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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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6:12
董事会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 实际表决董事7名 会议程序及出席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董事会全票通过《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公布定期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 利润分配方案 - 董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现金股利分派方案 总分配金额3.82亿元 以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 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0.39元(含税) [2] - 董事会及相关人士将负责组织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事项 [2]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陕煤集团下属企业间的关联交易 [3] - 关联董事赵福堂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
恒宇信通: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6:12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7名 其中刘永丽和刘锋建以通讯方式参与 [1] - 会议由董事长吴琉滨召集并主持 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半年度实际情况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 -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相关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废止 [2] - 修订《公司章程》以符合新《公司法》及创业板监管新规 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 内部管理制度更新 - 董事会同意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以完善内部治理机制 [3]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 [3]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 不送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 - 分配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准 若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红额不变 仅调整总金额 [4] - 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规定 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创业板监管规定及内部管理办法 无违规使用情形 [5][6] - 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 减值损失计提 - 董事会同意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认为此举能更公允反映资产状况 [6] - 计提符合资产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 详细信息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6]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由管理层按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7]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7]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拟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半年度报告等议案 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7] - 会议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为全体董事同意 [7]
中国重汽: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5:59
核心观点 - 公司拟实施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15元 分红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 [1][2] 审议程序 - 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方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1]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 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74,409股后的1,168,994,951股为基数进行分配 [2]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15元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现金分红总额为368,233,409.56元 [2]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68,628,105.30元 [1] - 分红比例达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 [2] - 若总股本发生变动 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939,907,846.09元 [1] -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具体数据未在公告中披露 [1] 方案合理性说明 - 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 [2] -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 - 现金分红水平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2]
泓博医药: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13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实现归母净利润2476.1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24.99万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9亿元,可供分配利润以母公司报表为依据 [1] - 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分配方案实施细节 - 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基数,总股本扣除回购后为1.38亿股 [2] -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62.78万元(含税),若股本变动将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2] -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规定 [2]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方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2][3] - 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3]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并备案,防止信息泄露 [3]
新 和 成: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13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03亿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28亿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58亿元 [1] - 董事会提议以截至2025年7月31日总股本30.73亿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29.97万股后的30.59亿股为基数进行分配 [2]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12亿元,占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28.75% [1][2] - 若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 利润分配政策依据 - 分配方案响应国务院关于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的政策精神 [1] - 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 - 分配方案基于公司未来发展信心,旨在提升投资价值并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 [1] 资金安排与影响说明 - 现金分红资金来源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不会对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2] - 分配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 [2] - 该方案已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发展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盘龙药业: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13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 2025年半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3.52万元 其中母公司净利润6542.71万元 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31亿元 [1] - 公司总股本1.06亿股 扣除回购专户持股37.35万股后 参与利润分配股份数为1.06亿股 [2]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1059.07万元 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财务数据表现 - 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达6013.52万元 母公司层面净利润表现优于合并报表 达6542.71万元 [1] - 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规模显著 达到6.31亿元 为利润分配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1] - 现金分红总额1059.07万元 占合并报表净利润比例约17.6% [1][2] 公司治理与合规性 - 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方案获得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无需提交2025年股东会审议批准 [3] -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规定 具备合法性与合规性 [2] 资金运用影响 - 现金分红不会对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 若实施前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保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 - 公司基于实际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实施分红 体现对未来发展的信心 [2]
山西焦煤: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06
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及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 - 方案依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实施 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利润分配财务基础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3.99亿元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5.45亿元 [1] - 根据孰低原则确定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5.45亿元 [1] - 母公司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构成包含: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93.67万元 年初未分配利润127.59亿元 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12.49亿元 [1]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 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6.77亿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 - 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6% [2] - 若实施前总股本变动 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 分红方案合理性依据 - 方案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 [2] - 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2] - 契合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 [2] 行业与公司定位 - 公司属于焦煤生产加工企业 兼营电力与焦炭业务 [3] - 目前处于稳定发展阶段 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和稳健财务状况 [3] - 分红方案体现回报股东原则 与经营业绩及长期战略规划相匹配 [3]
昂利康: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06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92.51万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84亿元 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未披露具体金额[1] - 以总股本1.96亿股为基数实施分红 按每10股派发现金1元 预计派发现金总额1961.08万元 不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分配方案实施细节 - 分配基数按当前总股本2.02亿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61.97万股后确定[1] - 若实施前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 股权激励或再融资等原因发生变化 将按"分派比例不变 调整分派总额"原则相应调整[2] - 股权登记日时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2] 方案合规性说明 -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要求[2] - 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 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因素[2] - 方案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2]
第一创业: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05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以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 实际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42,024,000元 [1] - 若总股本变动 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按最新股本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1][2] - 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3] 财务数据与分配基础 -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531,392.61元 基本每股收益0.12元 [1] - 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394,895,474.79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等合计137,447,190.59元 [1] - 2025年半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447,151,444.90元 年初未分配利润2,886,465,279.55元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可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利润为3,064,663,124.45元 [1] 分配比例与政策合理性 - 现金分红占2025年半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9.40%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66% [2] - 2025年半年度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分配方案综合考虑证券行业特点 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投资者回报因素 [2]
振邦智能: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3:10
利润分配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144,711,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1] - 预计派发现金总额2,170.67万元(含税) 占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比例68.89%[2] - 不实施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1] 财务数据 - 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66,548,511.57元[1] - 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10,822,551.98元[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84,413,045.83元 已达注册资本50% 本次不提取法定公积金[1] 实施安排 - 利润分配预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1] -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 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2] 方案调整机制 - 若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生变动 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