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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12 11:3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IFLYTEK CO,LTD [4] - 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6日 2008年5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2680万股普通股 [3] - 注册资本为2311692581万元 全部为普通股 [20] - 法定住所为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5]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8] 经营宗旨与范围 - 经营宗旨为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 以语音产业为切入点建设国内外著名语音研究高地和产业高地 [13] - 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销售 系统工程与信息服务 电子产品研发销售 医疗器械研发制造销售等 [14] 股份结构与管理 - 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8] -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 [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9] - 董事监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 表决权 监督建议权 股份转让权 查阅复制权等 [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3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40]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在董事不足8人 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下召开 [45]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 [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77]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108]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制定经营计划 决定管理机构设置等职权 [109] - 董事会下设战略 提名 ESG 薪酬与考核 审计等专门委员会 [12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 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 [128] 高管团队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 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132] -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 每届任期3年 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36]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 [142] 监事会运作 - 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 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 [152] - 监事会行使检查财务 监督董事高管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职权 [15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15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167] - 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 支付股东股利 [16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留存部分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 [162]
德尔未来: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12: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Der Future Science & Technology Holding Group Co., LTD [4] - 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7,282,881元 [5] - 公司于2011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3]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6][8]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整体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涵盖家具、地板、定制衣柜、木门等 [13] - 涉及石墨烯相关产品研发及新材料业务,包括石墨烯粉体、石墨烯薄膜的生产销售 [13] - 其他业务包括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及进出口业务 [1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包含独立董事 [10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58][150] - 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129] 股东大会机制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 [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6][5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78][80]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股份总数为797,282,881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0][17]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资本 [22]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 [29] 关联交易规范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114]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 [44] -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回避表决,其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82] 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3年,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36][140]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48]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信息披露及股东资料管理 [147]
西藏天路: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09 10:3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TIBET TIANLU CO., LTD,简称TTC,股票代码600326 [1][2] - 公司成立于1999年,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注册地址为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4号 [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3,334,858元,全部为普通股 [2][7] - 公司于2001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后续进行过两次非公开发行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 [51][52] -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不超过2人 [65][66] - 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78] - 外部董事人数应占董事会多数(1/2以上),包括独立董事和非职工董事 [75]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股份总数1,323,334,858股,全部为普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19]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8]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合并、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要约等 [9]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0] 经营情况 - 公司经营宗旨为做大做强公路工程主业,适度开展多元化战略,目标发展为大型综合类企业 [5] - 主营业务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材料销售等,涵盖交通基础设施全产业链 [6] - 公司可运用不超过净资产30%的资金进行投资,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净资产5% [69] 股东大会机制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下召开 [44][4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出提案 [25][54]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1/2通过)和特别决议(2/3通过),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40][45]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72][73]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大会 [73] - 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运用不超过总资产20%的资金进行投资 [70] 风险控制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包括:担保额超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 [18] - 重大交易决策标准包括:交易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产生利润超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等 [16] - 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43]
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09 10:0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XINJIANG BAODI MINING CO LTD,注册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 [4] -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2亿股,并于2023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8亿元人民币,股份总数8亿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6][21] - 公司由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包括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股东,初始认购股份6亿股 [20]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企的决策部署 [13]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名 [109] -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33][134]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具有特别审议权 [127][130][131]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原则,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16][17]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且累计总额不超过股本10% [22] - 股份回购限于减资、员工持股等六种情形,回购后需按规定时限转让或注销 [25][27]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上市首年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25% [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会计凭证等资料 [34][35]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董事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38]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质押股份需维持控制权稳定 [43][44] -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需对债务连带责任 [41]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章程修改、重大资产重组(超过总资产30%)等 [82] - 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对象担保等需股东会批准 [47]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7][36] - 董事会可决策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占总资产10%-30%的事项,超出需提交股东会 [110] 会议规则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均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60][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82]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选举必须采用该制度 [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116][118][120]
川仪股份: 川仪股份公司章程(4月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4-03 11:24
文章核心观点 该文档是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涵盖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等十三章内容,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 各章节关键要点 总则 -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商务部备案,由重庆川仪总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4 年上市,注册资本 51324.6484 万元 [2][3] -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坚持法治建设,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4][5] 经营宗旨和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是加强合作交流,引入先进设备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竞争力,取得经济效益并为社会做贡献 [6] - 经营范围包括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等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开发等一般项目,以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等许可项目 [6][7] 股份 股份发行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股同权,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集中存管 [8] - 公司发起人为多家企业,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29500 万股,股份总数 51324.6484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9][10] 股份增减和回购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11][12] - 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方式有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不同情形收购需经不同程序决议,并按规定处理股份 [12][13][14] 股份转让 - 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1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所持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特定人员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15] 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召开相关活动时确定股权登记日 [16]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等权利,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等义务,控股股东等有行为规范,公司对控股股东股份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 [16][18][19]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等职权,公司部分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24]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 2 个月内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确定地点,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4][25] 股东大会的召集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时相关方有后续召集权利 [26][27][28]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提案应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董事会等有权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29][30] - 召集人按规定时间通知股东,通知包含会议时间等内容,拟讨论董事等选举事项时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31][32] 股东大会的召开 - 公司采取措施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按规定出示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32][33][34]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等主持,会议有记录,记录应保存不少于 10 年,因特殊原因中止或不能决议应采取措施并公告报告 [35][37][38]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和 2/3 以上通过,股东按持股数行使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 [38][3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提案表决有相关规定,决议应及时公告 [40][42][45] 公司党委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五年,设置及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1%安排 [46] -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履行加强政治建设等职责,研究决定和前置研究讨论相关重大事项,有相应工作程序和督查制度 [46][47][49] 董事会 董事 - 有特定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 [50][5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辞职有相关规定和后续义务 [52][54][55] 董事会 - 公司设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对股东大会负责 [55][56]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等职权,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事项,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 [56]
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公司章程(2025年4月)
证券之星· 2025-04-03 10:22
文章核心观点 该文档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涵盖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容,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1]。 分组1:总则 -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由厦门力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20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3] - 公司注册名称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注册资本 41,068.40 万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1][2] -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等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依章程起诉相关主体 [2] 分组2:经营宗旨和范围 - 公司愿景是成为受人尊敬的世界一流光学解决方案供应商,使命是打造镜头民族品牌,专注光学镜头研产销 [3] - 经营范围包括光学仪器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等,涉及进出口业务需经批准 [3] 分组3:股份 股份发行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股同权 [4] - 公司设立时由四名股东发起,股份总数 41,068.4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 - 公司或子公司不对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资助 [5] 股份增减和回购 - 公司可依规定增加或减少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程序办理 [5][6] - 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特定情形除外,收购方式有规定 [5][6] - 不同情形下收购股份的决策程序和后续处理方式不同 [6] 股份转让 - 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7]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的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 [7] - 特定人员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负责收回,否则股东可采取措施 [8] 分组4: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9]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加股东大会等权利,也需承担遵守章程等义务 [9][11] - 股东可依法对公司相关决议和人员行为提出异议并采取法律措施 [10][11]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部分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行使 [12][13] - 公司特定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分年度和临时两种 [13] - 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3] 股东大会的召集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8][19] - 不同主体提议或请求召开的处理程序和后续安排有规定 [18][1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通知董事会并备案,董事会等应配合 [19][20]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提案应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董事会等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有时间和程序要求 [20][21] - 股东大会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对提案披露有要求 [21][22] -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一般不得变更提案,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有信息披露要求 [21][22] 股东大会的召开 - 公司采取措施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23][25] - 出席人员需按规定提供证件,授权委托书有内容要求 [24][25] - 股东大会由不同主体主持,会议有记录要求和保存期限 [26][27]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 [27][28] - 不同事项分别由普通或特别决议通过,股东按持股数行使表决权 [28][29] - 股东大会表决有多项规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通过后有实施时间要求 [35][37] 分组5:董事会 董事 - 有特定情形的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38][39]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需承担责任 [39][40] - 董事辞职有程序和生效条件,独立董事有任职和履职要求 [41][42] 董事会 - 公司设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 [44]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设立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不同 [44][45] - 董事会对不同交易事项有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行使职权 [47][56] - 董事会会议召开有时间和通知要求,决议表决有规定,会议有记录和保存要求 [57][59] 分组6: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和义务有规定 [59][60]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应制订工作细则 [60][61] - 总经理可辞职,程序和办法依劳务合同规定,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61]
恒瑞医药: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5年4月)
证券之星· 2025-04-02 13:20
文章核心观点 该文档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涵盖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容,对公司组织和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运作规则 各部分总结 总则 -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以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 [1] - 公司于 1997 年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2000 年在上交所上市,后续将在港发行 H 股 [1][2] - 公司注册名称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连云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2][4] 经营宗旨和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是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建成现代化抗肿瘤药、麻醉镇痛药生产基地,保障股东权益 [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制造、医疗器械研发销售、化工产品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等 [5] 股份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股同权,股票面值 1 元,A股和 H 股分别存管和托管 [5][6][8]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 13285 万股,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后股份总数为【】股,含 A 股和 H 股 [8]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和程序 [9][10][11] - 股份可依法转让,有转让限制规定,董事、监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特殊要求 [12][13] 股东和股东会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15]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会、监督公司等权利,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金等义务 [15][18]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监事、审议报告等职权,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 [19][21] - 独立董事、监事会、持股 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应召集和主持程序 [22][23] - 提案应符合规定,股东会通知包含会议信息,召开时保证正常秩序,股东可出席或委托代理 [24][26][28]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和特别决议,表决有相关规定,决议应及时公告 [38][39][44] 董事会 - 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有任职资格限制,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45][46]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被撤换,辞职有相关规定 [47][48][50] - 公司设董事会,由 9 至 13 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 [52] - 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制定议事规则,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 [53][5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行使多项职权,副董事长协助工作 [54][55] - 董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有通知和表决规定 [54][55][56] 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58] -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有条件限制,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总经理(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58][59] - 总经理(总裁)行使多项职权,应制订工作细则,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 [59][60] - 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协助总经理(总裁)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事务,高级管理人员违规需担责 [60]
浙江华远: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4-02 12:1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由浙江华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1735250975C [1]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 首次公开发行63,794,118股普通股 2025年3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1] -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636号 注册资本42,529.4118万元 [1][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44][54] - 股东大会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等重大事项 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12][27][28] -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 [40]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42,529.4118万股 均为普通股 股票在深交所集中存管 [17][19]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7][28][35] - 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 回购股份3年内需转让或注销 [23][25] 业务发展 - 经营宗旨为"成为世界一流的汽车零部件专业供应商" 聚焦同步设计开发能力建设 [12] - 经营范围涵盖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零配件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等 [13] - 重大投资决策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标准包括交易金额超净资产50%或营业收入占比超50%等 [41][42] 财务政策 - 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 连续三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57][58] - 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 累计达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 资本公积金不得弥补亏损 [56]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 季度报告需在季度结束1个月内报送 [55] 风险控制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 [43] - 关联交易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审议时需经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 [30] - 禁止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 包括拆借资金、代垫费用等违规行为 [40]
瑞普生物: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证券之星· 2025-04-02 11:55
文章核心观点 该文档为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涵盖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等内容,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2][3][9] 总则 -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以发起方式设立,2010 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注册资本 46,475.4706 万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2][3]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担责,章程对公司、股东等具有法律约束力 [3] - 公司根据党章设立党组织,开展活动,为党组织提供条件,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企业发展 [3]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是以兽用生物制品和药品为畜牧业提供服务,保障其健康发展和食品安全,通过科技创新提升顾客和企业价值,回报社会、员工和股东 [3] -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和许可项目,一般项目凭执照自主开展,许可项目需经批准 [4] 股份 股份发行 - 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股同权同价 [5]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 5050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 46,475.4706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或子公司不对购股人提供资助 [5][6] 股份增减和回购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程序办理 [6]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方式和决策程序有规定,收购后股份处理方式因情形而异 [6][7] 股份转让 - 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7][8]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的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 [8] 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享有相关权益 [9] - 股东享有获得利益分配、参与股东大会等权利,提出查阅信息需提供证明,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 [9][10]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缴纳股金等义务,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11][12]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行使决定经营方针等多项职权,交易事项、担保、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达到一定标准须经其审议 [14][15][16]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 2 个月内召开,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或通知确定地点,可提供网络参会方式 [19] 股东大会的召集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 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规定时间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时,相关方有后续召集权 [20][21]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通知董事会并备案,董事会和秘书配合,费用由公司承担 [21][22]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提案应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董事会等有权提案,临时提案需提前 10 日提交,召集人 2 日内公告 [22] - 股东大会通知提前 20 日(年度)或 15 日(临时)公告,包含会议时间等内容,拟讨论董事等选举事项需披露候选人资料 [23][24] 股东大会的召开 - 公司采取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秩序,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代理人有权出席,可委托他人表决,授权委托书有规定内容 [24][25]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等主持,有会议记录,记录内容真实完整,保存不少于 10 年,因特殊原因中止或不能决议应采取措施并报告 [27][28]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标准不同,股东按持股数行使表决权,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 [28][30]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公司为股东提供投票便利,董事等候选人选举有规定,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 [30][31][33] 董事会 董事 - 有特定情形者不能担任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等的董事有比例限制 [35][36][37]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辞职有相关规定,执行职务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责 [37][38][39] 董事会 - 公司设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 [39][41] - 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部分事项,董事会可授予董事长等一定权限 [42][44][4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相关方提议,会议通知有内容要求,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 [47][49][50]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成员为董事,单数且不少于 3 人,各委员会有主要职责,可聘请中介机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 [51][53][54]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和义务有规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应制订工作细则 [53][54][5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事务,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责,应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54][55][56] 监事会 监事 -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适用于监事,董事等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职时原监事继续履职 [58] - 监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可列席董事会会议提出质询或建议,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执行职务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责 [58][59] 监事会 -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主席 1 人,监事会行使审核定期报告等多项职权 [59] -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有议事规则和会议记录 [60]
旗天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证券之星· 2025-04-02 10:51
文章核心观点 该文档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2025 年 4 月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涵盖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等内容,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1][2]。 各章节关键要点总结 总则 -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由上海康耐特光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0 年上市,注册名称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上海,注册资本 65,899.3677 万元 [3]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和公司按规定承担责任,章程对相关主体具法律约束力 [4] - 公司根据党章设立党组织并开展活动,为其提供必要条件 [4]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是通过综合建设向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和营销服务,努力建设卓越金融科技服务企业,为多方创造价值 [4] -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和一般项目(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多项业务) [4] 股份 - **股份发行**: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发起人为费铮翔等四家公司,股份总数 65,899.3677 万股,公司或子公司不对购买股份的人提供资助 [5] - **股份增减和回购**: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六种例外情形,收购方式和决策程序因情形而异,收购后股份处理方式也不同 [5][6][7] - **股份转让**:股份可依法转让,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董事等人员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特定人员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7][8] 股东和股东大会 - **股东**: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等多项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等义务,特定股东质押股份需报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10][11][12]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行使决定经营方针等多项职权,部分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为住所地或指定地点,可现场和网络投票,召开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13][14][15] - **股东大会的召集**: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同主体提议时董事会的反馈和处理程序不同,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通知董事会并备案,董事会和秘书应配合,费用由公司承担 [17][18][19]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提案应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董事会等主体有权提案,临时提案有时间和程序要求,股东大会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等内容,涉及董事、监事选举时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通知发出后一般不得延期或取消提案 [20][21][22] - **股东大会的召开**:公司采取措施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表决,股东出席需出示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会议登记册由公司制作,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等主持,会议应有记录并保存 [22][25][27]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股东按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单独计票,关联股东表决需回避,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提案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并公告 [27][28][31] 董事会 - **董事**:董事为自然人,任职有资格限制,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能被撤换,辞职有相关规定和程序,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职责和任期有明确要求 [40][41][44] - **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由 7 名董事(含 3 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职权,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确定相关事项权限和决策程序,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行使相应职权,董事会会议召开有时间和通知要求,决议表决有规定 [46][48][5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可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履行审核财务信息等不同职责 [54][55] 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义务有相关规定,首席执行官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职权,应制订工作细则,总裁、副总裁协助首席执行官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事务,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56][57][58] 监事会 - 监事任职资格与董事类似,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职致人数不足时原监事继续履职,监事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提出质询或建议,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