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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药房: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特定条件: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在相关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3] - 需参加专业培训以掌握公司治理原则、信息披露规则及财务报表阅读能力 [3] - 存在特定关联关系者不得任职,包括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直系亲属、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等 [4]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者不得任职 [4] 提名与选举机制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最终由股东会选举决定 [5] - 提名人需提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对其独立性发表意见 [5]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6] 职权与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9][10]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履行职责 [12] - 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涵盖参会情况、沟通记录及履职细节 [1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及有效沟通渠道,保障其知情权 [14]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需承担中介机构费用及必要开支,并支付适当津贴 [1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充分时可要求延期召开会议或审议事项 [14] 制度变更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需报股东会批准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