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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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300379,可能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5 14:37
公司核心违规事实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并构成欺诈发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 [2]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2]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3] 欺诈发行与具体手法 - 公司2023年6月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其《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虚假财务数据 [3] - 财务造假手法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3]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3] 监管处罚与后续影响 - 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股票自2025年11月26日起停牌,可能被终止上市 [1] -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拟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 证监会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 [4]
突发!300379,可能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5 14:36
公司退市风险 - 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并构成欺诈发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1]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6日起停牌 [1] 财务造假详情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 [3][5]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3][4][5]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定增募集资金约22亿元,其《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的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 [5] 造假手法与责任人处罚 - 财务造假主要通过2018年12月收购的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进行 [5]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5] -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并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后续法律程序 - 证监会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6]
从“行业龙头”到立案调查,涉嫌财务造假的清越科技还有多少内幕?
凤凰网财经· 2025-11-25 13:06
公司近期重大负面事件 - 公司因涉嫌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面临强制退市风险 [1] - 公司在立案消息公布后股价次日下跌超过20%董事长随即提出千万元级回购计划 [3] - 公司此前已因业绩变脸和卷入合同诈骗案受到打击 [2] 财务违规及监管问题 - 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指出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财务核算不规范及关联交易未披露等问题 [5] - 2023年公司将募集资金转至一般结算账户购买银行理财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8]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对CTP+OLED贸易业务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营收和成本虚增1366.76万元 [8] - 公司直至2024年7月6日才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影响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性 [9] - 2023年公司与实控人近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签订工程合同并支付363万元工程款但未在半年报中披露 [10][11] - 公司2023年年报被独立董事持保留意见因子公司出口退税文件有误补税4442万元 [11] 经营业绩表现 - 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0.44亿元6.61亿元和7.53亿元归属净利润分别为5588.71万元-1.18亿元和-6949.49万元近三年累计亏损约1.87亿元 [16]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4.76亿元同比下降13.64%归母净利润亏损4335.34万元其中第三季度营收1.47亿元同比下降41.40% [18] - 公司毛利率持续下滑2023年仅为3%2024年回升至8.7%但仍远低于2022年的18.35%和2021年的24.34% [18] 业务结构与大客户依赖 - 2024年公司超七成收入依赖电子纸模组业务 [18] - 电子纸模组产品单价持续下滑从2022年的20.88元/PCS降至2024年的17.76元/PCS [19] - 2023年及2024年公司电子纸模组业务超八成收入来自单一客户汉朔科技来自该客户的收入分别为4.636亿元和4.637亿元占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9%和88%占总营收比例分别为70%和62% [20] 公司背景与行业状况 - 公司专业从事OLED等显示器件研发生产是聚焦PMOLED硅基OLED电子纸等新型显示解决方案的行业领军企业 [13] - 公司PMOLED出货量曾在2019年和2020年连续位居全球第一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3] - 公司将业绩下滑归因于中小面板市场需求疲软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下降存货减值和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17]
ST东通:因财务造假触及退市情形,股票自11月26日起停牌
新浪财经· 2025-11-25 13:02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 - 行政处罚认定公司2019年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公司2022年定向增发文件引用了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1] 退市风险与程序 - 公司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自2025年11月26日开市起停牌[1] - 若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将在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后复牌,进入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整理期届满后摘牌[1] - 公司计划安排股票转入全国股转系统等转让[1]
又一批A股公司被立案或处罚,*ST创兴、恒立退均有多名高管牵涉
第一财经· 2025-11-25 11:33
监管动态概述 - 针对A股上市公司的强监管持续进行,月内已有超10家公司被立案或处罚,涉及多家ST公司 [1] - 监管接近人士表示采取“早发现、快惩处、严纠正”原则,并给予ST公司12个月整改观察期以重拾市场信任 [1] 公司具体处罚案例:子公司违规 - 龙佰集团全资子公司龙佰襄阳钛业因9月初发生闪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被处以149万元罚款 [2] - 东江环保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因2015年取得第三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少缴税款,构成偷税,被处以所偷税款0.5倍罚款,合计202.42万元 [2][3] 公司具体处罚案例:信息披露违规 - *ST创兴因建筑装饰业务收入成本跨期导致2021至2024年年报财务数据虚假记载,以及未如实披露关联方出资情况,公司及9名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1][4] - 豪尔赛因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实控人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逮捕等事项,公司及董事长等4人被出具警示函,后因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6] - 嘉应制药因未依法披露累计金额近2.2亿元(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28.83%)的关联方资金拆借,公司及3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490万元 [6] - 智动力实际控制人吴加维、陈奕纯因未及时披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被合计罚款150万元,副总经理陈丹华因违规减持179.53万股(金额1861.35万元)被罚款80万元 [8] 公司具体处罚案例:财务造假及重大违规 - 恒立退(已摘牌)通过子公司虚构乙二醇贸易业务,在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累计虚增营收5.95亿元,虚增营业成本5.77亿元,公司及19名责任人被合计罚款3940万元,前董事长马伟进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9] - *ST创兴董事长刘鹏因涉嫌犯罪被批准逮捕,但所涉事项与公司无关 [4]
突发公告:董事长被留置
搜狐财经· 2025-11-25 02:31
公司核心事件 - 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乔文健因涉嫌职务违法被惠州市惠阳区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 [1] - 乔文健自2022年6月起任副总裁 并于2024年4月和9月先后接任总裁和董事长职务 [3] - 公司称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 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 该事项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3] 法律诉讼与财务造假 - 公司大股东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诺信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涉案金额合计约为4.13亿元 [3][4] - 原告诉称基于公司2016年和2017年披露的良好财务信息买入公司股票 格力金投买入870.42万股 金诺信买入1849.02万股 买入价格区间为16.8元/股至17元/股 [3][4] - 公司因子公司长园和业绩造假收到行政处罚 2016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50亿元和利润总额1.23亿元 2017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1亿元和利润总额1.8亿元 [4] - 截至11月13日 公司累计涉案金额达5.96亿元 其中作为被告的诉讼金额合计为5.14亿元 [5]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电网设备与能源互联网技术服务、消费类电子及其他领域智能设备、磷酸铁锂产品 [5] - 2025年前三季度 公司营业收入为54.38亿元 同比下降1.34% 归母净利润为-3.28亿元 同比下降567.01% 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02亿元 同比下降34.08% [5]
皮海洲:对北交所首单退市事件的几点思考 | 立方大家谈
搜狐财经· 2025-11-25 02:30
公司退市进程与现状 - 公司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首家退市公司,目前正在执行正式退市前的相关程序 [1] - 北交所于11月12日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可在15个交易日内提交复核申请 [1] - 公司于11月19日发布风险提示公告,表示目前没有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退市后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系统相应板块 [1] 财务造假事实与数据 - 公司通过制作虚假购销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方式虚构业务,连续七年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 - 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从1.43亿元至3.04亿元不等,占当期报告记载收入比例高达85.87%至99.39% [2] - 同期虚增营业成本金额从6465.26万元至1.63亿元不等,占当期报告记载成本比例高达83.30%至99.13% [2] 监管处罚与市场影响 - 证监会于2025年9月12日向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 公司退市作为北交所开市4年来的首单退市案例,因涉及连续七年财务造假这一恶劣事件而引发市场深思 [3] - 公司作为北交所首批挂牌上市公司,其财务造假历史贯穿新三板精选层时期,暴露出从精选层到北交所的上市质量把关问题 [4] 中介机构责任与反思 - 公司连续七年财务造假暴露出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渎职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职责 [4] - 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拟牵头设立规模约2.2亿元的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赔付投资者损失 [5] - 先行赔付做法值得肯定,但不能成为保荐机构及相关责任人逃避处罚的理由,仍需追责和重罚 [5]
华福证券再遭监管警示,作为主办券商未查明公众公司财务造假
南方都市报· 2025-11-24 10:00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厦门证监局对华福证券出具警示函 因其作为主办券商在推荐江平生物定向发行时未勤勉尽责 未能发现财务造假情形 [2] - 华福证券被指未能对江平生物信息披露文件和发行申请文件履行审慎核查职责 未能保证所出具推荐报告和核查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 [4] - 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华福证券被要求健全内控制度 落实勤勉尽责要求 提高执业质量 [4] 江平生物财务造假详情 - 2021年至2022年 江平生物通过签订虚假销售合同、虚假发货等方式虚构农产品销售业务 [7] - 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47亿元 占披露营业收入的68.62% 虚增利润总额0.59亿元 占披露利润总额的130.43% [7] - 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2亿元 占披露营业收入的64.87% 虚增利润总额0.57亿元 占披露利润总额的119.77% [7] - 江平生物在2021年9月至10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以及2023年9月披露的多份定向发行说明书中 均使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财务数据 [7][8] 华福证券其他监管处罚记录 - 2024年5月 上交所因华福证券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中 对发行人贸易业务核查不充分、尽调程序不到位 对其出具书面警示函 [9] - 2024年4月 华福证券上海自营分公司因负责人变更后未按规定及时申请换领业务许可证 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9]
中经评论:建立会计工作各负其责“明白账”
经济日报· 2025-11-24 00:08
政策核心与目标 - 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会计责任清单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加强会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1] - 政策旨在理清会计工作责任主体不明边界不清等问题使责任更加清晰明确便于遵循[1] - 最终目的在于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实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打击财务造假而非仅为追责问责[4] 会计责任主体与体系构建 - 会计工作涉及单位单位相关人员会计服务机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众多主体[2] - 构建主体明确要求清晰各方协同运行高效的会计工作责任体系至关重要[2] - 明确单位会计主体责任包括依法办理会计事务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内部监督等[2] -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需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行审计业务保持独立性[2] - 政府部门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行业协会应发挥自律监督作用[2] 具体责任规定与监管强化 - 2024年会计法进行全面修改大幅度提高处罚力度以震慑财务造假行为[1] - 通知明确规定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3] - 禁止单位以审计结果股票上市结果等作为支付审计服务费用的条件直指"或有收费"顽疾[3] - 对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人员等其他人员的行为责任进行细化规定[3] - 规定其他人员需提供真实完整原始凭证有助于追查财务造假的业务源头[3] - 监管部门需通过"长牙带刺"严格执法将法律政策落到实处[4]
【财金视野】建立会计工作各负其责“明白账”
搜狐财经· 2025-11-23 22:52
会计责任清单发布 - 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明确会计责任清单旨在压实会计工作责任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2] - 通知梳理了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形成责任清单使责任更加清晰明确便于遵循[2] - 建立会计责任清单有利于强化会计工作相关主体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2] 会计工作责任体系构建 - 会计工作涉及单位、单位相关人员、会计服务机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主体需构建主体明确、要求清晰、各方协同的责任体系[3] - 最重要的是明确单位的会计主体责任包括依法办理会计事务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内部监督等[3] -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需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行审计业务政府部门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行业协会应发挥自律作用[3] 强化监管与归位尽责 - 通知明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示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不得以审计结果等作为支付审计费用的条件直指"或有收费"顽疾[4] - 对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责任进行细化规定有助于追查财务造假的业务源头[4] - 一系列规定为相关人员明确红线防止责任推诿促进各主体归位尽责[4] 政策实施目标 - 压实会计工作责任的最终目的是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贯彻实施而非仅仅为了追责问责[5] - 监管部门需通过严格执法将政策落到实处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打击财务造假[5] - 目标是使会计工作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