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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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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信披违法 维康药业与6名高管被罚1600万元
中国经营报· 2025-06-30 13:04
公司违规与处罚 - 公司及6名时任高管因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且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罚1600万元 [2] - 2020年至2023年实际控制人刘忠良通过工程设备商转出资金至个人账户,期末占用余额分别为0.78亿元、0.9亿元、1.47亿元、1.51亿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分别为5.64%、6.35%、10.43%、10.24% [3][5] - 公司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称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情况,但实际占用资金包含募集资金5400.05万元 [6] 公司治理变动 - 2024年5月起刘忠良离任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孔晓霞由总经理降为副总经理 [7] - 现任董事长为刘忠良之子刘洋,1991年出生 [7] 财务表现 - 公司2020年8月上市后业绩逐年下滑,2021年至2023年净利润分别为0.97亿元、0.49亿元、-0.09亿元 [4][9] - 2024年亏损扩大至1.47亿元,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0.2亿元,主要因产品追溯码添加和说明书更换导致销售退回 [10]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0.7亿元同比减少65.1%,净利润-0.1亿元 [11] 业务情况 - 公司核心中药产品包括银黄滴丸、益母草软胶囊等,仅益母草分散片为独家品种 [8] - 2024年销售费用2.01亿元占营业收入57.26%,研发费用0.14亿元仅占4%且同比减少66.85% [10] - 业绩下滑原因包括市场需求变化、医保政策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及研发投入周期长未产生效益 [10]
证监会出手,重罚!
证券时报· 2025-06-27 11:50
越博动力财务造假案 -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在财务造假过程中,于某、贺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证监会拟对其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 [1] 证监会打击财务造假措施 - 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证监会近年来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2] - 证监会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严防保荐、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追责等措施 [2] - 第三方主体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实施造假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证监会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对配合造假方的严肃追责 [3] 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 - 证监会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部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确立了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 [3] - 在越博动力案中对配合造假方直接处罚是证监会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后续还将综合运用直接立案处罚、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方式 [3] - 证监会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进一步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 [4]
*ST长方(300301.SZ)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
智通财经网· 2025-06-27 10:46
财务造假事件 - 公司子公司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2020年虚增利润797.78万元,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4.90% [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48亿元,占公司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40% [2] - 2021年康铭盛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销售费用548.73万元,虚增利润548.73万元,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02% [2]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58亿元,占公司当期披露总资产的9.31% [2] 收购与业绩承诺 - 2015年4月公司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等方式收购康铭盛60%股权 [2] - 2017年12月8日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康铭盛35.7454%股权 [2] - 交易对方承诺康铭盛2018-2020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5亿元、1.40亿元、1.55亿元 [2] 责任人员认定 - 李迪初作为康铭盛执行董事,直接分管财务造假实施部门,应负主要责任 [3] - 彭立新作为康铭盛财务总监,知悉部分销售返利未入账,应负直接责任 [3] - 聂卫、肖业芳分别作为康铭盛总经理和国内事业部总监,参与实施财务造假 [3] - 王敏作为公司董事长,未能有效解决子公司管控问题,应负主管责任 [4] - 刘志刚、江玮等高管未能协同解决管控问题,应负直接责任 [4] 监管处罚措施 - 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 [4] - 对李迪初处以500万元罚款,对聂卫、彭立新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4] - 对王敏、肖业芳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刘志刚、江玮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4] -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李迪初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5] - 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5]
宋清辉:一旦相关上市公司遭到立案调查 其股价大多数应声下跌
搜狐财经· 2025-05-31 17:01
立案调查概况 - 年内已有32家公司、股东或高管被立案调查,大多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少数因未按规定时限披露财报被查 [3] - 被立案公司中五成为ST公司,部分因涉嫌财务造假面临强制退市风险,如*ST东通因定期报告虚假记载被调查后股价连续两个20%跌停,年内股价腰斩 [4] - 除上市公司外,实控人、控股股东及高管也成为调查对象,如金花股份董事长因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 [4] 股价影响 - 被立案调查公司消息公布后股价大多数应声下跌,若涉及财务造假可能触发强制退市 [1][8] - *ST东通被调查后股价跌幅显著,天茂集团因未按期披露财报被立案 [4] 监管执法动态 - 2024年证监会查处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39件,信息披露违法案件249件占比34%位居首位 [8] - 监管层将加大对组织指使造假、资金占用的打击力度,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8] 后续风险 - 被行政处罚公司面临投资者索赔风险,根据《证券法》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 - 立案调查可能导致公司再融资受限,并需应对投资者诉讼 [6]
违规转让股票,京汉控股实控人田汉被证监会罚没2.16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5-23 11:52
违规转让股票及信息披露违法 - 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田汉因违规转让股票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累计罚没近2 27亿元,其中田汉个人被罚没2 16亿元 [1] - 2021年2月22日至5月12日,京汉控股通过他人账户集中竞价交易转让"奥园美谷"1 66%股份,其中0 66%违反限制性规定但无违法所得 [1] - 2021年5月26日至7月2日,田汉通过他人账户及建水泰融通过证券账户合计转让"奥园美谷"2 73%股份,其中田汉违规转让1 69%并获利1 93亿元,建水泰融违规转让0 04%并获利298 31万元 [1] 未如实披露持股信息 - 田汉通过他人账户持有"奥园美谷"期间未如实向上市公司报告实际持股和一致行动关系 [1] - 京汉控股通过他人账户持有"奥园美谷"期间未如实报告实际持股情况,导致奥园美谷2020年年报股东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1] - 2021年2月22日至6月3日,田汉和京汉控股通过他人账户合计转让"奥园美谷"4 44%股份,但未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2] 证监会处罚决定 - 对田汉没收违法所得1 93亿元并罚款2250万元 [2] - 对京汉控股处以800万元罚款 [2] - 对建水泰融没收违法所得298 31万元并罚款50万元 [2]
“光伏配件第一股”被罚1200万元,实控人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新浪财经· 2025-05-16 08:48
公司处罚情况 - 公司及实控人邹承慧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处以罚款 其中公司被罚1200万元 实控人被罚1600万元并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1] - 另有10位涉事高管被处以60万-300万元不等的罚款 [3] 信息披露违规细节 - 2019-2023年实控人邹承慧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从2 49亿元增至6 64亿元 占净资产比例从6 05%升至28 69% 但未在年报中披露 [2] - 2021-2023年公司未披露为实控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担保余额最高达9 56亿元 占净资产25 44% [2] - 2023年三季报虚增利润3357 29万元 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高达456 51% [2] - 2023年通过供应链金融业务与实控人控制企业形成2 34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占净资产10 14%未披露 [2] 其他违规行为 - 2024年4月公司在互动易平台虚假宣称"不存在被ST风险" 但同年6月即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3] - 2024年6月已知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涉诉及资产拍卖事项 但迟至7月8日才披露 [3] 市场反应 - 处罚公告次日 R爱康1股价单日下跌10%至0 09元 总市值缩水至4 03亿元 [4] 公司背景 - 公司成立于2006年 2011年作为国内首家光伏配件企业登陆深交所主板 曾为太阳能边框全球销量冠军 [1] - 业务从太阳能边框制造延伸至电站运营与组件领域 实控人邹承慧任董事长 [1]
财报存虚假记载,ST联创遭罚60万元 实控人已被监管多次“点名”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15 15:25
公司违规行为及处罚 - 公司因收购上海鏊投股权事项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导致2017年至2019年半年度财报虚假记载 [1] - 上海鏊投2016年至2018年通过体外资金和虚假业绩虚增营业收入累计达8.9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累计达4.56亿元 [1] - 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李洪国罚款30万元并实施5年市场禁入,对副董事长邵秀英罚款15万元 [2] 公司实际控制人监管历史 - 实际控制人李洪国近年来多次被监管机构处罚,包括2022年5月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和深交所通报批评 [2] - 2019年因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华安新材增资事项,李洪国等高管被采取警示函措施 [3] - 2022年10月李洪国再次因2016年和2021年信息披露问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3] 公司经营现状 - 公司表示当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将加强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 [2] - 公司已形成完整的氟化工产业链,涵盖基础原料、制冷剂、聚合物和精细化学品 [3] - 2023年一季度实现收入1.61亿元(同比增长12.2%),归母净利润501.64万元(同比扭亏) [3]
600811,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最新通报→
证券时报· 2025-02-28 13:20
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调查进展 - 证监会初步查明东方集团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 涉嫌重大财务造假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 该案正在调查过程中 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并依法严肃处理 [1] - 2023年6月2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证监会对东方集团立案 [1] 监管机构对财务造假的立场 -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 [1] - 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 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坚决出清此类公司 [1] - 2024年证监会查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 同比增长17% 居各类案件数量之首 [1] 案件后续影响 - 东方集团多次发布公告指出 若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存在强制退市风险 [1] - 证监会强调将强化行政 民事 刑事立体追责 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