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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证监局查处 *ST紫天财务造假案件 对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罚款超3800万元
上海证券报· 2025-08-22 22:29
行政处罚与财务造假 - 福建证监局对*ST紫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未按时披露2024年年报行为处以合计3840万元罚款 [1] - 公司连续两年虚增收入24.99亿元 涉及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及2023年年报三份财务报告 [1][2] - 2022年年报虚增收入7.78亿元(占当期营收44.59%)虚增利润0.85亿元(占利润总额35.99%) [1] - 2023年半年报虚增收入2.08亿元(占营收14.56%)虚增利润0.79亿元(占利润总额51.64%) [1] - 2023年年报因收入确认方法不当虚增收入17.21亿元(占营收78.63%) [2] 公司管理层责任 - 公司及管理层12人被处罚2770万元 原董事长姚小欣与财务总监李想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未披露2024年年报行为导致公司被罚350万元 管理层被罚340万元 [2] - 公司因阻碍执法被额外处罚380万元 [2] 退市与法律风险 - 深交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 - 公安机关已对*ST紫天隐匿会计凭证罪刑事立案 可能追究"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事责任 [3] - 投资者已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3]
福建证监局查处*ST紫天财务造假案件 对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罚款超3800万元
上海证券报· 2025-08-22 21:10
财务造假细节 - 连续两年虚增收入24.99亿元 其中2022年虚构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和短信发送服务虚增收入7.78亿元 虚增利润0.85亿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44.59% 利润总额35.99% [1]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在云服务业务未开工且未验收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 虚增营业收入2.08亿元 虚增利润0.79亿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14.56% 利润总额51.64% [2] - 2023年年度报告通过总额法确认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收入(应使用净额法) 虚增营业收入17.21亿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78.63% [2] 行政处罚结果 - 福建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合计罚款3840万元 包括财务造假罚款及未按时披露年报罚款 [1][2] - 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未披露2024年年报行为 对公司罚款350万元 管理层罚款340万元 [2] - 因拒绝阻碍执法行为被额外处罚380万元 [2] - 对原董事长姚小欣及财务总监李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后续法律追责 - 深交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3] - 公安机关于2024年9月对隐匿会计凭证罪刑事立案 可能追究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刑事责任 [3] - 投资者已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3]
300280,财务造假、年报难产收罚单,拟被终止上市
中国证券报· 2025-08-22 14:08
财务造假行为 - 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28亿元 占比13.08% 虚增利润0.85亿元 占比35.99% [2] - 2022年短信业务未抵消内部交易 虚构短信发送服务 导致全年虚增收入7.79亿元 占比44.59% [2] - 2023年半年报在云服务业务未开工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 虚增收入2.08亿元 占比14.56% 虚增利润0.79亿元 占比51.64% [2] - 2023年年度报告通过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虚增营业收入17.2亿元 占比78.63% [3] 监管处罚措施 - 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以850万元罚款 原董事长姚小欣被罚400万元 财务总监LIXIANG被罚300万元 [1][3] - 10名相关当事人被警告并处以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罚款 2名主要责任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1][3] - 因未披露2024年年报被处以350万元罚款 董事长宋庆 总经理李琳及财务总监LIXIANG均受罚 [1][5] - 审计机构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因阻碍执法被罚1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被罚60万元并处6年市场禁入 [9] 阻碍执法行为 - 2024年4月证监会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无人办公 [6] - 公司拒绝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明细账及相关会计凭证等文件资料 [7] - 董事长宋庆等4人通过拒接电话 拒回短信等方式躲避监管送达执法文书 [8] - 因拒绝阻碍执法行为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8] 法律追责进展 - 2024年9月公安机关以"隐匿会计凭证罪"对公司刑事立案 [10] - 公司行为达到"违规披露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事追诉标准 [10] - 投资者已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11] - 深交所于7月23日下发事先告知书 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1]
欺诈发行余波未平!思创医惠3亿出售核心资产,苍南国资接盘谋转型
新浪证券· 2025-08-22 08:41
欺诈发行案件进展 - 杭州市公安局已就欺诈发行证券案对公司进行刑事侦查 案件正式进入刑事侦查阶段 [1] - 公司此前于2023年1月被浙江证监局处以8570万元罚款 [1] 财务造假细节 - 2020年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虚构业务 在可转债发行文件中编造虚假财务数据 [2] - 2020年虚增利润8394万元 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高达67% [2] - 时任董事长章笠中被处罚750万元并遭10年市场禁入 [2] 经营业绩恶化 - 医惠科技2024年营收仅1.69亿元 较2022年4.17亿元营收缩水近60% [3] - 医惠科技2024年净亏损达3.2亿元 [3] - 母公司连续四年巨亏 2021-2024年累计亏损超29亿元 [3] 资产重组举措 - 以近3亿元向苍南国资旗下山海数科出售医惠科技 彻底退出智慧医疗赛道 [4] - 苍南国资7月通过股权转让成为上市公司实控人 此次交易被视为输血式救援 [4] 业务转型现状 - 商业智能板块2024年营收5.01亿元 同比下滑15% [5] - 商业智能板块毛利率下降4.83个百分点至21.54% [5] - 商业智能营收占比提升至72.5% 但增长动能明显不足 [5] 核心竞争优势 - 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EAS硬标签产能 市占率居全球前列 [5] - 公司具备RFID技术优势 [5]
重罚!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二董秘均被罚款100万
梧桐树下V· 2025-08-21 12:33
行政处罚与财务违规 - 香雪制药2019年年度报告因未确认别墅拆除损失导致虚增利润5,383.2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45.98% [2] - 2016年至2020年期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实际发生额分别为5.85亿元、8.45亿元、14.08亿元、6.57亿元、13.57亿元,未按规定披露 [2] - 各年度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占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5.88%、21.75%、35.10%、15.98%、2.22% [2] - 资金占用余额未披露部分占净资产比例分别为7.60%、17.66%、38.79%、17.12%、7.82% [2] - 公司被处以600万元罚款,实际控制人王永辉合计被罚1,000万元 [3] 经营业绩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18.59亿元,同比下降19.16% [4][5]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8.59亿元,同比下降120.73% [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亏损8.19亿元,同比下降137.82% [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降至1,817万元,同比下降93.10% [5] 诉讼与法律风险 -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合计2.2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18% [5][6] - 主要诉讼包括金融借贷纠纷(涉案最高9,330万元)、工程合同纠纷(涉案最高6,380万元)及多项服务合同纠纷 [5][6] - 涉及证券买卖纠纷案件,被告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审计机构 [6]
思创医惠涉嫌欺诈发行引公安调查 监管立体追责筑牢市场防线
新华网· 2025-08-20 09:09
欺诈发行调查 - 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证券案被杭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取证,目前处于侦查阶段[1] - 调查与2024年1月证监局查实的财务造假案件密切相关,涉及2019-2020年通过子公司与多家公司开展虚假业务[2] - 2019年虚增营收3492.94万元、利润3302.17万元(占当期利润20.03%),2020年1-9月虚增营收6096.02万元、利润5237.07万元(占当期利润56.81%)[2] - 虚假数据被纳入2019-2020年报,并成为2021年8.17亿元可转债发行的依据[3] 行政处罚与追责 - 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处以8570万元罚款,原董事长章笠中被实施10年市场禁入并罚款750万元[3] - 公安机关介入可能意味着案件从行政处罚进入刑事侦查环节[3] - 公司表示公安调查主要涉及刑事责任认定,调取资料在原证监会调取范围内[3] 股权与业务调整 - 2024年1月原董事长辞职,2025年4月苍南建设与思加物联接盘成为控股股东(持股11.33%),实控人变更为苍南县财政局[3] - 2025年8月完成对涉案子公司医惠科技100%股权剥离,该子公司2024年1-10月亏损3.16亿元[4] - 公司战略转向物联网赛道,提出"聚焦物联网,重塑增长引擎"[4] 财务表现 - 2022-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78亿元、-8.74亿元、-5.02亿元,2025年一季度亏损1955.90万元(同比收窄71.14%)[4] - 公司称国资入股后经营困境转为经营压力,2024年至今亏损减少,财务资金充足无退市风险[4] 行业监管动态 - 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六部委文件,提出构建跨部门协作体系打击财务造假[5] - 2025年5月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发文强调从严查处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造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6] - 公司表示已组建专业团队与投资者沟通赔偿方案,目前股东户数73798户[6]
中兴财光华被法院执行1.26亿!事涉柏堡龙财务造假
梧桐树下V· 2025-08-20 05:50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涉案情况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涉及52个被执行人案件,累计执行标的近1.26亿元[2] - 案件主要与柏堡龙财务造假案相关,执行法院均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4][5] - 执行标的金额从最低20,938元到最高18,258,133元不等[3][4][5] 柏堡龙财务造假案 - 柏堡龙2013年至2018年通过虚构服装设计、组织生产业务,累计虚增营收12.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10亿元[2] - 公司2015年6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主营业务为服装设计[2] - 中兴财光华为柏堡龙2018年、2019年的年度审计机构[2] 案件执行细节 - 案件立案时间集中在2025年4月至8月,其中8月13日单日立案案件达10起[3][4][5] - 最大单笔执行标的为18,258,133元,案号为(2025)粤01执3720号[3] - 最小单笔执行标的为20,938元,案号为(2025)粤01执3936号[3] 司法案件信息 - 案件涉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等多方[8] - 相关案件案号包括(2024)粤民终3907-3921号等[8] - 组织机构代码显示为9111010208***69XD[7]
科创板退市案衍生追责,谁为“造假”买单?
36氪· 2025-08-20 03:48
核心诉讼事件 - 上海金融法院于2025年8月受理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康达律师事务所对39家企业和2名自然人的追偿诉讼,涉案金额达3.72亿元 [1] - 诉讼源于泽达易盛财务造假案,中介机构在先行赔付投资者后依据《民法典》行使追偿权 [3] - 格尔软件作为被告之一,因2018年与泽达易盛进行无商业实质的虚假交易涉及虚增营收1336.79万元被列入第十八位被告 [4] 泽达易盛财务造假细节 - 泽达易盛在2016年至2021年间通过虚假合同、伪造资金流水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65亿元,虚增利润近3亿元 [2] - 其中2016年至2019年IPO前虚增收入3.42亿元,2020年至2021年上市后续虚增利润1.09亿元 [2] - 公司于2023年7月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成为科创板首例退市企业 [2] 中介机构赔付与追责依据 - 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康达律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向投资者赔付及向证监会缴纳款项合计4.93亿元 [2] - 追偿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85条及第163条规定的连带赔偿责任,以及《民法典》中连带责任人追偿权条款 [2][3] - 东兴证券索赔2.15亿元(含投资者赔偿1.13亿元及证监会款项1.02亿元),天健索赔1.23亿元(含投资者赔偿2774.63万元及证监会款项8981.13万元),康达律所索赔3348.55万元 [5] 被告企业角色与行业影响 - 39名被告多为泽达易盛供应商、客户或关联方,通过虚构采购合同、资金循环回流等方式协助造假 [5] - 格尔软件虽未直接策划造假且涉案金额较小,但因信息披露违规于2023年5月受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4] - 本案参考康尼机电追偿案中"按过错比例追责"原则,可能按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格尔软件或承担5%以下赔偿责任 [6] 诉讼预期与行业意义 - 一审审理周期预计6个月至1年,若上诉耗时更久,可能通过调解或按过错比例判决结案 [6][7] - 本案标志资本市场"全链条追责"时代开启,倒逼企业审慎核查交易对手方业务实质 [7] - 司法实践深化将推动资本市场净化,强化对配合造假行为的法律惩戒 [7]
集团考核背后的造假
虎嗅· 2025-08-19 23:43
核心观点 - 物流公司通过复杂的业务委托循环人为制造第三方收入以满足集团考核指标 但实际未创造真实业务价值[1][10][16] - 公司利用集团内部利润转移和指定供应商等手段操纵财务数据 使考核指标形同虚设[24][28][32] 考核机制设计 - 集团对物流子公司设置净利润与第三方收入额双重考核指标[11][15] - 第三方收入考核本意为通过外部业务降低集团整体运输成本[14][35] 财务操纵手法 - 通过多层业务委托实现角色转换:内部业务(集团销售部→a→b)与第三方业务(b→a→c)形成闭环[5][17][20] - 第三方业务仅收取1%极低毛利(如30元收入对应29.7元成本)[6][21] - 实际毛利来源于首轮内部业务报价调整(如b报价从80元提升至81元)[27][28] - 业务内容可能完全虚构(如肉类运输与鸡蛋运输混用)或通过指定供应商完成资金回流[23][24][29] 制度缺陷分析 - 单纯考核收入指标会导致虚假第三方收入膨胀(收入可无限生成)[22] - 考核第三方业务利润仍可通过内部利润转移实现操纵(整体利润不变)[30][31] - 成本考核存在极限值 无法持续下降[34] - 物流公司作为成本中心的本质与创收考核目标存在根本性矛盾[33]
虚增营收长达9年近200亿!*ST高鸿再发退市风险提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19 11:28
公司财务造假情况 - 公司2015年至2023年连续9年财务造假 虚增营业收入198.76亿元 虚增利润总额7622.59万元 [2] - 造假手段包括通过子公司开展虚假贸易业务 涉及笔记本电脑和IT系统等产品贸易 业务无实际货物流转且不具有商业实质 [2] - 虚假贸易业务通过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的闭环交易 [2] 欺诈发行与监管处罚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相关文件引用2018年至2020年虚假财务数据 [2] - 证监会2021年4月批准该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12.50亿元 [2]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5年8月8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 退市风险与交易状态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和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 [1] - 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高鸿股份"变更为"ST高鸿" [3] - 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3] 审计与投资者索赔 - 公司连续两年被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在2016年3月22日至2024年7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7月31日卖出或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能符合索赔条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