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

搜索文档
登云股份: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9-01 12:18
核心观点 - 公司发布内部审计制度 旨在规范内部审计流程 强化内部控制体系 提升财务信息质量 保障资产安全 并确保合规经营 [1][2][3]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2] - 设立内审部 配置专职审计人员3人 设部长1名 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需披露负责人背景及关联关系 [2] - 内审部独立运作 不得受财务部门领导或合署办公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能力并回避利害关系 [2][3] 审计职责与范围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审制度实施 审阅年度计划 协调外部审计机构 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问题 [4] - 内审部负责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 反舞弊机制建设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4][5] - 审计范围覆盖所有经营环节 包括销货收款、采购付款、存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融资、信息披露等 [5][6] - 需将对外投资、资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列为年度审计必备内容 [5] 审计实施要求 - 内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说明审查范围、结论及改进建议 [7] - 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需督促整改并跟踪后续审查 发现重大风险需立即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 [7][8]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工作底稿需完整记录并归档 建立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6][7] 重点事项审计 - 对外投资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项目可行性评估、委托理财授权及证券投资风控 [8] - 资产交易审计需检查审批流程、合同执行、资产运营状况及担保抵押限制 [8][9] - 对外担保审计需评估担保风险、被担保方资信、反担保措施及持续监督机制 [9] - 关联交易审计需核实关联方名单更新、审批程序、定价公允性、协议合规性及潜在利益冲突 [9]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委员会需根据内审部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涵盖制度有效性、缺陷处理及改进措施 [10] - 公司需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鉴证报告 对非无保留结论需专项说明 [10][11][12] 违规处理 - 对阻挠审计、隐瞒事实、打击报复等行为 内审部可建议董事会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追究法律责任 [11][13] - 内部审计人员若存在谋取私利、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泄露秘密等行为 将受到同等处罚 [14]
*ST金泰: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11:17
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1][2] -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四)项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2] 撤销风险警示的措施及进展 - 公司成立由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 制定策略并组织实施内部控制整改 [2] - 优化采购流程审批 采购流程需经副总裁 财务总监 总裁 董事长线上审批签字后完成 [2] - 重新修订支付和用印业务审批流程 强化风控及部门责任 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 - 加强全员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培训 通过内训外训方式强化规范意识 [3] - 设立专职合规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维护与监控测试 [3] - 已与供应商签署具备法律约束力的还款协议 明确资金归还安排 [3] - 已督促供应商回款并发送律师函与敦促函 目前还款主体已还款2000万元 [3] 信息披露安排 - 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 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1][3]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30 04:06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于2014年5月5日由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股东发起设立 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位于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为代宁 [2][3] - 财务公司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 持有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97H251150001)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0988632927) 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4]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 - 财务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治理架构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预算委员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各委员会职责分工明确 [4][5][6][7][8][9][10][11][12][13] - 股东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决策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5][6][7][8]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 财务公司设立风控合规部作为日常风险管理平台 独立于业务部门 负责风险监测和合规管理 业务部门承担一线风险管理职责 包括风险识别、记录和报告 [14][15][16][17] - 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调拨、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及审计稽核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规程 包括《资金管理办法》《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稽核工作管理办法》等 [19][20][21][22][23][24][25][26][27][28] -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以科蓝软件公司开发的核心业务系统为主 包含信贷业务系统、投融资业务系统及反洗钱系统等 已制定多项信息科技管理制度 确保数据安全和系统稳定运行 [29][30] 财务公司经营与风险管理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665,834.855万元 其中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14,990.19万元 存放同业款项792,695.63万元 贷款和贴现资产3,277,240.08万元 吸收存款5,956,208.64万元 [32] - 2025年1-6月 财务公司营业净收入21,543.82万元 拨备前利润17,235.81万元 营业利润17,591.98万元 [32] - 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 未发现违反规定情形 [33][34][39] 宜宾纸业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宜宾纸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6,156.02万元 贷款余额为111,739.00万元 无贴现及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34][35][36][37] - 宜宾纸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李剑伟、杨铭、严杰回避表决 [45]
ST尔雅: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2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 [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 风险警示后续披露要求 - 公司需每月至少发布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事项解决进展情况 [1] - 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1] 公司采取的内控改善措施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并披露更正后报告 [2] -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 [2] - 加快解决涉诉票据问题,已完成600万元和解回收 [2] - 加强全员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培训学习 [3] - 完善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 [3]
华银电力: 关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1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于2005年5月10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金65亿元人民币(含750万美元) 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1956572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5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曹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 [1] - 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1] 内部控制环境 - 财务公司设立11个部门 其中业务部门4个 职能部门7个 前中后台部门岗位人员均实现有效分离 [1] - 建立由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运行机制 机构职责及岗位设置体现相互牵制审慎独立原则 [1] - 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 覆盖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关键环节 [2] 风险识别与评估 - 建立科学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覆盖各业务活动及主要风险 并定期进行评估完善 [3] - 业务部门为第一道防线 法务风控部为第二道防线 纪委办公室(审计部)为第三道防线 [3] - 加强内控及风险管理流程 提高法律合规风险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控力度 [3] 重要控制活动 - 成员单位存款业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保障资金安全 [3] - 贷款业务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和审贷分离程序 [3][4] - 票据业务审查贸易背景审慎管理保证金管理等 确保信用风险管理点面结合 [4] - 投资业务逐日监控 以固定收益为主 设立严格交易对手准入标准 [5] - 核心业务系统实现贷审会全流程管理 投资系统实现投资交易全流程管理 风险监测系统按日监测监管指标 [5] 经营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62.54亿元 所有者权益87.56亿元 吸收存款370.65亿元 [6]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98亿元(集团格式利润表口径) [6] 管理情况 - 严格按照金融法规条例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 加强风险管控和制度建设 优化业务流程 [6] - 强化流动性管控 优化资产配置结构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6] - 未发生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情形 存放资金无安全隐患 [6] 监管指标 - 各项监控监测指标符合监管机构要求 全年未发生重大经济事故及风险合规事件 [6] 存贷款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符合协议规定(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20亿元 贷款余额不超过22亿元) [7] - 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获得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金融服务和信贷资金支持 [7] - 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及信贷头寸不足而延期支付的情况 [7] 风险评估意见 - 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且稳步发展 建立较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可较好控制风险 [7] - 未发现风险管理及会计报表编制存在重大缺陷 未发现经营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7] -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7]
中材节能: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16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 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 - 注册资本47.21亿元人民币 其中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6.79亿元占比77.93%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42亿元占比22.07% [1] - 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陶铮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 [1] 经营范围 - 业务范围涵盖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及票据贴现 资金结算与收付 委托贷款及债券承销 [2] - 可开展非融资性保函 财务顾问 信用鉴证 咨询代理 同业拆借 票据承兑及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 [2] 内部控制体系 - 建立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包括授权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2][3] - 按照三会分设原则设立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4] -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批准风险管理框架 跟踪风险指标执行情况 监督信用市场操作风险 [4]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 审议内控制度及财务决算方案 任免审计部门负责人 [5] 部门职能分工 - 信贷部负责制定信贷业务计划 信用等级评定 办理授信贷款票据保函业务 [6] - 金融发展部负责流动性管理 价格管理 同业业务 投资管理及跨境资金池业务 [7] - 结算部负责建立资金结算体系 管理成员单位账户 计划财务部负责税务管理及财务预算决算 [7] - 风险部负责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合规法务管理 稽核审计部负责业务经营审计监督 [7][8] 业务风险控制 - 建立结算业务内控制度 包括账户管理 结算业务管理 存款业务管理办法 [10] - 实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机制 信贷部出具调查报告 风险部审查 信贷评审委员会审核 [13][14][15] - 贷后检查包括客户信息收集 风险预警 质量分类检查 并落实信贷管理措施 [16] - 网上金融服务系统具备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管控流程 可自动识别结算信贷业务风险点 [17][18] 经营与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29.84亿元 负债总额276.33亿元 所有者权益53.51亿元 [19] - 吸收存款余额274.08亿元 发放贷款及垫款229.47亿元 [19] - 中材节能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未披露 贷款余额2.99亿元 承兑汇票余额382.44万元 [23] 监管合规状况 - 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在合理范围内 未发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情形 [21][23] - 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执行有效 资金流转风险控制良好 信贷业务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18][20]
中远海特: 关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47
财务公司基本概况 -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2009年12月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初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1] - 2016年完成股权收购及工商变更登记,2018年合并原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8亿元人民币(含2500万美元) [1][3] - 2022年完成股权调整及增资,股东数量由15家减至8家,注册资本增至195亿元人民币(含2500万美元) [3] -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07H231000001,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5299号8层 [3] 内部控制体系 - 公司治理结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两会一层”模式,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6] -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6] - 设立十四个职能部门,包括法务合规部负责风险控制机制协调监督,监督审计部负责稽核检查 [6] - 2025年根据监管批复撤销监事会,不再设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 [5] 风险管理策略 - 风险管理战略强调业务发展与资本约束协调,年度目标建立在风险可承受范围内,避免片面追求高速发展 [8] - 实施不低于2.5%的动态拨备管理,参照《巴塞尔协议Ⅲ》最低资本要求 [8] - 每年开展风险管理与合规自评估,整体风险水平低且趋势稳定,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强 [9] 信贷业务风险控制 - 信贷对象仅限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实行统一授信管理 [9] - 建立审贷分离机制,公司金融部负责贷前调查,法务合规部负责风险审查,监督审计部负责事后稽核 [10] - 通过授信审批机制防止单一客户风险集中,贷款风险分类制度确保贷款质量真实性 [10] 投资业务风险控制 - 有价证券投资范围仅限于固定收益类,实行前中后台职责分离,系统交易直连防止越权交易 [11][12] - 制定《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风险管理框架、交易对手准入标准和投后管理机制 [12] - 投资交易部执行交易,计划财务部负责资金头寸及核算,法务合规部动态监控监管指标 [13] 流动性及外汇风险管理 - 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完成新核心系统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块,实现T+1指标监测预警 [16] - 外汇交易实行前中后台职责分离,国际业务部执行交易,法务合规部监控风险敞口与止损限额 [19] - 衍生产品业务仅限代客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外汇掉期,设立衍生产品业务审核委员会审定风险指标 [20] 经营与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1,978.50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733.30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245.20亿元人民币 [25] - 营业总收入26.39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8.2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6.18亿元人民币 [25] - 资本充足率24.12%,不良资产率和不良贷款率均为0.00%,流动性比例58.45% [26] 监管合规与评级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0月评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26] - 所有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包括贷款拨备率2.50%、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00%等 [26] - 成立以来未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等重大风险事件 [27] 关联业务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27.25亿元人民币(含美元2.90亿元),贷款余额15.37亿元人民币 [27] - 存款比例45%,贷款比例10%,存贷款业务未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定价符合监管要求 [27][28] - 通过定期取得监管报告及财务报表,建立存款风险信息报告机制,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27]
中远海特: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34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 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过半数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4] - 全部委员必须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4] - 设主任一名且须为独立董事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5]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临时会议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发出通知[20] - 会议需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方式[21] - 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可提交董事会 若委员回避导致无法形成决议则交由董事会直接审议[22] 审计委员会核心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包括评估其独立性 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高管参加的单独沟通会议[13]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督促审计计划实施 并接收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报告[14]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问题 会计政策变更及潜在欺诈舞弊行为[15] -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评估内控设计适当性 审阅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16] 重大事项审议权限 - 财务会计报告披露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必须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具体包括披露财务信息及内控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聘免 财务负责人任免 会计政策变更等关键事项[12] 信息披露要求 - 须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专业背景及五年从业经历等人员信息[31] - 年度报告披露时须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会议召开情况[32] - 对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需及时披露 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意见时须披露并说明理由[33][34]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高管及相关部门须配合履职[7]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委员及列席人员均负有保密责任 不得擅自泄露会议信息[30] - 委员会文件保存期为十年 包括计划 议案 决议和会议记录等[36]
莲花控股: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25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3]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4] - 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 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 会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5] -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他董事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7] 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的职权[9]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协调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9]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9] - 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9] -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费用由公司承担[9]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须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两名及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时 或者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25] -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 在取得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且保证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的前提下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6] -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传真 电子邮件 电话 微信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各位委员 采用电子邮件 电话 微信等通知方式时 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二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 则视为被通知人己收到会议通知[27] - 审计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 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 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 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28] -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 会议作出的决议或者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29] -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通讯会议方式包括电话会议 视频会议和书面议案会议等形式[30]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 审计委员会应与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3] - 独立董事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应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本年度审计重点[4] -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年报审计计划 召开沟通见面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计划进行沟通和交流 并形成书面意见[5] -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其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召开沟通见面会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6] -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 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7] -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 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9]
英诺特: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25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框架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依据《公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内部控制评价由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 是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并出具报告的过程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1] 评价原则 - 全面性原则:评价涵盖所有业务和事项的设计与运行 [1] - 重要性原则:重点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1] - 客观性原则:准确揭示风险状况并如实反映内部控制有效性 [1] - 制衡性原则:保证机构、岗位及职责权限合理设置 确保权责分明且相互监督 [2] - 适应性原则:制度随外部环境变化和业务调整不断修订完善 [2] - 成本效益原则: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 以适当成本完成有效评价 [2] 组织与实施架构 - 董事会负责领导评价工作 授权审计部具体组织实施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评价工作并审阅报告 [2] - 管理层负责组织整改经董事会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 [3] - 审计部牵头组织实施 并对子公司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3] - 各职能部门参与评价 配合审计部工作并落实整改 [3] 评价类型与流程 - 评价包括年度评价和日常评价 年度评价为定期 在日常年度结束后至年报提交董事会前完成 日常评价为不定期且不受时间次数限制 [4] - 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组成工作组、实施测试、认定缺陷、汇总结果和编报报告 [6] - 年度评价具体流程包括召开测评会议、审计部制定方案、推进各部门评价、编制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 最终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6][7] - 审计部可不定期检查评价 并可委托中介机构实施 但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提供评价服务 [7] 评价内容与标准 - 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五要素展开 [4][5] - 内部环境评价依据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等应用指引 [4] - 风险评估评价依据《基本规范》要求和应用指引所列主要风险 [5] - 控制活动评价依据《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的控制措施 [5] - 信息沟通评价依据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应用指引 [5] - 内部监督评价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作用 [5] -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及所有营运环节和管理制度 [6] 缺陷认定标准 - 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认定以日常和专项监督为基础 由审计部综合分析后提出意见 [8] - 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8]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错报≥利润总额5%或资产总额0.5% 重要缺陷为3%≤错报<5%或0.3%≤错报<0.5% 一般缺陷为错报<3%或<0.3% [8][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5%或资产总额0.5% 重要缺陷为3%≤损失<5%或0.3%≤损失<0.5% 一般缺陷为损失<3%或<0.3% [9] - 定性标准包括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财务报告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监督无效、重大安全事故、决策失误、关键人员流失及缺陷未整改等情形 [8][9] 评价报告要求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依据法律法规及上交所规定出具 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 [10] - 报告需分要素设计 披露评价过程、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有效性结论等内容 [11] - 报告至少包括董事会声明、评价总体情况、依据范围程序方法、缺陷认定、上年度整改情况、本年度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 [13] - 报告基准日为每年12月31日 需在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 [12] - 董事会审议报告并形成决议 披露时需同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核实意见 [11] 监督与考核机制 - 所有评价活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统一监督 相关单位可对其公正性提出质疑 [14] - 董事会根据评价结论对相关单位、部门或人员实施奖励和惩戒并纳入考核 [14] - 当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时 董事会需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披露 公告需披露缺陷、后果及措施 审计委员会需督促整改并披露完成情况 [14] 制度实施与责任 - 评价文件资料需妥善保管 [12] -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17]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冲突时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