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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5 17:0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9,000,000股 发行价格为58.32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1,108,08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103,717,534.12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362,465.88元 [1] -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 [1]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设立专项账户并与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85,060.10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85,060.10万元 [2] 资金置换原因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定 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员薪酬等事项确有困难时可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2] - 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支付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 不符合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的要求 [2] - 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需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纳 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存在实际操作困难 [3]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公司财务部按月编制募投项目人员费用清单 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相关费用 [4] - 经审批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款项至自有资金账户 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4] - 建立专项资金置换台账 逐笔记录交易时间账户对应项目及金额等信息 [4] - 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置换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公司及银行需配合核查与问询 [4] 资金置换影响 - 该操作是基于人员薪酬发放相关政策制度的正常处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保证薪酬发放合规性 [5] -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审批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5]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制定了相应操作流程 一致同意该资金置换安排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程序 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5] - 该安排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 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 保荐机构无异议 [5]
思瑞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3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创芯微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 - 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批准本次交易注册(证监许可〔2024〕1287号)[2]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047,535股 募集资金总额383,379,903元人民币[2] - 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93号)[2] -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监管银行签署监管协议[2]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配套募集资金总额383,380,000元人民币[3][4]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支出[4] - 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4] 自筹资金支付与置换安排 - 截至2025年8月25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现金对价676,610,500元人民币[4]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金额361,870,469.04元人民币[4] - 置换金额占预先支付总额的53.48%[4] - 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且置换时间距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4]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置换议案[6] -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置换程序合规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6][7] - 置换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未损害股东利益[6]
君逸数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3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080万股 发行价格31.33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96496.4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8683.93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87812.47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CDAA1B0394号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 - 2024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通过募投项目延期方案 将三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5年1月25日延期至2027年1月25日 [2] - 增加全资子公司君逸数联作为共同实施主体 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125.25万元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700.25万元 [4] 资金置换操作背景 - 因银行结算规定限制 人员薪酬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 无法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 [4] - 税务及社保缴纳采用银行托收方式 多账户支付影响操作效率 [5] - 为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薪酬费用 后续通过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5]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 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5] - 按月汇总自有资金支付金额 经审批后六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账户等额划转 [5] - 保荐机构对置换过程进行持续监督 可通过现场核查或书面问询行使监管权 [6] 公司治理程序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 认定该操作符合监管规定 [6][7] - 监事会认为该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未损害股东利益 [7] -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无异议意见 确认程序合规且具有合理性 [7][9]
赛伦生物: 赛伦生物: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2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6万股 募集资金净额为78,492.36万元 资金于2022年3月4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专项账户[1] - 募集资金已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监管协议[1] 募投项目概况 - 主要募投项目为"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0,000万元[2] - 该项目于2023年8月延期至2026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 并于2025年3月完成建设并结项[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通过专项报告披露[3] 资金置换原因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允许在支付人员薪酬等事项中实施资金置换[3] -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人员薪酬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 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符合规定[4] - 薪酬需按工时投入归集至不同项目 专户直接支付不便于日常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4] -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需通过银行托收支付 专户直接支付存在操作困难[4] 置换操作流程 - 人力资源部按月编制工时明细表 财务部计算募投项目应承担的薪酬费用[5] - 款项经内部审批后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账户[5] - 财务部需详细记录资金划转时间、账户及金额信息 确保资金专款专用[5] - 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置换过程 公司需配合现场核查及书面问询[5]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该议案于2025年8月25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6] - 保荐机构认为该操作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无异议[6] - 公司强调该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未改变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5][6]
*ST松发: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1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09,080,992股 发行价格为36.67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76.64元[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32,047,400.00元[1] - 募集资金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管理及用途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实施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2]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标的公司募投项目 包括恒力造船绿色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恒力重工船舶研发设计中心项目[2]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93,204.74万元[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8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94,305.86万元[3] -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350,000.00万元[3] -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3] 审批程序及专业意见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3,500,000,000.00元的议案[4]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认为公司预先投入情况符合监管规定[4] - 独立财务顾问对置换事项无异议 认为程序合规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5]
横河精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7:00
董事会决议概况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临时会议,全体7名董事出席并通过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表决 [1] - 会议审议通过五项议案,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现金管理及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1][2][3][4][5] 募集资金置换安排 - 批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置换总额为人民币26.41万元(不含增值税) [1] - 置换事项符合监管规则要求,且置换时间距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 [1]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 [2] - 资金用途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低风险产品,且不得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 [2]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临时流动资金补充 - 批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 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且可在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3][4] 募投项目支付方式优化 - 允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 [4][5] - 该安排旨在提高运营效率并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4][5]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5] - 股东大会通知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步披露 [5]
横河精密: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7:0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 [1] -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3人 由监事会主席胡赞文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6.41万元 [1] - 置换事项符合监管规则要求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1] -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1]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使用不超过3.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 -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不超过1.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 - 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3][4] 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 - 可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 - 该操作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 - 已制定相应操作流程 符合监管规则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 [5]
横河精密: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5,300,462股 发行价格为12.9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999,996.76元[2]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02,170.24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583,197,826.52元[2]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8日全部到位 并存置于专项账户[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额59,355.67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8,800.00万元[3] - 资金用途包括人员薪酬支付 外币结算 税费支出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等场景[3][4] 资金置换操作原因 - 募集资金专户无法直接支付人员薪酬 因不符合人民银行专用账户代发规定[3] - 专户不支持外币付汇业务及税费统一划扣 需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操作[4] -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需求 需通过自有资金提高支付效率[4] 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 财务部逐笔记录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垫付情况 建立明细台账[5] - 按月统计支付情况 每季度发起置换审批流程[5] - 置换需经会计师鉴证 六个月内完成资金划转[5] 资金置换影响 - 可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 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5] -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5]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该置换方案[6] - 认为该操作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管理制度[6] 保荐机构意见 - 置换事项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监管规定[7] - 保荐机构对该操作无异议[7]
横河精密: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5,300,462股 发行价格为12.9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999,996.76元[2]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02,170.24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583,197,826.52元 已全部到位并存于专项账户[2]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 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慈溪横河集团产业园产能扩建项目 项目总投资59,355.67万元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58,800.00万元[3] - 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要求[2][3]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1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2,310.58万元 支付发行费用26.41万元 合计12,336.99万元[3][4] - 具体投入方向为产能扩建项目 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用途一致[3][4]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预先投入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报告[3][4] 资金置换安排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全额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2,336.99万元 其中项目投入12,310.58万元 发行费用26.41万元[3][4][5] - 置换安排符合募集说明书事先约定 距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6] - 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6] 审批程序与机构意见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资金置换议案 认为符合监管规则要求[7] -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确认程序合规性[8][9]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确认自筹资金投入情况真实准确[7][8]
毕得医药: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1 12: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毕得医药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885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22.91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