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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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460亿元,受理案件10942件!中证协、北京金融法院最新发布
券商中国· 2025-10-31 02:28
案件受理概况 - 北京金融法院在2021年3月至2025年8月期间共受理证券商事案件10942件,其中2021年1861件、2022年3193件、2023年1759件、2024年2433件、2025年1-8月1696件 [3] - 证券纠纷收案数占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的44.47%,案件数量持续保持高位 [3] - 同期审结证券商事案件10360件,其中2021年774件、2022年3932件、2023年1954件、2024年2536件、2025年1-8月1164件,证券纠纷结案数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39.49% [3] 案件类型分布 - 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共10792件,在受理的证券纠纷案件中占据首位 [3] - 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为10768件,占比高达99.8% [4] - 其他案件类型包括证券交易合同纠纷68件、证券回购合同纠纷29件、融资融券交易纠纷18件、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15件,其余案由20件 [3] 虚假陈述行为分析 - 虚假陈述行为主要表现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其中财务造假是最常见的违法行为 [4] - 从行为目的看,虚假陈述分为诱多型虚假陈述与诱空型虚假陈述 [4] 被诉责任主体 - 被诉责任主体范围多元化,除发行人外,投资者常同时起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中介机构要求连带赔偿 [5] - 2021年3月至2025年8月,案件涉及被诉发行人共计67家,形成67个系列案件 [5] - 在67个系列案件中,除发行人外被诉主体还包括32家发行人的董监高共计198人 [5] - 被诉的中介机构总计为45家,包括证券公司11家、会计师事务所19家、律师事务所6家、评估机构5家、资信评级机构4家 [6] 案件标的金额 - 受理证券纠纷案件标的总额达459.28亿元,其中2021年88.06亿元、2022年171.63亿元、2023年111.55亿元、2024年67亿元、2025年1-8月21.04亿元 [2][7] - 证券纠纷案件的案均诉讼标的额约为419.74万元 [2] - 个案诉讼标的额对全年总额影响较大,例如2023年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标的额27亿余元,某股票回购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20亿余元 [7] 发行人市场板块分布 - 67家被诉发行人案涉市场板块分布为上交所主板20家、深交所主板16家、创业板16家、新三板10家、北交所1家、港交所4家 [6] - 除科创板外,北京金融法院审理的证券案件对所有市场板块实现全覆盖 [6] 市场新情况与新问题 - 上市公司退市叠加证券欺诈将引发索赔案件,未来可能出现更多针对退市公司的证券欺诈民事赔偿诉讼 [8] - 大股东违规减持可能引发证券欺诈索赔,违规减持可能同时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并存在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8] - 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的民事索赔逐渐增多,相关民事责任认定规则正逐步建立和完善 [9]
汇洲智能涉财务造假面临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符合条件的股民可索赔损失!
新浪财经· 2025-10-30 03:16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 - 处罚原因为公司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2] - 该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 [2]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造假行为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施 [2] - 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等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虚增业绩 [2] - 2019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收入的5.08%,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占比0.88% [2] - 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9,688.5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收入的13.42%,虚增利润总额1,777.05万元,占比8.72% [2] 投资者索赔相关信息 - 相关律师指出,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5年4月25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有权索赔 [1][3] -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应对投资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3] - 投资者参与索赔需准备股票交易对账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3] - 律师代理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前期不收费,胜诉后按赔偿款比例支付律师费 [3]
华信债虚假陈述五中介被判赔1800余万 赔偿额是这样认定的!
第一财经· 2025-10-28 12:35
案件判决核心 - 上海金融法院对上海华信国际集团债券发行文件虚假陈述案作出一审判决,五家中介机构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 案涉债券发行总金额超过400亿元,原告某农村商业银行投资本金为2亿余元 [1] - 法院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判决 [1][4] 中介机构赔偿责任 - 邮储银行、中金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各被判承担原告1.28亿元损失的5%,即各赔偿639.34万元 [2]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联合资信、中诚信国际分别被判承担损失的3%、1%、0.5%,即赔偿383.6万元、127.9万元、63.93万元 [2] - 五家中介机构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赔偿 [2][4] 案件费用承担 - 案件受理费、损失核定及专家出庭费共计约210万元,由原告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负担179.5万余元,被告承担剩余部分 [2] 损失核定方法 - 法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采用“债券价值对比法”核定非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损失 [3] - 损失核定区分发行至揭露、揭露至违约、违约至裁定破产三个阶段,综合考虑宏观因素、发行人经营情况、债券特征及重大信用风险事件 [3] - 法院认为该核定方法符合债券定价原理和市场特征,结论公平合理 [3][4] 虚假陈述行为认定 - 案涉发行文件在公司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资金往来、合并财务报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构成重大虚假陈述 [4] - 原告是在合理信赖发行文件基础上认购债券 [4] - 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被认定未尽勤勉尽责核查验证义务 [4]
胜利精密新增31.33万元投资者诉讼 前期79名原告调解获赔916.18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0-28 09:49
新增投资者诉讼 - 公司近期新增5名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 涉案金额31.33万元 已被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1][2] - 新增诉讼源于公司2022年9月收到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原告据此主张民事赔偿 [2] 前期诉讼调解进展 - 公司与前期79名投资者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和解 签署《调解协议》确认赔偿金额合计916.18万元 [1][3] -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投资者诉讼案件材料涉及总金额达1.4772亿元 [3] 其他未披露诉讼情况 -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有17起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涉及总金额约2.702861亿元 [4] - 上述17起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4% [4]
东方通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又有股民提交起诉
新浪财经· 2025-10-20 09:24
公司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1] - 造假手段为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 [1] - 2019年虚增收入6145.10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12.29% 虚增利润5222.79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34.11% [1] - 2020年虚增收入8485.06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13.25% 虚增利润5877.42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22.72% [1] - 2021年虚增收入12550.58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14.54% 虚增利润7948.22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30.35% [1] - 2022年虚增收入16052.95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17.68% 虚增利润12369.20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219.43% [1] 证券发行文件造假 -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虚假财务数据 [2] - 该次发行于2023年6月完成 发行股数106,024,096股 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992元 [2]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22,900万元罚款 [2] - 对实际控制人黄永军给予警告 并处以2,650万元罚款 [2] - 对其余相关责任人员各给予警告 并处以罚款 [2] - 证监会拟对黄永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投资者法律诉讼进展 - 律师已代理部分股民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1][3] - 暂定索赔区间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 并在2025年4月14日收盘仍持有的受损股民 [3]
股民索赔迎关键期 三家公司诉讼时效告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6 13:33
扬子新材证券虚假陈述案 - 公司因2018年至2020年期间隐匿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虚增收入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 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分别高达约1.97亿元和约3.63亿元,且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2] - 2020年公司通过构造虚假交易循环虚增营业收入约1.37亿元,约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 [3]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4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3] - 该案诉讼时效仅剩最后两个月,适用于特定期间内买入并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3] 南方精工证券虚假陈述案 - 案件源于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发布关于人形机器人业务的不准确、不完整回复 [5] - 不当信息引发公司股价在后续交易日内连续多次涨停,导致市场异常波动 [6] - 公司在股价异常波动后发布的公告中,仍未对误导性内容进行澄清和纠正,致使违法行为持续 [6] - 此案凸显了新媒体环境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机制存在的重大缺陷 [6] - 该案索赔窗口尚未关闭,适用于特定期间内买入并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6] 慧辰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 - 公司存在系统性财务造假,违法行为贯穿上市前后,涉及《招股说明书》及多份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7] - 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往来、签订无实质合同等手段造假,2019年、2020年虚增利润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5.16%和60.69% [7] - 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共计处以1100万元罚款 [7] - 案件审理中,审计机构普华永道被判在3%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未承担赔偿责任 [8] - 该案诉讼时效剩最后四个月,将于2026年2月9日到期 [8]
华西证券再次因保荐业务陷入诉讼纠纷 涉事公司已退市多年
犀牛财经· 2025-10-14 06:08
华西证券涉诉案件核心信息 - 北京金融法院于2025年9月23日开庭审理陶某、韩某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 数知科技历史违规与退市背景 - 数知科技于2010年1月在创业板上市 并于2022年6月退市 [3] - 退市原因为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自2021年4月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 - 2021年12月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志勇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3] - 调查结果显示 2019年至2020年期间数知科技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实际控制人张志勇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和证券内幕交易 最终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3] 华西证券在本案中的角色与历史处罚 - 华西证券作为2020年数知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被投资者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 华西证券此前在金通灵项目中因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而受罚 金通灵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 [4] - 2024年4月 华西证券因金通灵项目被江苏证监局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 [5]
ST易事特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涉案金额23.5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9-23 10:56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ST易事特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10名自然人投资者起诉 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34,991元 [1]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2日送达《民事裁定书》 案号为(2025)粤01民初3178号 [1] - 原告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1] 诉讼程序细节 - 广州中院认定本案符合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 原告推选林龙和林东拟任诉讼代表人 [1] - 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8年3月15日 揭露日为2023年5月12日 基准日为2023年6月26日 基准价为7.06元 [1] - 各原告均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 在2023年5月12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产生损失 [1] 权利人范围认定 - 权利人范围为2018年3月15日(含)至2023年5月11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 并于2023年5月11日闭市后仍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 [2] - 但需排除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形 [2] - 如不服裁定 可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 公司影响评估 -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 - 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得润电子收到19名投资者诉讼案件,股民索赔持续征集中
新浪财经· 2025-09-23 09:17
投资者诉讼情况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12月26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2025年8月已过去8个月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 [1] - 自2025年7月起至半年度报告日陆续收到19名投资者诉讼 诉讼标的总额19万元 [1] - 截至报告日共收到证券虚假陈述27笔 总诉讼金额达8359.52万元 [1] - 索赔区间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2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的投资者 [2] 财务报告问题 - 公司自查发现2020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 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 [2] - 2023年12月30日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确认上述定期报告存在披露不实问题 [2] - 2024年4月30日公司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报相关科目进行更正 并进行追溯调整 [2] - 2024年8月31日披露更正后的2020年度财报审计报告 完成内部整改工作 [2]
东方通连续四个跌停 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09-18 23:28
公司股价表现 - 股价连续4个20%跌停 截至2025年9月18日收盘 [1] 财务造假细节 - 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及提前确认收入实现 [1] - 2019年虚增收入6145.10万元(占当期营收12.29%) 虚增利润5222.79万元(占利润总额34.11%) [1] - 2020年虚增收入8485.06万元(占当期营收13.25%) 虚增利润5877.42万元(占利润总额22.72%) [1] - 2021年虚增收入12550.58万元(占当期营收14.54%) 虚增利润7948.22万元(占利润总额30.35%) [1] - 2022年虚增收入16052.95万元(占当期营收17.68%) 虚增利润12369.20万元(占利润总额219.43%) [1] 证券发行违规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引用虚假财务数据 [2] - 发行股票1.06亿股 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992亿元 [2]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责令公司改正并给予警告 处以2.29亿元罚款 [2] - 实控人黄永军被警告并处以2650万元罚款 同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其余相关责任人员均被警告并处以罚款 [2] 投资者索赔 - 涉嫌证券虚假陈述 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 [1][2] - 索赔暂定区间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且2025年4月14日收盘仍持有者 [3] -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