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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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防并举根治违规炒股
经济日报· 2025-12-03 23:24
案件处罚与监管措施 - 某证券公司副总裁陈某涛因非法买卖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被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4515.05万元 并处以9030.1万元罚款 罚没合计约1.35亿元 同时被采取8年及5年两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监管执法呈现精准性和针对性 采取“没一罚二”的经济处罚与资格罚并重 极大提高违法成本并有效防止违法者再犯 [1] - 监管部门对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零容忍 综合运用经济处罚和资格限制等手段 从“管行为”逐步升级到“管生态” [1] 违规行为特征与暴露的问题 - 陈某涛非法买卖股票时间跨度长达10余年 利用职务便利获取32个证券账户交易信息 并控制8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手法隐蔽复杂 [2][3] - 案件暴露出部分证券公司内控管理存在漏洞 合规意识淡薄 风控制度成为摆设 对从业人员长期违规行为毫无察觉 [2] - 部分从业人员敬畏不足 未能抵御利益诱惑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2] 行业治理与改进方向 - 遏制违规需从“为什么他敢”和“为什么他能”两个根本入手 [2] - 解决“为什么他敢”需要证券公司筑牢内部控制防火墙 完善监测、自查及问责机制 在准入和晋升中更重视职业道德 强化合规文化 [2] - 治理“为什么他能”需要监管运用“科技+监管”新模式 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 对异常交易进行早期识别和精准监控 使隐蔽违规无所遁形 [3] - 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需要遏制从业人员侥幸心理 树立监管权威 维护市场公平 [3]
年内多位券商高管炒股被罚 罚没1.35亿!前券商副总裁接超级罚单
深圳商报· 2025-12-01 05:19
案件核心处罚与违规事实 - 江苏证监局对某证券公司前副总裁陈某涛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515.05万元并罚款9030.1万元,合计罚没1.35亿元,同时采取两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合计13年 [1] - 陈某涛利用职务便利获取32个证券账户交易信息,控制8个账户进行趋同交易,趋同买入股票585只,趋同买入金额8.59亿元,盈利1875.04万元 [1] - 陈某涛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控制16个账户累计交易股票3.34亿股,交易金额45.44亿元,盈利2640.01万元 [1] 行业监管趋势与背景 - 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职业操守和合规意识直接关系到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其失职问题始终是监管部门稽查重点 [2] - 最近几年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老鼠仓"等行为被监管层严厉打击 [2] 同类处罚案例 - 今年11月,时任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行为,买入股票金额9亿元,被黑龙江证监局罚款470万元 [3] - 今年5月,华泰证券分管投研系统建设的负责人邵某因"老鼠仓"行为被吉林证监局处罚 [4] - 同月,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海鹏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没收违法所得213.14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213.14万元 [4]
11年牟利千万,被罚没1.35亿,某券商前副总裁违规炒股细节曝光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30 15:10
案件核心事实 - 江苏证监局对某证券公司前副总裁陈某涛开出合计1.35亿元的罚单 并采取两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分别为8年和5年 [1] - 当事人陈某涛出生于1963年 自1999年8月起在该证券公司任职 先后担任副总裁等职务 涉案期间系证券从业人员 [5] - 当事人主要存在两项违法事实:一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有关证券交易 二是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 [5] 具体违法行为与数据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2日 陈某涛利用职务便利获取32个相关账户交易信息 控制8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趋同买入股票585只 趋同买入金额8.59亿元 趋同交易盈利1875万元 [5] - **违规买卖证券**:2011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2日 陈某涛控制16个证券账户买卖证券 累计交易股票3.34亿股 交易金额45.44亿元 盈利2640万元 [5] - 两项违法行为合计没收违法所得4515.05万元 并处以9030.1万元罚款 总计罚没1.35亿元 [10][11] 监管处罚依据与申辩结果 - 江苏证监局认定 陈某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构成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违规买卖证券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现行《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构成相应条款所述违法行为 [6] - 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 称曾为金融行业作出贡献且罚款金额远超其负担能力 请求将罚款倍数调减至一倍 [8] - 江苏证监局经复核后不予采纳 认为其申辩理由非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 且量罚已综合考量任职情况、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交易金额及违法所得等因素 符合过罚相当原则 [9][10] 行业监管趋势与同类案例 - 本次1.35亿元罚单是今年以来第二张亿元级罚单 也是年内券业“老鼠仓”最高金额罚单 [13] - 2024年证监会严肃查办59起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 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并开展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专项治理行动 [14] - 近期其他同类案例包括:黑龙江证监局对某证券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处以470万元罚款 [13] 安徽证监局对某头部券商信息技术经理李某鹏合计罚没426.28万元 [13] 吉林证监局对某头部证券公司负责人邵某合计罚没107.57万元 [13] - 2024年证监会提及的两起典型“老鼠仓”案件:对湘财证券高管孙某祥开出1800余万元罚单并采取5年市场禁入 [14] 对某资管公司投资经理刘某义“老鼠仓”行为处以近6500万元罚没款 [14] - 业内人士指出 监管对券业“老鼠仓”等违规炒股行为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大 态度持续强化 [15]
证券从业人员十年违规炒股案曝光,交易逾2700万元仅获利18万终被罚
观察者网· 2025-11-20 08:10
案件概况 - 证券从业人员芦璇因长达十年的违规炒股行为被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8.13万元并处以18万元罚款 [1] - 该从业人员自2007年3月进入证券行业,先后在光大证券和国都证券任职 [1] - 违规行为发生在2013年7月至2023年1月期间,借用其母亲在东北证券和光大证券开立的账户进行股票买卖 [1] 交易细节 - 涉案账户累计交易金额达2773万元,但最终盈利仅为18.13万元 [1] - 年化收益率不足2% [1] 行业监管与法律适用 - 芦璇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版及现行《证券法》关于从业人员不得持有、买卖股票的明确规定 [2] - 监管部门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体现对此类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2] - 证券从业人员掌握信息优势,禁止其炒股是维护市场公平的基本要求 [2]
一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十年被罚 曾任职光大证券国都证券
中国经济网· 2025-11-20 06:47
案件基本情况 - 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芦璇在2007年3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期间先后任职于光大证券和国都证券 [1] - 芦璇于2013年7月2日至2023年1月4日使用其母亲瞿某华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1] - 案涉证券账户在东北证券和光大证券开立 总成交金额为27,731,658.64元 [1] 违法事实与处罚结果 - 芦璇通过其母亲账户买卖股票盈利181,275.50元 [1] - 该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1] - 北京证监局决定没收芦璇违法所得181,275.50元 并处以180,000元罚款 [2] - 芦璇在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调查 [2]
光大证券营业部员工违规炒股被罚
新浪证券· 2025-11-12 03:10
违规事件概述 - 光大证券厦门展鸿路营业部证券从业人员刘泽方因违规炒股被处罚 [1] - 当事人控制使用"刘某红"、"刘某辉"、"刘某昆"账户进行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 [1] - 总成交金额为39,141,591.80元,交易最终亏损139,803.64元 [1] 处罚决定 - 厦门证监局对刘泽方处以45,000元罚款 [1] - 该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及现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1]
“换马甲”违规炒股红线不能碰
经济日报· 2025-10-08 23:20
监管处罚动态 - 证监会近日对4名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最大罚没金额高达1.59亿元,并实施5年证券市场禁入 [1] - 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此次天价罚单再次清晰划出从业人员的行为底线 [1] 违规行为动因与特点 - 部分从业者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他人账户、通过层层嵌套的马甲身份入市炒股,试图大捞一笔 [1] - 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缘由包括内部管控缺位、自我约束缺乏、守法意识淡薄以及从业者的侥幸心理 [1] 监管应对策略 - 监管部门坚持"零容忍"政策,对违规炒股的打击追溯历史更久、追责处罚更严,未来应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2] - 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精准发现能力,让隐蔽违规交易无所遁形 [2] - 重点关注违规炒股背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一旦涉嫌犯罪则严厉移送司法 [2] 行业内部管控要求 - 部分券商内控管理存在漏洞,证券公司需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内部监测、自查自纠及问责机制 [2] - 对投行、资管、自营等关键岗位员工实施重点监督,严格控制其可获取的信息范围 [2] - 通过健全内部管控体系,在从业人员与股票交易之间筑起隔离墙,从物理空间和操作流程上切断违规交易可能性 [2] 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 证券从业人员应提高认知,其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直接关系市场公平公正及普通投资者利益 [3] - 从业人员需摒弃侥幸心理,拒绝非法诱惑,让讲规矩、守诚信成为行动自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生态 [3]
证监会重拳出击!1.59亿罚单揭露违规炒股案细节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02 09:19
监管处罚概况 - 监管近期披露4则针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案件处罚力度大、违规时长长、处罚对象身份特殊,成为市场焦点 [1] - 2019年至2023年五年期间,证监会共查办67起从业人员违法炒股案件,对139人作出行政处罚 [2] - 2024年证监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66名从业人员及7家证券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合计104名从业人员被点名 [2] 展翔违规案详情 - 展翔因违规炒股被证监会罚没1.59亿元,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4] - 此为监管年内针对同类案件开出的最大罚单,刷新近年以来单案最高处罚金额纪录 [1][4] - 展翔在2018年2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买卖多只股票 [4][5] - 违规时长超6年,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实施阶段 [5][6] 金亚平违规案详情 - 民生证券在职保代金亚平被罚没超千万元,合计罚没金额约1001万元 [1][5] - 金亚平从业17年违规炒股16年,2008年3月至2024年10月间持续使用他人账户交易股票 [1][5] - 违规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实施阶段,是近年"问题保代"中唯一因个人证券交易行为遭重罚者 [1][12] - 金亚平目前已被列入保代分类名单C(处罚处分类)和名单D(暂停业务类),因受罚被暂停执业 [11] 其他从业人员处罚情况 - 邓纬安通过他人交易相关公司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17.50万元,并处罚款35万元,合计罚没约52.50万元 [5] - 赵友强在2016年5月及2023年11月期间通过他人交易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7万元,并处罚款25.67万元,合计罚没约32.67万元 [5] - 四人合计被监管罚没约1.7亿元,四人申辩均被监管驳回 [6] 金亚平执业背景 - 金亚平自2008年6月起在民生证券登记为一般证券业务,2012年10月起登记为保荐代表人 [9][10] - 作为资深保代,金亚平参与的保荐项目类型丰富,涵盖首发(IPO)、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等 [13] - 成功保荐3家企业实现首发上市,包括天奈科技(688116 SH)、寒锐钴业(300618 SZ)和ST八菱(002592 SZ) [14] - 2016年因八菱科技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作为时任保代之一的金亚平被深交所出具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5][16] 监管趋势分析 - 监管态度鲜明"零容忍",一次性公布四起处罚案例,彰显系统性、常态化打击违规行为的决心 [7] - 监管已明确将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后续监管将更加严格,处罚力度持续加大 [7] - 监管手段更加精准化、系统化,从业人员投资行为将被纳入常态化监测 [7] - "穿透式追责"成监管常态,对违法行为实施长期追溯 [6]
证监会重拳出击!1.59亿罚单揭露违规炒股案细节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02 09:09
监管处罚概况 - 监管近期披露4则针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案件特点包括处罚力度大、违规时长长、处罚对象身份特殊 [1] - 2019年至2023年五年期间共查办67起从业人员违法炒股案件 对139人作出行政处罚 [2] - 2024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对66名从业人员和7家证券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合计104名从业人员被点名 [2] 展翔违规案件 - 展翔因违规炒股被证监会罚没1.59亿元 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4] - 此为监管年内针对同类案件开出的最大罚单 刷新近年以来单案最高处罚金额纪录 [1] - 违规时段为2018年2月至2024年10月 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 [4] - 四人合计被罚没约1.7亿元 展翔案罚没金额远超其他三人 [5] 金亚平违规案件 - 民生证券在职保代金亚平被罚没超千万元 具体为没收违法所得500.49万元并处以相同金额罚款 合计约1001万元 [1][5] - 违规周期达16年(2008年3月至2024年10月) 跨越新旧《证券法》实施阶段 [5][6] - 为近年"问题保代"中唯一因个人证券交易行为遭重罚者 [1][12] - 目前被列入保代分类名单C和D 因受罚被暂停执业 [11] 其他从业人员处罚 - 邓纬安被罚没约52.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50万元 罚款35万元) 违规行为发生在2016年5月 [5] - 赵友强被罚没约32.6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万元 罚款25.67万元) 违规时段为2016年5月及2023年11月期间 [5] - 四人申辩理由均被监管驳回 包括"投资非本人决策及资金""账户由他人控制使用"等 [6] 监管执法趋势 - 监管态度鲜明"零容忍" 彰显系统性、常态化打击违规行为的决心 [7] - 采取"穿透式追责" 对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实施阶段的情况进行追责 [6] - 后续监管将更加严格 处罚力度持续加大 监管手段更加精准化、系统化 [8] - 从业人员投资行为将被纳入常态化监测 [8] 金亚平执业背景 - 金亚平自2008年6月起在民生证券登记为一般证券业务 2012年10月起登记为保荐代表人 [9] - 作为资深保代参与项目类型丰富 涵盖首发、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等 成功保荐3家企业上市 [13] - 2016年因八菱科技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被深交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14][15] - 保荐的八菱科技为A股历史上首家因询价机构数量不足而中止发行的企业 [13]
又现天价罚单!展翔被罚1.59亿,一保代“上岗即炒股”16年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30 13:49
监管处罚概况 - 监管近期集中披露4则针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案件处罚力度大、违规时长长、处罚对象身份特殊,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2] - 2019年至2023年五年期间,证监会共查办67起从业人员违法炒股案件,对139人作出行政处罚 [2] - 2024年证监会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66名从业人员及7家证券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合计104名从业人员被点名 [3] 重点个案分析:展翔案 - 展翔因违规炒股被证监会罚没约15.95亿元,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5] - 其违规行为发生在2018年2月至2024年10月,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交易股票 [4] - 该案罚没金额刷新近年来单案最高处罚金额纪录,是年内针对同类案件开出的最大罚单 [2][6] - 在此之前,较高罚没金额案例包括长城证券原副总裁韩飞被罚没约1.17亿元和海通资产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刘某被罚没1.09亿元 [6] 重点个案分析:金亚平案 - 金亚平为民生证券在职保荐代表人,被罚没约1001万元 [5] - 其违规行为持续16年,从2008年3月至2024年10月,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股票 [5][7] - 违规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实施阶段,是近年"问题保代"中唯一因个人证券交易行为遭重罚者 [2][13] - 金亚平自2008年6月起在民生证券登记,2012年10月起登记为保荐代表人 [11] 其他处罚案件 - 邓纬安因2016年5月通过他人交易股票被罚没约52.50万元 [5] - 赵友强因2016年5月及2023年11月期间通过他人交易股票被罚没约32.67万元 [5] - 四人合计被监管罚没约1.7亿元,且四人申辩均被监管驳回 [6] 违规行为特征 - 违规炒股时间跨度极长,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最长跨度达16年 [7] - 监管采取"穿透式追责",成为常态 [7] - 从业人员违法时段覆盖2008年至2024年 [7] 监管导向与行业影响 - 监管态度鲜明"零容忍",彰显系统性、常态化打击违规行为的决心 [9] - 监管将更加严格,处罚力度持续加大,监管手段更加精准化、系统化 [9] - 金亚平作为在职保代被重罚,对行业起到警示作用,保代作为资本市场"守门人"更应坚守职业操守 [13][14] - 金亚平已因受罚被暂停执业,出现在保代分类名单C(处罚处分类)和名单D(暂停业务类)中 [12] 金亚平执业背景 - 金亚平是民生证券资深保代,从业13年,参与项目类型丰富,涵盖IPO、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等 [14] - 其成功保荐3家企业首发上市,包括天奈科技、寒锐钴业和ST八菱,覆盖科创板、创业板及深市主板 [14] - 2016年因八菱科技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作为保代之一的金亚平被深交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15] - 目前国联民生证券整合进展中,原民生证券240余单投行项目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公司承继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