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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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4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167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17.56元 募集资金总额38052.52万元[1] - 扣除发行费用3707.34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45.18万元[1] - 募集资金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专户存储 签署三方监管协议[1]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2018年变更原"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新项目总投资1.5亿元[2] - 2019年进一步调整改扩建项目 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2] - 项目投资总额从最初的46621.29万元调整为42972.16万元[2][4] 项目延期记录 - 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多次延期 从2020年12月最终延期至2025年8月[3][4][5] - 项目经历至少五次正式延期决议[3][4][5] 资金使用与结余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7191.14万元[5] - 产生现金管理收益937.06万元 利息收入未单独列示[5] -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4270.87万元 占募集资金净额12.43%[5][7] - 包含待支付款项10487.85万元 将以自有资金支付[5] 节余原因分析 - 公司加强费用控制和资源优化 降低项目建设成本[5] - 通过现金管理获得投资收益[5] - 部分设备验收未达预期 尾款支付周期较长[5] 资金使用计划 - 节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日常生产经营[6] - 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终止监管协议[6] -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6] 审议程序 - 2025年8月27日通过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6] - 因节余资金占比超过10%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7]
英方软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4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94.6737万股 募集资金净额为7.32亿元(731,663,353.39元) 发行费用为7813.75万元(78,137,499.03元) [1] -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 并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 募投项目投资进展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23亿元(22,340.01万元) 总投资规模为5.74亿元(57,444.54万元) [2] - 具体项目包括行业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及大数据复制软件升级项目、云数据管理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等 [2] 募投项目延期安排 - 行业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及大数据复制软件升级项目、云数据管理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将延期 [2][3] - 延期原因为行业技术快速迭代、客户需求与市场竞争演变 需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果 [3]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减少场地租赁装修、软硬件购置及市场推广费用 增加人员薪酬投入 [4] -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额不变(6913.46万元) 通过优化支出结构避免资金闲置 [4][5] 公司治理程序 -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延期及结构调整议案 认为未改变实施主体与资金用途 符合股东利益 [5][6] -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调整事项无异议 认为程序符合监管规定 [6]
时创能源: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40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符黎明董事长主持 9名董事全部出席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确认报告编制程序合规 内容全面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1][2] - 报告编制过程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1] 募集资金管理 - 董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确认募集资金管理符合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 [2]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管理 使用情况与披露一致 未出现变相改变用途或违规使用情况 [2]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 董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半年度评估报告 认定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 - 2025年上半年公司通过专注核心业务、创新突破、完善治理等措施提升经营质量和信息披露质量 [3]
绝味食品: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40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董事长戴文军主持会议 应到董事6人全部出席 [1] - 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 半年度报告及专项报告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 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2] 募集资金管理 -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 [2] - 节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 [2] -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 修订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以促进规范运作 [3] - 议案5.1、5.2、5.8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 [6] 专项行动方案评估 - 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6] - 评估内容详见半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6] 临时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6] - 会议计划于2025年9月召开 具体通知已披露 [6]
英利汽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3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实际出席监事3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权昌召集主持 [1]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全票通过半年度报告审议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确认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 [1] -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2025年上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承诺实施 [3] - 公司已制定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存放和使用 [3] - 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 子公司授信担保 - 监事会全票通过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3] - 担保事项详见公告编号2025-034的专项公告 [3] 财务资助议案 - 全票通过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 - 资助方案符合新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 [4] 公司章程修订 - 拟根据2024年7月生效的新公司法修订公司章程 [4] - 计划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岗位 相关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4] -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东峰集团: 东峰集团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2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0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1986.17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亿元[2] - 发行价格为6.06元/股 发行数量为2.01亿股 资金于2021年10月13日到位并存放于专项账户[2] - 原湖南福瑞募投项目投资总额7.30亿元 截至2023年9月2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8亿元 其中自筹资金置换1.46亿元 直接投入1.12亿元 结余募集资金4.87亿元(含利息1448.01万元)[3]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原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变更为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和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4] - 公司以自有资金3.04亿元补足已划转的湖南福瑞专户资金 其中本金3.00亿元 利息净收入383.95万元 用于新募投项目[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17亿元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3.05亿元[5]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2][6] - 因项目变更 公司与湖南福瑞、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终止四方监管协议[6] - 为新项目东峰首键和盐城博盛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重庆涪陵支行、招商银行盐城分行签署新的四方监管协议[6]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投资4.20亿元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24亿元 投资进度29.48% 预计2025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9] - 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已终止实施 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3.25亿元已全部投入[9]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终止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9] 项目终止及资金调整 - 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终止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9] - 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于2024年8月终止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10] - 公司依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00亿元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较原计划12.20亿元减少1966.17万元[5][9]
中粮科工: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1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 全体9名董事实际出席 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1] - 会议由董事长朱来宾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确认报告真实反映公司情况且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1] - 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55和2025-054[2] 关联金融业务风险评估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对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及风险状况进行审阅[2] -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最终以5票同意通过[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董事会确认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要求 无违规使用或改变资金投向行为[3] - 专项报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告编号为2025-056[3] 重大投资项目调整 - 公司调整2025年重大投资项目计划 总投资额从24,170万元调增至28,500万元 增幅达17.9%[4] - 调整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求 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后全票通过[4] 经理层业绩考核 - 董事会通过经理层2024年业绩评价及2025年考核方案 认为目标设置合理[4] - 因涉及关联董事 2人回避表决 最终以7票同意通过[4]
立高食品: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1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 董事长彭裕辉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6人 实际出席6人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管理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1][2] - 董事会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确认募集资金管理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 未出现违规使用情形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董事会审议通过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世佳回避表决 [3] 募集资金使用调整 - 公司将"三水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819.39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该项目已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3][4] - 公司增加"广州奥昆食品有限公司"及"广州奥昆食品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作为"立高食品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期)"实施主体 同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不改变投资规模及实施地点 [4]
洪通燃气: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88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88亿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59亿元,其中2025年上半年投入785.83万元 [1]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154亿元,包含利息收入3,558.89万元及手续费支出3.28万元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设立专项管理制度并与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及农业银行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1] - 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形式存放,其中2亿元定期存款存放于建设银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 - 已注销农业银行库尔勒开发区支行(账号30316701040004949)及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账号602010100100221585)两个募集资金专户 [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投项目包括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承诺投资7.003亿元)、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承诺投资1.117亿元)及"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承诺投资0.268亿元) [3] - 2025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85.83万元,累计投入进度54.72% [3] -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已结项,实际投资1.069亿元,较承诺投资节余338.9万元 [4] 募集资金使用调整 - 2024年4月1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延期,调整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但未改变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 [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购买建设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一年,资金划拨通过主账户操作 [3] - 2021年1月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9,241.66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756.88万元的自筹资金 [4]
天新药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17
总则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保障投资者利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制定[1]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3] - 公司董事会需建立募集资金存储 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明确存储 使用 变更用途 监督 责任追究 申请 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 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 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及披露[3]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 -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若发现占用需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原因 影响 清偿整改方案及进展 董事会需追究法律责任[2] - 保荐机构需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 进行持续督导[2] 募集资金存储 - 公司需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2]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时需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于专户管理[2]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 协议内容包括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专户账号 涉及项目及金额 商业银行每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4]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终止时 公司需在两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5]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除金融类企业外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直接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不得通过质押 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用途 不得直接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7]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后 可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 实施中原则上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若支付人员薪酬 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确有困难 可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置换 置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并公告[6]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不得影响投资计划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产品 不得为非保本型 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不得质押[6][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并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是否变相改变用途及保障措施 投资产品收益分配方式 范围及安全性 保荐机构意见[6]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单次时间不超过12个月 需在到期日前归还至专户并公告[9][12] - 公司需妥善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用于在建项目 新项目或回购公司股份并依法注销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 使用需经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提交股东会审议 及时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13]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时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并公告 节余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时可免于程序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用于非募投项目时需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程序及披露义务[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节余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时还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节余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时可免于程序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13]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公司募集资金需按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 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改变用途情形包括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改变实施主体 改变实施方式或被证监会及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需由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3][14] - 变更后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公司需科学审慎进行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确信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使用效益[15]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时需在董事会审议后公告 内容包括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原因 新项目基本情况 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投资计划 审批情况 保荐机构意见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说明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 购买资产 对外投资时需参照相关规则披露[15] - 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时需确保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15]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或仅变更实施地点时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由董事会决议 无需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15] - 除募投项目在重大资产重组中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外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时需在董事会审议后公告 内容包括转让或置换原因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 换入项目基本情况 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转让或置换定价依据及收益 保荐机构意见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说明[16]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管 - 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6] - 公司财务部需对募集资金使用设立台账 详细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16] - 公司审计部需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结果 审计委员会认为存在违规情形 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未提交报告时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6] - 公司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 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编制 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报告需包括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基本情况及存放 管理和使用情况 若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存在差异需解释原因[16]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并于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17] - 保荐机构需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发现异常时需督促公司整改并及时报告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核查报告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和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募投项目进展及与计划差异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效果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存放 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17] - 公司董事会需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17] - 公司需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 现场核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及时提供必要资料[17]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时 公司需采取措施保证其遵守本制度[19] 附则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有效或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