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全链条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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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观察丨审计机构重罚落地 全链条追责形成合力
证券时报· 2025-12-15 00:30
监管处罚核心事件 - 江苏证监局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 禁止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这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首次禁止审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 - 监管机构对永拓所罚没款共计超过6500万元 [2]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 - 策划财务舞弊 充当造假"掮客" 主动介绍恒久科技与鸿达兴业开展虚假业务 设计走账路径并参与虚假业务资金划转 [1] - 沦为造假"帮凶" 公然篡改财务数据 在无审计调整依据支撑下配合鸿达兴业虚构审计调整分录 篡改合并财务报表 [1] - 质控复核人知悉项目存在异常仍同意项目组审计意见 导致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选择性"失明" 突破职业操守底线 在鸿达兴业和恒久科技项目中 部分签字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业务 首席合伙人知悉后仍签发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 - 在科林环保案中 监管部门多次通报明确违法线索后 仍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1] 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 - 对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鸿罚款4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对首席合伙人吕江处以市场禁入10年并处罚款200万元 [2] - 对其他责任人员处以2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 [2] 监管态度与行业影响 - 此次重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2] - 只有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链条追责力度 才能形成健康的资本市场生态 [1][2]
时报观察 审计机构重罚落地 全链条追责形成合力
证券时报网· 2025-12-14 23:16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证监局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严厉行政处罚 这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首次有审计机构被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1][2]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 - 策划财务舞弊 充当造假“掮客” 主动介绍恒久科技与鸿达兴业开展虚假业务 设计走账路径并参与资金划转 帮助公司掩盖违法事实 [1] - 沦为造假“帮凶” 公然篡改财务数据 在无审计调整依据的情况下配合鸿达兴业虚构审计调整分录 篡改合并财务报表 导致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选择性“失明” 突破职业操守底线 在鸿达兴业和恒久科技项目中 部分签字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业务 首席合伙人知悉后仍签发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科林环保案中 监管部门多次通报明确违法线索后仍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1] 行政处罚具体措施 - 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处以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罚没款共计超过6500万元 [2] - 对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鸿罚款4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对首席合伙人吕江处以市场禁入10年并处罚款200万元 [2] - 对其他责任人员处以2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 [2] 监管信号与行业影响 - 此次处罚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后首次禁止审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具有标志性意义 [1] - 监管机构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链条追责力度 旨在形成健康的资本市场生态 [2]
审计机构重罚落地 全链条追责形成合力
证券时报· 2025-12-14 18:23
核心处罚决定与金额 - 江苏证监局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处以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处罚 这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的首次 [1] - 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罚没款共计超过6500万元 [2] - 对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鸿罚款4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对首席合伙人吕江处以市场禁入10年并处罚款200万元 [2] - 对其他责任人员处以2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 [2]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策划财务舞弊 主动介绍恒久科技与鸿达兴业开展虚假业务 为公司设计走账路径、参与虚假业务资金划转 [1] - 在鸿达兴业项目中 在无审计调整依据支撑的情况下配合公司虚构审计调整分录 篡改合并财务报表 [1] - 质控复核人知悉项目存在异常仍同意项目组审计意见 导致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在鸿达兴业和恒久科技项目中 部分签字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业务 首席合伙人知悉后仍签发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在科林环保案中 在监管部门多次通报明确违法线索的情况下 仍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1] 监管态度与行业影响 - 此次重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2] - 只有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链条追责力度 才能形成健康的资本市场生态 [2]
科创板退市案衍生追责,谁为“造假”买单?
36氪· 2025-08-20 03:48
核心诉讼事件 - 上海金融法院于2025年8月受理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康达律师事务所对39家企业和2名自然人的追偿诉讼,涉案金额达3.72亿元 [1] - 诉讼源于泽达易盛财务造假案,中介机构在先行赔付投资者后依据《民法典》行使追偿权 [3] - 格尔软件作为被告之一,因2018年与泽达易盛进行无商业实质的虚假交易涉及虚增营收1336.79万元被列入第十八位被告 [4] 泽达易盛财务造假细节 - 泽达易盛在2016年至2021年间通过虚假合同、伪造资金流水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65亿元,虚增利润近3亿元 [2] - 其中2016年至2019年IPO前虚增收入3.42亿元,2020年至2021年上市后续虚增利润1.09亿元 [2] - 公司于2023年7月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成为科创板首例退市企业 [2] 中介机构赔付与追责依据 - 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康达律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向投资者赔付及向证监会缴纳款项合计4.93亿元 [2] - 追偿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85条及第163条规定的连带赔偿责任,以及《民法典》中连带责任人追偿权条款 [2][3] - 东兴证券索赔2.15亿元(含投资者赔偿1.13亿元及证监会款项1.02亿元),天健索赔1.23亿元(含投资者赔偿2774.63万元及证监会款项8981.13万元),康达律所索赔3348.55万元 [5] 被告企业角色与行业影响 - 39名被告多为泽达易盛供应商、客户或关联方,通过虚构采购合同、资金循环回流等方式协助造假 [5] - 格尔软件虽未直接策划造假且涉案金额较小,但因信息披露违规于2023年5月受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4] - 本案参考康尼机电追偿案中"按过错比例追责"原则,可能按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格尔软件或承担5%以下赔偿责任 [6] 诉讼预期与行业意义 - 一审审理周期预计6个月至1年,若上诉耗时更久,可能通过调解或按过错比例判决结案 [6][7] - 本案标志资本市场"全链条追责"时代开启,倒逼企业审慎核查交易对手方业务实质 [7] - 司法实践深化将推动资本市场净化,强化对配合造假行为的法律惩戒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