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独立董事制度
icon
搜索文档
沪硅产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13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改善董事会结构 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1][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具有独立性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 良好个人品德且无重大失信记录 [3]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尚无明确结论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过往任职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等情形 [4][5] - 独立董事需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者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5][6] 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应独立公正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审议事项影响独立性时应申明回避 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解决措施或辞职 [6] - 禁止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 保荐等服务人员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有重大业务往来人员等担任独立董事 [7]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应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 [7] 独立董事提名选举和更换 - 董事会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人员 [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 职称 工作经历 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况 并对符合独立性和任职条件发表意见 被提名人应就符合独立性和任职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8]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审查意见 公司应在发布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通知时向交易所提交候选人材料 包括声明与承诺 履历表等 披露相关声明和审查意见 交易所可对候选人提出异议 公司不得提交异议候选人选举 [8]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9]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依法解除职务 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任职资格时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 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 [9] - 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应披露辞职原因及关注事项 如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拟辞职独立董事应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 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 [10] 独立董事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发表明确意见 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提供专业客观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水平提升 以及法律法规 证监会 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11] -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咨询或核查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依法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 行使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1]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决策及采取措施等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2] - 独立董事应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情况和材料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可通过获取资料 听取管理层汇报 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实地考察 与中小股东沟通等方式履行职责 [12][13]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应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应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 合法合规性 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影响 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异议意见 [13] - 独立董事应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证监会规定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情形时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可要求公司作出书面说明 涉及披露事项公司应及时披露 公司未作出说明或披露时独立董事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14] - 独立董事被公司免职认为理由不当 由于公司存在妨碍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情形致使辞职 董事会会议材料不完整或论证不充分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召开会议或延期审议相关事项提议未被采纳 对公司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向董事会报告后董事会未采取措施等情形时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14]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 包括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 次数及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会次数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对相关事项审议和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内容等情况 以及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4] - 独立董事应制作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履行职责情况 获取的资料 会议记录 通讯记录等构成工作记录组成部分 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 [1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中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以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专门会议可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15] - 公司应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紧急情况下可不受通知时间限制但召集人应作出说明 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 [15][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或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 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应事先审阅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审议事项涉及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决议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 会议应制作记录包括会议日期 地点 召集人姓名 出席独立董事姓名 会议议程 独立董事发言要点 决议事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 独立董事应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17][18]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 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 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 须经董事会决策事项必须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资料 为独立董事提供有效沟通渠道 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补充 公司提供会议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资料不完整 论证不充分或提供不及时可联名书面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事项 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18] -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 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间信息畅通 确保独立董事获得足够资源和必要专业意见 [18]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 不得拒绝 阻碍或隐瞒 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依法行使职权遭遇阻碍时可向董事会说明情况要求相关人员配合 并将阻碍情形和解决状况记入工作记录 仍不能消除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 不予披露时独立董事可直接申请披露或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19]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 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 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在年报中披露 除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机构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19]
福蓉科技: 独立董事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13
核心观点 -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 旨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有效履职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1][2][3]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2][4] - 明确禁止任职人员包括: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在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等八类情形 [4] - 独立董事需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董事会需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熟悉法律法规 无重大失信记录 [5][6]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5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3]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被立案调查未结案、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以上等 [6] 提名与选举程序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 需经股东大会选举 [7] - 提名人需审慎核实被提名人资格 被提名人需就独立性和任职条件作出声明与承诺 [7] - 选举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8] 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需履行决策参与、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10]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11]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方案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1]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及必要费用 包括津贴、责任保险制度等 [18][2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4][15] - 董事会秘书需确保信息畅通 协助独立董事获取资料及专业意见 [17][19] 会议与报告要求 - 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2] - 需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12][13] - 独立董事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内容包括出席会议情况、履职情况、与中小股东沟通等 [16] 任期与更换机制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9] -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他人 董事会需在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 [9] - 辞职或解聘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时 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3][10]
欧菲光: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 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1] 独立董事义务与独立性 - 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 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2]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公正 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 任职期间需持续学习法律法规 [2]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且需确保足够履职时间和精力 [3]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3] 任职资格与条件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或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 [4] - 候选人需参加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 - 禁止任职人员包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者、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 [5] - 直系亲属定义为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包含兄弟姐妹等 [6] 提名选举与更换机制 -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 [8] - 连续任职满六年后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 [8] - 选举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9] - 独立董事需在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由律师见证 [10] 履职规范与职权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 [13] - 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需通过"3+1"履职平台发挥监督作用 [20] -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督 [21] 保障机制与公司支持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 董事会秘书需确保信息畅通 [2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遭遇阻碍时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 [27]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履职开支 [28]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 不得从其他利益方获取收益 [28] 会议与记录要求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因故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15]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载明独立董事意见 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24][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18] 监督与报告职责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允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查评估 [22] - 需对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进行监督 [23] - 出现被不当免职、履职受阻等情形时 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25]
胜宏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2025年7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完善治理结构并强化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 该制度在H股上市后适用 依据多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总则 -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 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 - 独立董事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影响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2]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具有独立性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五年以上法律 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 良好个人品德无重大失信记录 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高级会计师或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4]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禁止任职人员包括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 [4]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 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5] 独立董事的提名 选举和更换 - 公司董事会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人员 [6] - 公司设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除特别情况外至少一名独立董事通常居于香港 [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 提前免职需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 [8] 独立董事的职权 -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 还被赋予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咨询或核查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依法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审核关连交易及其他重大交易 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 [12]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13] 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 提供资料 组织或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 充分听取意见 [18] -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确保信息畅通 [19]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不得拒绝提供 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 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20] 独立董事的义务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1]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存在重要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中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或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或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时 应积极主动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及时向公司股票上市地报告 [2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可在除本公司以外的2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并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 [23]
胜宏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文章核心观点 - 胜宏科技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符合独立性要求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 无重大失信记录 持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高级会计师或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3] 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 禁止与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担任 包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人员 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10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任职人员等 [4] - 独立董事需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董事会需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 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4] 提名选举与更换机制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提出 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 [5] - 选举需实行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7]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 董事会需在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7][8]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除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董事职权外 还具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对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特别职权 [9][10]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其中审计 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 [10][11] 履职保障措施 - 公司需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不得拒绝提供信息或干预其独立履职 [13][14][15][16] - 独立董事享有津贴 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在公司年报中披露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履职风险 [18] 独立董事义务 -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 发现审议事项影响独立性时需实行回避 [20]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提交审议事项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时 需主动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向深交所报告 [2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2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需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 每年需保证不少于15天时间进行现场调查 [20][21] 报告与记录要求 - 独立董事需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 内容包括出席董事会方式 次数及投票情况 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行使特别职权情况等 [22][23] - 公司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关联交易 变更承诺方案等事项 独立董事需制作工作记录 详细记录履职情况 公司需保存相关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十年 [23][24]
亚通股份: 亚通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34
独立董事制度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1] - 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 发挥决策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需达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直系亲属、在持股5%以上股东处任职等[2]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且无重大失信记录[3] - 独立董事最多可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并需确保足够履职时间[3] 提名与任免机制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提名[3][4] - 提名人需对被提名人资质进行审查并公开声明其独立性[4]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披露[5]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5] - 独立董事失格时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6] 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需对潜在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专业建议[6]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等[6] - 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出席可能被解除职务[7] - 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时需说明具体理由及风险影响[7] - 需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违规情形[8] 专门会议与工作记录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及收购决策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9] - 独立董事需制作详细工作记录且资料需保存十年[10] - 年度述职报告需涵盖出席会议情况、沟通事项及现场工作时间等内容[11][12]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及有效沟通渠道[12] - 董事会会议通知需及时提供资料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会议[13]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14]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蒙娜丽莎: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34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独立董事行为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1] - 独立董事定义为其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 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1] - 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1] 独立董事义务与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需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并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2] - 公司董事会设四名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 高级职称或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 [2] - 独立董事需持续学习证券法律法规 参加相关培训以提升履职能力 [2] 独立性要求与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禁止任职人员包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 [3][4] - 直系亲属指配偶 父母 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兄弟姐妹 配偶父母等 [4] - 独立董事需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董事会需每年评估并披露独立性专项意见 [4] 提名与选举程序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由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 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5]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需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 [6] - 独立董事选举需实行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7] 任期与辞职规定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连续任职满六年者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 [7][8] - 独立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需披露辞职原因及关注事项 [8] - 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时 拟辞职独立董事需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 [8] 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 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提供专业建议等 [9] - 独立董事具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10]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需明确包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合法合规性 对中小股东权益影响等内容 [10][11] 会议与表决机制 - 关联交易 变更承诺方案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2] - 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13] - 独立董事投反对票或弃权需说明理由 公司需在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 [13] 履职保障与支持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信息畅通 [17] -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 公司需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 [17]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费用 [1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履职风险 [20] 附则与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2]
苏试试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32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 [1] - 独立董事需独立公正履行职责 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利害关系方影响 发现审议事项影响独立性时需申明并回避 [1]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勤勉义务 需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 特别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至少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含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2]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 会计或其他相关工作经验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2] - 明确八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包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十大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 [3][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免 - 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时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连任不得超过六年 连续任职满六年者十二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 [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他人出席时 董事会需在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撤换 [5]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保障 - 独立董事享有六项特别职权 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8] - 四类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包括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变更承诺方案等 [8] - 公司须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 提供充足资料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时可联名要求延期审议事项 [11] 独立董事监督与报告机制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存在重要事项未提交董事会审议 信息披露不及时 公开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时 可聘请中介机构专项调查 [11] - 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 内容包括出席会议情况 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 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履职细节 [11]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可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 与审计机构沟通 实地考察等方式履行职责 [12] 独立董事履职支持与权益 - 公司需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工作条件 董事会秘书需协助介绍情况提供材料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费用由公司承担 [13] - 独立董事获得由董事会制订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津贴 且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取额外未披露利益 [1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需至少保存十年 履职过程中获取的通讯记录等均构成工作记录组成部分 [12][13]
华星创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3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核心目的是规范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强化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决策监督和专业咨询作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 - 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不得兼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 [1] 职责权限 - 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包括: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关联交易披露、承诺变更方案、收购防御措施等7类事项 [2] - 前3类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实施,后4类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2] - 会议形式灵活,可采用视频、电话等通讯方式,公司需提供会议支持 [2] 议事规则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的召集人主持,紧急情况下可缩短通知时限至随时召开 [3] - 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表决,远程参会视为亲自出席 [4] - 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需非关联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 [4] 会议记录与意见 - 独立董事需明确发表同意/保留/反对/无法发表四类意见,分歧内容需记录 [5] - 会议记录需包含议程、议案、表决结果等8项要素,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后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 [5] - 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 [5] 附则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6]
华星创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3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以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1]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6]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且无重大失信记录 [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 [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免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提名 [9] - 提名前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对其独立性及任职条件进行审查 [10][11]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13]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需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的潜在利益冲突 [16]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并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17] - 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方案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 [2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遴选、考核及薪酬政策制定 [26]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及资本运作提出建议 [27]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与其他董事及高管的信息畅通 [32][3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28][2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 [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