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审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8次临时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2][3]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其中《关于实际控制人、间接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补充承诺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4][7] - 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李国锋、魏明晖、黄镇洲、张弘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5][6] - 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得全体董事8票同意通过[8]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背景 -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间接控股股东辽港集团及控股股东营口港集团曾于2020年及2022年出具承诺,目标在2025年底前解决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11][12] - 承诺履行已取得进展,包括成功完成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并将部分资产通过委托管理协议规范运营[13] - 因部分资产在盈利能力、权属清晰度方面存在瑕疵,预计难以在2025年底前完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14] 补充承诺的核心内容与影响 - 新补充承诺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最终期限从2025年底延长至2028年底[15][16] - 承诺方将在资产满足盈利能力、权属清晰等法定条件前提下,通过资产重组、业务调整或优化托管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15][16] - 补充承诺有利于稳定公司经营发展预期,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19] 相关审议程序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于2025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7]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