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财务资助
icon
搜索文档
众合科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5 12:16
财务资助概述 - 公司拟向杭州山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温瑞公司75%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降至25%,温瑞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 - 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温瑞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为600万元,山屿源环保提供1800万元资助,合计2400万元[2] - 财务资助期限为24个月,利率为一年期LPR上浮20%,山屿源环保提供连带保证责任[2]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温瑞公司主营污水处理业务,2024年经审计资产总额1.12亿元,负债总额7253.93万元,净资产3946.61万元[5] - 2024年营业收入1932.63万元,净利润516.16万元,持有4500万元污水处理收益权质押借款[5] - 交易后控股股东变更为山屿源环保,实际控制人为邵青青[4] 关联交易性质 - 因公司财务总监王美娇担任温瑞公司董事,交易完成后温瑞公司构成关联法人[3]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财务资助协议条款 - 资助方有权监督资金用途,对违约行为可提前收回款项并按日0.05%计收罚息[10] - 被资助方需按月提供财务报表,保证方承担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的连带责任[10] 财务资助规模 - 截至核查日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6.38亿元,占净资产18.72%,本次新增600万元后合并报表外资助占比0.18%[11] 独立董事意见 - 交易符合公司聚焦核心主业战略,温瑞公司经营稳定且现金流良好,资助风险可控[11] - 山屿源环保将按持股比例共同提供资助并承担担保责任[6] 董事会意见 - 山屿源环保资产负债率39%低于行业水平,具备履行担保责任的能力基础[12] - 温瑞公司拥有政府特许经营权,经营稳定性为还款提供保障[12] 保荐机构核查 -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交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13] - 《股权转让协议》已明确财务资助偿还计划[13]
恒银科技: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1:11
财务资助交易概述 - 恒银科技及实控人江浩然拟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无息无担保借款 合计金额21,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恒银科技出资17,850万元 江浩然出资3,150万元 借款期限均为3年 [1] - 借款资金用于支付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转让款19,999万元 以及契税、印花税等后续费用约1,001万元 [1] - 智筑空间为恒银科技控股子公司 恒银科技持股85% 江浩然持股15% 注册资本100万元 [4][5] 交易结构与资金安排 - 恒银科技首笔支付16,915万元 剩余935万元根据实际需要分笔支付 江浩然首笔支付2,985万元 剩余165万元分笔支付 [6][7] - 资金来源于双方自有资金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5][7] - 国民信托收到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 向恒银科技及江浩然分配信托投资本金 [4]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0反对 [2] - 恒银科技部分资助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8] - 江浩然资助适用《上市规则》6.3.18条豁免关联交易审议 仅按财务资助程序披露 [2] 子公司定位与资产处置 - 智筑空间专为承接信托贷款债权设立 作为资产处置平台管理抵押担保资产 [4] - 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房地产租赁等 无重大或有事项及失信记录 [6] - 公司通过治理体系监督子公司资金管理 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5][8] 财务影响与资金状况 - 资助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17,850万元 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3.67% [9] - 合并报表外单位借款余额为0 无逾期未收回资助 [9] - 交易预计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符合整体利益 [8]
恒银科技: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1:11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1] - 应到董事7名 实到董事7名 其中5名以通讯方式参加 [1] - 董事长江浩然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参会 由董事兼副总裁王伟代为主持会议 [1] 贷款债权受让事项 - 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以人民币19999万元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 [2] - 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认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且定价公允 [2] -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 0票反对 关联董事江浩然和江斐然回避表决 [2] 财务资助安排 - 公司向智筑空间提供无息无担保借款17850万元 期限3年 [3] - 实控人江浩然向智筑空间提供无息无担保借款3150万元 期限3年 [4][5] - 财务资助总额21000万元 用于支持子公司受让信托贷款债权 [3][4][5] - 审计委员会认为各股东按股权占比提供资助 风险可控且符合整体利益 [3][5] 股东会议安排 - 董事会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议案 [6] - 会议计划于2025年9月1日召开 具体安排详见同期披露的通知 [6]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全票通过 通过率100% [6]
恒银科技: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4 11:11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类型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由董事会召集 [3]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3点30分 地点为天津自贸试验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1日 A股股东可参与表决 [4] 投票安排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日全天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段为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段为9:15-15:00 [1] - 融资融券、转融通及沪股通投资者投票需按上交所相关监管指引执行 [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审议议案 - 唯一审议议案为《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属非累积投票议案 [2] - 该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 - 关联股东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淑琴、江浩然需回避表决 [2] 参会登记 - 参会股东需于2025年8月29日9:00-11:30及13:30-17:00期间登记 可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 [5][8]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需提供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件 [5] - 会议联系人为张雪晶 联系电话022-24828888/022-24828086 电子邮箱cashway@cashwaytech.com [5][8] 会议其他事项 - 会期半天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将出席会议 [4]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注明对议案"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投票意向 [9][11]
中威电子: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8:19
财务资助概述 - 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资金可滚动使用 [1][2] - 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 - 财务资助将用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保障业务发展 到期需归还本息 [2]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9日 注册资本1005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64.8806% 河南新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持股35.1194% [2][3] - 主营业务涵盖增值电信业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与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与销售等 [3] - 2024年度审计数据显示:资产总额3809.93万元 负债总额456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750.07万元 营业收入2809.99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5万元 [4] 关联方情况 - 河南新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 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4] - 新投信息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原因为国有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 存在实际困难 [4] 风险控制与董事会意见 - 新电信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 能够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 [1][5] - 董事会认为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5][6] - 新电信息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6] 财务资助规模 - 除本次2000万元财务资助外 公司目前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710万元 本次提供后总余额将达371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7% [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6]
中威电子: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08:1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10:3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 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3名 其中杨洒以通讯方式出席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洒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表决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1] - 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监管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5年1-6月经营实际情况 [1] -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 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 - 以2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表决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议案 关联监事杨洒回避表决 [2] - 担保目的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求 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 - 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 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 - 以2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表决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议案 关联监事杨洒回避表决 [2] - 财务资助目的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求 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资助 [2] - 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风险可控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 -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3] 日常关联交易追加 - 以2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表决通过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议案 关联监事杨洒回避表决 [4] - 追加额度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符合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4] -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4] -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4]
中视传媒: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视北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08:08
财务资助安排 - 中视传媒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控股子公司中视北方提供流动资金 贷款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 年利率不低于2.1% 期限不超过7个月 可分笔提用 借款需于2025年12月31日前还清 [1][2] - 委托贷款三方协议已正式签署 参与方包括中视传媒(委托人) 中视北方(借款人) 工商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受托人) [1][2] - 资金用途限定为中视北方日常经营周转 借款人需接受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并按时提供相关资料 [2] 协议执行机制 - 贷款发放将以《对公委托贷款通知书》记载日期为起始日 具体实施将根据中视北方的资金需求逐步推进 [1][2] - 中视北方若未按期归还本息 将按合同约定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若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 将按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3] -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 监事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对中视北方实施有效监控 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和到期偿还 [3] 财务影响 - 本次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低 风险可控 [3]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对中视北方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0元 不存在其他财务资助情形 [4]
供销大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2:12
财务资助额度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特定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3,000万元财务资助 [1] - 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 - 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开展 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 财务资助对象条件 - 被资助对象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包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2] - 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 包括借款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2] - 资助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 [2] 审批程序与风险控制 - 关联董事朱延东王永威王仁刚回避表决 董事会以4票同意0反对0弃权通过议案 [2] - 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建立内部控制审批机制 [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认为符合生产经营需要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3] 后续管理要求 - 公司将密切关注资助对象生产经营状况变化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 若总需求超13,000万元额度或有效期后仍有需求需另行审议 [2]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回对外财务资助部分款项的公告
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 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朗鑫樾)是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北盛业的参股公司,中北盛业持股45%,南京朗福持股30%,洛德基金持股25% [2] - 中北盛业在2017年以股东借款形式向朗鑫樾提供不超过70,875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8%,期限36个月 [3] - 2020年财务资助余额展期18个月且不再计息 [4] - 2022年财务资助余额再次展期24个月至2024年5月28日且不再计息 [5] - 由于房地产市场波动导致项目回款不及预期,截至2024年5月28日仍有14,095.92万元未归还 [6]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朗鑫樾成立于2017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业务 [7] - 截至2024年底,朗鑫樾资产总额12,372.09万元,负债总额29,697万元,所有者权益-17,324.91万元,2024年营收702.40万元,净亏损1,693.28万元 [9] - 截至2025年6月底,朗鑫樾资产总额11,622.88万元,负债总额28,973.88万元,所有者权益-17,351.00万元,2025年上半年营收624.79万元,净亏损26.09万元 [9] 财务资助收回情况 - 中北盛业近期收到朗鑫樾归还的500万元,截至公告日仍有13,595.92万元未归还,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1% [9] 公司累计对外财务资助情况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87,509.0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22% [11] - 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50,974.4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7% [11] - 其中对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32,878.50万元(占净资产12.10%),对朗鑫樾财务资助余额13,595.92万元(占净资产5.01%),两笔均已逾期 [11]
峨眉山A: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10:17
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董事会及2023年1月股东大会批准向控股子公司云上旅投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资助 期限不超过6年 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用于"只有峨眉山"剧场演艺项目日常运营[1] - 公司另批准向云上旅投提供375.45万元财务资助 期限不超过两年 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用于支付欠付员工薪酬及安置费用[2] - 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及四川旅投航空旅游按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川省锦弘集团因重组整合未提供担保[1] - 375.45万元资助项目中 云上旅投其他股东承诺按出资比例提供资金 公司将待其出具书面文件后执行[2] 财务资助实施进展 - 5000万元资助已于2023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5日期间分7次发放完毕 具体金额为500万元 1800万元 600万元 800万元 380万元 520万元及400万元 累计5000万元[2] - 公司近期要求云上旅投偿还2025年第二季度借款利息45.50万元 但子公司因项目暂停演出无收入来源 无法支付该款项[3] - 375.45万元资助项目中 其他股东已承诺按比例出资 公司将于近期签订借款协议并支付款项[3] 财务资助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末 公司财务资助本金总额达7956.18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4%[4] - 其中对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资助本金占净资产1.91%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资助本金2956.18万元占净资产1.13%[4]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云南天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已逾期 公司通过诉讼解决并已于2024年9月24日取得四川省高院胜诉裁定[4] 项目运营状况 - "只有峨眉山"剧场演艺项目因前期孵化及推广受阻 经营情况未达预期 出现现金流转困难[2] - 该项目于2025年6月15日暂停演出 停演后无收入来源[3] 公司应对措施 - 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加强对云上旅投的风险管理 加大催收力度[4] - 必要时将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或要求担保股东履行担保责任[4] - 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