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事特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涉案金额23.5万元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ST易事特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10名自然人投资者起诉 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34,991元 [1]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2日送达《民事裁定书》 案号为(2025)粤01民初3178号 [1] - 原告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1] 诉讼程序细节 - 广州中院认定本案符合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 原告推选林龙和林东拟任诉讼代表人 [1] - 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8年3月15日 揭露日为2023年5月12日 基准日为2023年6月26日 基准价为7.06元 [1] - 各原告均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 在2023年5月12日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产生损失 [1] 权利人范围认定 - 权利人范围为2018年3月15日(含)至2023年5月11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 并于2023年5月11日闭市后仍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 [2] - 但需排除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形 [2] - 如不服裁定 可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 公司影响评估 -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 - 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