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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聚焦:全球脊柱手术机器人市场头部企业份额调研(附Top10 厂商名单)
QYResearch· 2025-09-26 04:21
全球脊柱手术机器人行业核心观点 - 脊柱手术机器人是一种集成精准定位、三维影像导航、机械臂控制及实时反馈技术的智能辅助手术系统 能显著提升手术精度与安全性 并推动数字化、微创化和智能化手术发展 [1] - 全球脊柱手术机器人市场规模预计2031年将达到9亿美元 未来几年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19.6% [1] 市场规模与竞争格局 - 全球市场前四大厂商(Medtronic、Globus Medical、Zimmer Biomet、天智航)占据大约94.0%的市场份额 行业集中度极高 [5] - 全球前9强生产商排名基于2024年调研数据 头部企业包括Medtronic、Globus Medical、Zimmer Biomet、天智航、Brainlab等 [3] 产品类型细分 - 引导式手术机器人是最主要的产品类型 占据全球市场大约99.0%的份额 [8] 应用领域细分 - 微创手术是脊柱手术机器人的最大下游应用市场 占据大约80.7%的份额 [10] 行业发展驱动因素 - 全球人口老龄化导致骨质疏松、脊柱退行性疾病及脊柱损伤患者数量持续上升 推动微创和精准手术需求扩大 [16] - 人工智能、影像融合、导航定位和机器人控制技术进步为产品创新奠定基础 新一代机器人更轻量化、自动化和智能化 [16] - 医疗资源集中化趋势促使大型医疗集团积极投资先进设备 各国政府对高端医疗装备的支持政策保持市场高景气度 [16] - 国际龙头企业如Medtronic、Globus Medical、Zimmer Biomet等通过推出升级产品和并购合作拓展全球市场 [16] 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 脊柱手术机器人将向智能化、集成化和微创化方向发展 结合AI、大数据和机器视觉技术提升自主决策能力 [18] - 数字孪生(Digital Twin)、增强现实(AR)与混合现实(MR)技术融合将使手术规划和术中导航更加直观高效 [18] - 设备将更加模块化、轻量化 以适应中小型医院需求并降低使用和维护成本 [18] - 随着全球医疗资源整合与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脊柱手术机器人将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 [18]
歌尔股份跌2.21%,成交额10.73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4314.68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9-26 02:04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9月26日盘中股价下跌2.21%至34.98元/股,总市值1224.49亿元,成交额10.73亿元,换手率0.98%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4314.68万元,特大单买卖占比分别为13.47%和16.56%,大单买卖占比分别为26.79%和27.73% [1] - 年内股价累计上涨36.31%,近5日涨7.23%,近20日跌4.74%,近60日涨51.17% [2] - 年内3次登上龙虎榜,最近一次8月26日净买入3.89亿元,买入总额15.14亿元(占总成交额19.22%),卖出总额11.25亿元(占总成交额14.28%) [2] 业务结构与行业属性 - 主营业务构成:智能硬件54.17%、智能声学整机22.17%、精密零组件20.25%、其他3.41% [2] - 所属申万行业为电子-消费电子-消费电子零部件及组装,概念板块包括TOF、MR混合现实、谷歌概念等 [2]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股东户数34.58万户(较上期减少3.27%),人均流通股8919股(较上期增加3.38%)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1.06亿股(较上期减少2041.73万股),位列第二大流通股东 [3] - 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增持370.17万股至4358.45万股,易方达沪深300ETF增持313.18万股至3104.50万股,华夏沪深300ETF增持388.24万股至2276.43万股 [3] 财务业绩与分红 - 2025年1-6月营业收入375.49亿元(同比减少7.02%),归母净利润14.17亿元(同比增长15.65%)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49.55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17.06亿元 [3]
翔宇医疗:构建“脑机接口+”康复产业生态
证券日报· 2025-09-25 17:14
公司技术布局与研发进展 - 公司自2015年布局脑机接口技术研发,是国内最早进入该领域的康复医疗企业之一 [2] - 成立Sun-BCILab脑科学实验室,自研芯片、电极、算法及整机等核心部件,实现一体化研发控制 [3] - 2023年上半年研发投入9114.7万元,同比增长38.8%,占营业收入25.39% [4] - 截至2023年6月底新增专利117项,累计专利达1933项 [4] - 在脑机接口硬件、芯片、电极、算法及康复设备五大关键环节实现独立开发 [4] 产品开发与产业化成果 - 2023年8月集中发布13款脑机接口设备,覆盖上下肢康复训练、外骨骼机器人及认知障碍评估等领域 [1] - 脑机接口思维打字系统字符准确率达95%以上,输入耗时仅10余秒 [2] - 自主研发脑电采集装置与自有康复设备完全兼容,临床成功率优于行业组合模式 [4] - 预计2023年底获20余款脑机接口产品注册证,2026年底接近百款 [6] - 当前已获得两款脑电采集装置注册证 [6] 临床合作与生态构建 - 与康复科、神经科、精神心理科等临床专家深度合作,坚持临床需求导向研发逻辑 [3] - 联合西安交通大学、河南省人民医院等12家机构组建脑机接口康复技术创新联合体 [4] - 目标构建"脑机接口+"康复产业生态,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与临床规范 [8] 行业政策与环境支持 - 工信部等七部门提出2027年突破脑机接口关键技术,2030年形成安全可靠产业体系 [6] - 国家医保局为侵入式/非侵入式脑机接口设立专项收费项目,加速创新产品赋码与应用 [7] 战略定位与市场规划 - 公司覆盖10大门类、55大系列、上千种产品的全产业链布局 [5] - 通过脑机接口技术推动康复医疗从"被动治疗"向"主动干预"转型 [2] - 计划将脑机接口技术与全系列康复装备整合,协助医院建设专业治疗中心 [6] - 凭借先发优势拓展海外市场,目标成为全球领先康复解决方案提供商 [8]
利好!8部门联合部署!
金融时报· 2025-09-25 07:23
数字消费定义与政策框架 - 数字消费涵盖数字产品消费、数字服务消费、数字内容消费及通过数字渠道实现的消费 [1] - 政策从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围绕丰富供给、培育主体、优化支撑、营造环境4方面提出14项任务举措 [1] 数字产品消费供给 - 鼓励企业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AI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 [2] - 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研发及互联互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2] - 培育新消费品牌,推动数字国潮等品牌创新发展 [2] 数字服务消费应用 - 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休闲街区,打造沉浸式多元化消费场景 [3] - 开展人工智能+消费案例推荐,推动人工智能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 [3] - 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发展人工智能+医疗卫生以提升诊疗效率 [3] - 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 [3] 数字内容消费创新 - 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和图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推出融入博物馆藏、非遗元素的数字文创 [4] - 面向银发群体开发老年数字文化体验等智慧+新内容,推进超高清端到端全链条发展 [4] - 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精品创作,鼓励衍生授权、文化共创促进二次创作 [4] - 发展虚拟现实电影、LED数字影厅等新形态,创新微短剧+文旅模式拓展视听消费新场景 [4] 数字消费渠道拓展 - 发展智慧零售,支持实体商贸企业全方位、全渠道、全流程数字化营销 [5] - 支持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健全品质电商标准体系 [5] - 鼓励电商平台加大对产品定制生产、数智供应链、AI场景应用及偏远地区物流配送的投入 [5] - 支持垂直产业电商发展,拓展专业领域消费渠道 [5] 财政金融支持措施 -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7] - 鼓励金融机构与数字消费企业、支付企业合作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6][7] - 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 [7]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数字消费企业融资成本 [7]
数字消费项目可通过发债方式融资
北京商报· 2025-09-24 16:24
值得关注的是,在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政府性融 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数字消费企业、支付企业加强 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 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促进商业业态数字化提升、场景化改造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 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数字消费企业融资成本。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推动 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规范健康发展,统筹促进与规范、国内与国际,以更优环境推动数字消费高质量发 展。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9月24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聚焦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从4方面提出14项任务举措。其中,《指 导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促进商业 业态数字化提升、场景化改造等。 在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提升数字服务消费。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 实、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 ...
利好!八部门 重磅部署!
证券时报· 2025-09-24 14:53
政策核心观点 - 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旨在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扩大供给、创新场景、培育主体、优化支撑及营造环境,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激发社会经济活力[1][12]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 - **扩大数字产品消费**: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2][13] - **提升数字服务消费**: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休闲街区,打造沉浸式、体验式消费场景,并推动“人工智能+消费”、“人工智能+医疗卫生”等融合应用[3][13] - **创新数字内容消费**: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和图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推出数字文创,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精品创作,发展虚拟现实电影等新业态[14] - **拓展数字消费渠道**:发展智慧零售、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鼓励电商平台加大对产品定制生产、数智供应链、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及偏远地区物流配送的投入[4][15]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 -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强化基础技术研发,支持建立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16] - **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优化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数商兴农”、“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县域数字消费龙头企业和区域特色品牌[16]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打造平台载体**:鼓励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引领数字消费趋势,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数字化载体,推动步行街(商圈)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17] - **完善物流配送**:推动智慧物流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有序发展无人机支线运输和末端配送业务,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5][17] - **提升支付便利化**: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受理覆盖面和场景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考虑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需求,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18] - **强化要素保障**:鼓励盘活闲置场馆、老旧厂房发展数字消费体验中心,鼓励地方制定数字消费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并给予政策倾斜,扩大公共数据供给并探索数据融合开发[18] -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6],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7],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降低企业融资成本[8][19]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 - **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指导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发挥电商渠道优势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地方推出数字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等[20] - **推动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中外企业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数字教育等领域合作,加强“丝路电商”机制建设,支持海外优质商品和服务通过电商进入中国市场[20] - **促进规范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加强标准制定与品牌建设,探索“大数据+信用”智慧监管模式,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21]
利好!八部门,重磅部署!
证券时报· 2025-09-24 12:50
政策总体要求 - 政策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旨在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丰富数字消费场景,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激发社会经济活力[6]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 - 扩大数字产品消费,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以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并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的研发及互联互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7] - 提升数字服务消费,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休闲街区,打造沉浸式、体验式多元化消费场景,并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发展"人工智能+医疗卫生"[7] - 创新数字内容消费,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和图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推出数字文创,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精品创作,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虚拟现实电影等新业态[8] - 拓展数字消费渠道,发展智慧零售支持实体商贸企业全流程数字化营销,支持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鼓励电商平台加大对产品定制生产、数智供应链、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及偏远地区物流配送的投入[9]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 - 提升数字消费企业创新能力,强化基础技术研发支持建立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加强创新孵化基础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 - 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优化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数商兴农"、"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县域数字消费龙头企业和区域特色品牌[10]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打造数字消费平台载体,鼓励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丰富数字供给,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停车场等数字化载体,推动现有步行街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11] - 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智慧物流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有序发展无人机支线运输和末端配送业务,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加强智能取餐柜、快递柜等配送终端建设[11] - 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受理覆盖面和应用场景,引导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加强合作以提升移动支付对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的友好度和便利性[12] - 强化要素投入保障,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场馆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地方制定数字消费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并纳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扩大数字消费领域公共数据供给[12] -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3]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 - 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指导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国际消费季"等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发挥电子商务渠道优势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出数字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等优惠措施[14] - 推动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中外企业高质量开展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数字教育等领域合作,加强"丝路电商"互利共赢机制建设,支持海外优质商品和服务通过电商进入中国市场[15] - 促进规范健康发展,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加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制定,探索"大数据+信用"智慧监管模式,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15]
应用材料(AMAT.US)与格芯(GFS.US)合作,推进AI和AR光子技术
智通财经网· 2025-09-24 11:05
公司合作 - 应用材料与格芯宣布建立全新合作伙伴关系 共同推动光子技术在人工智能应用领域的发展 [1] - 双方将在格芯新加坡基地共建尖端波导制造工厂 [1] - 应用材料公司负责开发波导元件 格芯作为大规模制造合作伙伴 [1] 技术发展 - 合作重点聚焦增强现实与数字体验方向的AI应用 [1] - 将强化新加坡光子技术生态系统 [1] - 为多元应用场景与前沿技术提供支撑 [1]
刚刚,利好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5-09-24 10:53
文章核心观点 - 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数字消费的概念并确定了总体要求[1][2] - 文件聚焦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从丰富供给、培育主体、优化支撑、营造环境四方面提出14项任务举措,以激发社会经济活力[3][4][10]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 - 扩大数字产品消费: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研发及互联互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5][11] - 提升数字服务消费: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打造沉浸式消费场景,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发展"人工智能+医疗卫生"以提升诊疗效率[7][11] - 创新数字内容消费: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推出数字文创,面向银发群体开发老年数字文化体验,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等领域精品创作[12] - 拓展数字消费渠道:发展智慧零售,支持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支持垂直产业电商发展以拓展专业领域消费渠道[8][13]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 - 提升数字消费企业创新能力:强化基础技术研发,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6][15] - 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优化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培育县域数字消费龙头企业[15]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打造数字消费平台载体:鼓励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丰富数字消费供给,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数字化载体,推动全球数字创新成果首发首秀[16] - 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智慧物流建设,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加强智能取餐柜、快递柜等配送终端建设[8][16] - 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加快银行卡清算机构与国际支付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受理覆盖面和应用场景[8][17] -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8][18][19]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 - 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指导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鼓励推出数字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等优惠措施[20] - 推动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中外企业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数字教育等领域合作,加强"丝路电商"互利共赢机制建设[20]
商务部等8部门:创新数字内容消费,以数字消费新供给激发消费新需求
商务部网站· 2025-09-24 09:25
文章核心观点 - 政策旨在通过丰富数字消费供给、培育经营主体、优化支撑体系和营造良好环境,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数字消费潜力,以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和激发社会经济活力 [1][2]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 - 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 [3] - 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等研发及互联互通,并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3] - 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赋能文博场馆、旅游景区等,打造沉浸式、体验式多元化消费场景,并开展"人工智能+消费"案例推荐 [3] - 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 [3] - 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推出数字文创,并面向银发群体开发新内容 [4] - 推进超高清内容供给,支持动漫、游戏、影视、音乐、网络文学等领域精品创作,鼓励衍生授权和文化共创模式,发展虚拟现实电影等新业态 [4] - 发展智慧零售,支持实体商贸企业全方位数字化营销,支持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 [5] - 鼓励电商平台加大对产品定制生产、数智供应链、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及偏远地区物流配送等方向投入力度,支持垂直产业电商发展 [5]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 - 强化数字消费相关基础技术研发,支持建立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能 [6] - 加强数字消费领域创新孵化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6] - 鼓励电子商务园区高质量、差异化发展,打造引领创新的数字消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 [6] - 优化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开展电子商务惠民惠企活动,助力提升中小微和初创企业数字化发展效力 [6] - 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数商兴农"、"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县域数字消费龙头企业和区域特色品牌 [6]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鼓励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丰富数字消费供给,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停车场等数字化载体 [7] - 推动智慧物流建设,鼓励有序发展无人机支线运输和末端配送业务,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 [8] - 加强智能取餐柜、快递柜等配送终端建设,鼓励各地升级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加强县乡村网点数字化改造 [8] - 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受理覆盖面和应用场景,提升支付便利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以提升移动支付友好度和便利性 [8] - 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场馆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地方制定数字消费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并给予落户政策倾斜 [8] - 扩大数字消费领域公共数据供给,探索公共数据、企业数据等融合开发,形成高质量数据集和服务产品 [8] -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数字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9] - 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 [9]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 - 指导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国际消费季"等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发挥电子商务渠道优势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 [10] - 支持优质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直播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出数字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等优惠措施 [10] - 鼓励中外企业高质量开展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数字教育、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合作,加强"丝路电商"互利共赢机制建设 [10] - 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加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制定,探索"大数据+信用"智慧监管模式,鼓励电商平台依托大数据开展信用评价 [11]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数字消费监测分析体系,开展用户数字消费信心数据分析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