构 提升资产盈利能力 [5] - 加快公司服装业务板块发展 实现资源有效配置 [5] - 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竞争优势 [5] 交易状态与公司信息 - 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 交易双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 [5] - 交易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协商 并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5] - 截至12月8日收盘 公司股价报6.1元/股 总市值报26.77亿元 [6]
连云港:控股股东拟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至2030年底
新浪财经· 2025-12-05 08:37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延期 - 连云港控股股东港口集团拟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期限从原定的2025年底延长至2030年底 [1] - 该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股东港口集团需回避表决 [1] - 公司董事会已于12月5日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 [1] 承诺背景与现状 - 港口集团于2020年12月作出承诺 计划在2025年底前将满足条件的泊位资产注入连云港 [1] - 截至目前 连云港新圩港等公司或相关泊位资产尚未满足注入条件 [1] 延期影响评估 - 公司认为此次承诺期限延长符合相关规定 [1] - 公司评估该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 - 公司评估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出具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 补充承诺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26 04:19
公告核心观点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出具了新的补充承诺函 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最终期限从原定的2025年底延长至2028年底 [1][4][6] 原承诺情况与履行进展 -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间接控股股东辽港集团及控股股东营口港集团此前均已出具承诺 目标是在2025年底前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1][2] - 承诺履行已取得进展 包括成功完成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 并将部分符合条件资产纳入公司体系 对暂不满足注入条件的资产则通过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实现规范运营 [3] 补充承诺的原因 - 部分同业竞争资产因盈利能力、资产权属完善度等方面存在瑕疵 尚未完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法定条件及公司基本收益要求 预计难以在原承诺的2025年底前彻底解决 [4] 补充承诺的主要内容 - 新承诺在相关业务资产盈利能力满足上市公司基本收益要求且资产权属清晰的前提下 承诺主体将通过资产重组、业务调整、优化托管管理模式等合法合规方式 尽最大努力在2028年底前解决实质性同业竞争问题 [6] 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11月25日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 [7][15][16][17]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于2025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9][14] 补充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 此次补充承诺有利于稳定公司经营发展预期 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0]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5 17:59
董事会决议与审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8次临时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2][3]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其中《关于实际控制人、间接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补充承诺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4][7] - 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李国锋、魏明晖、黄镇洲、张弘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5][6] - 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得全体董事8票同意通过[8]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背景 -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间接控股股东辽港集团及控股股东营口港集团曾于2020年及2022年出具承诺,目标在2025年底前解决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11][12] - 承诺履行已取得进展,包括成功完成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并将部分资产通过委托管理协议规范运营[13] - 因部分资产在盈利能力、权属清晰度方面存在瑕疵,预计难以在2025年底前完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14] 补充承诺的核心内容与影响 - 新补充承诺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最终期限从2025年底延长至2028年底[15][16] - 承诺方将在资产满足盈利能力、权属清晰等法定条件前提下,通过资产重组、业务调整或优化托管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15][16] - 补充承诺有利于稳定公司经营发展预期,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19] 相关审议程序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于2025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7]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8]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18 17:13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4点00分,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3050号紫藤宾馆 [6]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至15:00 [7][8] 临时提案增加情况 - 提案人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其单独持有公司65.21%的股份 [2] - 提案于2025年11月14日书面提交至股东大会召集人,原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2日公告 [2] - 临时提案内容为《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议案》 [3] 控股股东承诺变更核心内容 - 变更原因包括房地产市场行情发生较大调整,部分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且亏损风险高,注入公司可能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4] - 另一原因为政策法规变化,地产集团作为城市保障类企业,需适应城中村改造、旧区改造等政策的新要求 [14] - 变更后承诺对IRR低于8%的项目,中华企业可放弃受让及受托开发,地产集团可寻求其他第三方合作或自行开发 [14][15] - 对于前次重组未注入的地块或项目,若不适宜注入的因素消除且具备开发条件,将参照新承诺执行 [15] 相关审议程序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审议通过该议案 [10][17][18] -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认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7] -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17]
久之洋:华之洋公司的业务范围集中在光电跟踪探测系统、特种电视系统等
证券日报网· 2025-11-12 13:11
公司与华之洋关系 - 公司明确表示与华之洋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1] - 华之洋公司业务集中在光电跟踪探测系统、特种电视系统、水利工程检测设备、多轴模拟转台等领域 [1] - 双方业务范围及目标市场存在显著差异,未形成业务重叠 [1] 业务合作与产品应用 - 华之洋公司是公司良好的合作伙伴 [1] - 公司生产的红外和激光产品已应用于华之洋公司的光电跟踪系统 [1] 控股股东承诺与协议 - 公司控股股东华中光电研究所早期已与公司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1] - 该协议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 [1] - 协议明确约定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1]
华宝股份:控股股东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作出公开承诺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12 08:41
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 - 控股股东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作出公开承诺,具体内容详见IPO期间披露的招股书相关公告 [1] - 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持续严格遵守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独立经营、规范运作 [1] - 公司建立了公司治理监督机制,对关联交易、控股股东行为等进行制度化管理,以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1] 信息披露 - 如未来出现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久之洋(300516.SZ):公司与华之洋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格隆汇APP· 2025-11-12 08:08
公司与华之洋关系 - 公司与华之洋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1] - 华之洋公司业务集中在光电跟踪探测系统、特种电视系统、水利工程检测设备、多轴模拟转台等领域 [1] - 华之洋公司业务与公司核心产品及目标市场存在显著差异 未形成业务重叠 [1] - 华之洋公司是公司良好的合作伙伴 公司生产的红外和激光产品已应用于华之洋公司光电跟踪系统 [1] 控股股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华中光电研究所早期已与公司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1] - 该协议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 [1] - 协议明确约定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