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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1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2] - 公司保障全体投资者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 投资者关系管理宗旨与原则 - 宗旨为客观真实反映公司实际情况,通过有效沟通增强公司价值[4]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依法披露信息)、平等性(中小投资者参与便利)、主动性(及时回应诉求)、诚实守信(规范运作)[5] - 交流内容限于已公开信息,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6]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执行部门[7] - 禁止行为包括发布误导性信息、选择性披露、股价预测等八类情形[8] - 董事会秘书需全面了解公司运作,组织策划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建立信息反馈机制[9]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形成内部协调机制[10] 工作内容与实施方式 - 主要职责涵盖制度拟定、活动组织、投诉处理、平台维护等十一项内容[11] - 证券事务部具体执行信息披露、定期报告编制、投资者接待等十项工作[12] - 工作人员需具备行业知识、法律财务专业能力及沟通协调素质[13] 沟通渠道与规范 - 采用官网、新媒体、说明会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18] - 投资者说明会需董事长/总经理出席,提前公告并设置问答环节[19] - 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需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20] - 强制召开说明会的情形包括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21] 档案管理与风险应对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5] - 突发事件包括媒体负面报道、重大诉讼、监管处罚,需采取公告、澄清等应对措施[40][41][42][43] 互动平台管理 - 互动易平台回复需审核,不得涉及未公开信息或误导性内容[30][31] - 重要问答需显著刊载,但不得替代正式信息披露[29] - 禁止通过互动平台预测股价或进行市场操纵[32] 现场接待规范 - 特定对象到访需预约并签署《承诺书》,由证券事务部确认身份[33][35] - 采访调研需董事会秘书全程参与,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存档[36][37] - 接待资料保存期限十年,重大信息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披露[38]
宜通世纪: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14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外界交流沟通,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促进诚信自律和规范运作 [1] - 接待工作包括接受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沟通、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 [2] - 重大信息涵盖与公司业绩、收购兼并、股票发行、经营事项、诉讼仲裁、交易和关联交易等相关信息 [1] 目的和遵循原则 - 制度目的在于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3] - 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保密、合规披露信息、高效低耗和互动沟通六大原则 [3][4] 责任人和从职人员素质要求 - 接待工作第一负责人为公司董事长,直接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接待 [4] - 接待人员需熟悉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具备证券、法律、财务等知识,了解证券市场运作机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 接待工作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或重大信息公告前应暂缓现场接待活动 [5] - 可举办业绩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沟通范围限于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6]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需提前公告活动时间、方式和主要内容 [6] - 现场参观、调研需提前预约,填写登记表并签署承诺书,公司有权接受或拒绝来访 [7] - 现场接待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确认来访者身份,保存相关文件,安排两人以上陪同参观 [7] - 特定对象发布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或新闻稿需提前知会公司,公司有权要求更正错误或误导性信息 [7] - 重大商务谈判或签署重大合同时,如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 [9] - 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接待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9] 责任 - 接待人员或非授权人员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9]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与日后新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 [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0] 附件 - 特定对象来访需提前预约,提供问题提纲和相关资料,填写登记表并签署承诺书 [10] - 承诺书要求来访者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不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发布的报告需提前知会公司 [12][13]
中远海能: 中远海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8-15 12: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沪港两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目的 - 基本原则包括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注重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性 [2] - 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非强制性信息,但需避免选择性披露和误导性宣传 [2] - 目的涵盖树立资本市场形象、建立互信关系、优化投资者结构及推广股东财富增长理念 [2] 沟通对象与内容 - 主要沟通对象包括在册/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 [2] - 沟通内容聚焦公司发展战略、财务数据、重大事项(如并购、诉讼)及分红政策等 [2]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机构 [2][4] - 其他部门需配合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资料,支持投资者关系活动 [3][4] - 职责涵盖信息反馈、投资者咨询应答、定期举办分析师会议及维护公共形象 [4] 实施规范与人员要求 - 信息披露需优先通过指定渠道发布,禁止以非公告形式替代 [5] - 董事及高管需接受投资者关系培训,并在重大活动中统一协调 [5] - 董事会秘书需筹备股东大会,确保中小股东参与条件 [5] 附则与制度效力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若与法律法规冲突需及时修订 [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
山东辖区举办北交所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会
证券时报网· 2025-08-15 11:48
培训会议概况 - 山东证监局组织北交所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会,辖内14家北交所上市公司及部分拟上市公司高管共110人参加 [1] - 培训内容包括儒家文化赋能企业治理、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市值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四大专题,并辅以违法违规案例解析 [2] - 培训后通过知识测试强化学习效果,参训人员反馈政策导向更明确、合规意识提升 [2] 监管政策要求 - 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需快速响应政策变化,参照最新公司治理准则推动规范运作 [1] - 强调信息披露真实性,严禁业绩操纵、市场欺骗及误导中小投资者 [1] - 鼓励公司聚焦主业创新,利用并购、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等政策工具 [1] 上市公司管理重点 - 需建立声誉管理机制,主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以提升市场价值认知 [1] - 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理念,通过长期回报履行社会责任 [1] - 山东证监局将持续从严监管,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和信息披露质量提升 [2] 培训特色与效果 - 结合儒家文化思想与现代企业治理,强化资本市场文化建设 [2] - 通过案例教学增强合规运作意识,参训人员反馈治理理念得到强化 [2]
山东证监局组织开展辖区北交所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会
上海证券报· 2025-08-15 11:29
培训会议概况 - 山东证监局组织辖区14家北交所上市公司及部分拟上市公司高管110人参加培训[1] - 培训旨在强化"关键少数"合规自律意识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1] 监管要求核心内容 - 要求上市公司高管扛牢主责、抓好主业、积极创新[1] - 需准确把握政策导向 快速响应治理准则修订意见[1] - 强调信息披露底线要求 严禁业绩操纵和市场欺骗行为[1] - 建议用好并购六条、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等支持政策[1] - 明确需履行声誉管理第一责任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1] 培训课程设置 - 专家授课涵盖儒家文化对资本市场影响、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市值管理等专题[2] - 证监局通过案例解析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2] - 培训后组织知识测试确保学习效果[2] 后续监管方向 - 山东证监局将持续从严监管 推进"关键少数"培训常态化[2] - 重点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和信息披露质量提升[2]
汉宇集团: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15 11: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1] - 平等性原则 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2] - 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2] - 诚实信用原则 公司应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营造健康市场生态[2] 投资者沟通内容范围 - 公司发展战略相关信息[3] -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3] - 公司经营管理信息[3] - 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3] - 公司文化建设情况[3] -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与程序[3]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3] -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挑战[3] - 其他相关信息[3] 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方式 - 通过官网 交易所网站 互动易平台 新媒体 电话 传真 邮箱等多渠道开展沟通[2] - 采用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调研 座谈等多种形式[2] - 保证咨询电话 传真 邮箱等渠道畅通 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4]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4] 投资者说明会规范 - 应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重大事项说明会等[5] - 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出席说明会 不能出席需公开说明原因[5] - 需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提前公告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员[5] - 需提前开通提问渠道 会上对关注问题予以答复[5] 互动易平台使用规范 - 指派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及时处理互动易信息[6] - 回复需充分深入详细 注重诚信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6] - 不得替代信息披露义务 不得回复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7] - 需谨慎客观回复 不得使用夸大性误导性语言[8] - 需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次一交易日前刊载[8]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0] - 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 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0] - 需定期对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管进行系统培训[12] - 其他部门 分公司 子公司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禁止行为规范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或与披露信息冲突的内容[12] - 不得发布含有误导性 虚假性或夸大性的信息[12] - 不得选择性披露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12]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12] - 不得出现歧视中小股东或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12] 档案管理与信息披露 - 需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13] - 档案需包含活动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及交流内容[13] - 需保存相关记录 录音 演示文稿等文件至少三年[13] - 一旦发布应披露信息 需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正式披露[13]
新通联: 新通联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1: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公司章程[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与目的 - 管理定义是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增进了解与认同 提升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权益[2] - 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 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 形成服务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实现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财富增长 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3]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基本原则涵盖充分披露 合规披露 投资者机会均等 诚实守信 高效低耗 互动沟通六项[3][4][5] 投资者沟通内容范围 - 沟通内容包含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重大事项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投资者诉求处理 风险与挑战 其他相关信息[5][6] 投资者沟通方式与渠道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 股东会 公司网站 一对一沟通 电话咨询 现场参观 分析师会议 业绩说明会 路演等[6][7][8] - 需在指定信息披露渠道第一时间公布重大信息 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重视网络平台建设[7][8] - 可开设网站投资者专栏 设立专用咨询电话传真 安排现场参观座谈 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8][10][11]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 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 负责分析研究 沟通联络 公共关系及其他相关工作[10][11] - 各部门需配合提供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 未经授权员工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1][12] 人员素质与档案管理 - 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 熟悉法律法规与市场机制 具备沟通协调能力与良好品行[11][12]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 记录参与人员 时间地点 谈论内容 泄密处理等[12] 培训与投资者说明会 - 可对员工特别是高管进行投资者关系知识培训 在重大活动时举行专门培训[12] - 在现金分红未达标 终止重组 证券异常波动 重大事件受质疑等情形下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1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修改亦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盛视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并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股东权利便利 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 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 [1] - 管理目的包括促进良性投资者关系 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以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形成服务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以及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并改善公司治理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公司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 确保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主动听取意见并及时回应诉求 同时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2] 组织与实施结构 - 董事会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监督实施情况 [2] - 董事会秘书被指定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3] -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并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 [3]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3] 人员素质与培训要求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 包括产业 产品 技术 财务等各方面 并熟悉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3][4] - 员工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 品行职业素养和诚信 并准确掌握管理内容和程序 [4][5] - 公司组织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 交易所规则和投资者关系知识的全面培训 [4] 主要职责范围 - 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组织投资者沟通活动 处理咨询投诉建议并定期反馈 以及管理维护相关渠道和平台 [4] - 其他职责涵盖保障股东权利行使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 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 以及开展其他改善投资者关系的活动 [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经营管理信息 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诉求处理信息 风险挑战及其他相关信息 [6] - 公司通过官方网站 交易所网站 互动易平台 新媒体 电话 传真 邮箱 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调研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便捷有效沟通 [4][7] 信息披露规范 - 法定披露信息必须及时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形式替代公告义务 [5] - 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 并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客观报道 [5] - 公司网站需丰富内容 包括新闻发布 公司概况 产品服务 法定披露资料 投资者联系方式和专题文章 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 [5][7] 投资者活动管理 - 公司通过股东会 网站 说明会 路演 一对一沟通 现场参观和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活动 确保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 [7] - 活动前需确定可回答范围 若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告 [7] - 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 并提前公告时间 方式 地点 网址 出席人员名单和主题 [8] 特定对象接待与沟通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 分析师 媒体等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座谈 但需合理安排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活动 [8] - 特定对象需出具单位证明或身份证并签署承诺书 承诺不故意打探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在研究报告中滥用未预测信息 并在文件发布前知会公司 [10][11] - 公司需做好沟通记录 包括时间 地点 方式 人员 谈论内容和提供资料 并存档保管至少3年 [9][11]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 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充分沟通 [9]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建立完备档案 包括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交流内容 泄密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等 并分类保存记录 录音 演示文稿和文档等资料至少3年 [9] - 公司需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 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包括股东会 新闻发布会 媒体采访 新闻稿 网站刊物 社交媒体及口头书面沟通等 [10] 互动平台与媒体管理 - 公司通过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 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及时查看处理信息 并对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分析说明和答复 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13] - 互动易平台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 不得回答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 对市场热点问题的答复需谨慎客观并有事实依据 [13][14] - 公司需充分关注互动易平台和各类媒体报道 依法履行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并保证刊载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13][14]
丰林集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8
总则与基本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完善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相关工作指引等[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 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2] - 管理活动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项基本原则 强调依法披露信息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主动回应诉求[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信息 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2] - 严禁以投资者交流替代信息披露 若不慎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立即公告并采取必要措施[3] - 需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 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充分协商[3]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 通过官网 新媒体 电话 传真 邮箱及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多渠道开展管理 并利用证券交易所等平台进行沟通[3] - 需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联系电话 传真和邮箱 保证工作时间畅通并及时更新变更信息[3] - 加强网络渠道建设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利用中国投资者网等公益性平台开展活动[4] - 可安排现场参观 座谈及路演 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 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4] - 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 并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 会前可广泛征询意见[5]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等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5] - 在现金分红未达标准 终止重组 证券异常波动或重大事件受质疑等情形下必须召开说明会[6]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说明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财务状况及风险等内容 并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6] 投资者诉求处理与支持 - 公司承担投资者诉求处理首要责任 需依法及时答复并积极配合调解纠纷[6][7] - 需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不以有偿手段影响媒体客观独立报道 必要时予以回应[7] - 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持股行权 纠纷调解及代表人诉讼等活动[6]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董事长办公室为职能部门 负责策划组织各类管理活动[8] - 管理员工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 熟悉公司治理与财务法规 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及诚信品行等素质[8] - 董事会秘书需对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与指导 并持续关注媒体信息反馈给管理层[9] 职能部门具体职责 - 董事长办公室履行分析研究 沟通联络 公共关系及其他相关工作职责[9] - 分析研究包括统计投资者构成与变动 关注媒体意见并反馈 沟通联络包括整合发布信息 举办会议及接待来访[9] - 公共关系涉及维护与交易所 行业协会及媒体关系 在重大事项后配合维护公司形象[9] 禁止行为与档案管理 - 严禁在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误导性内容 预测股价或歧视中小股东等行为[10] - 需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以文字 图表或声像方式记录活动情况 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0] 附则 - 制度若与法律法规不一致则以法规为准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12]
上海建科: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沟通 加强投资者互动 提升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 实现投资者尊重与保护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加强沟通帮助投资者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了解公司运营状况 [1] - 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1] - 形成服务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1] - 促进整体利益最大与股东财富增长并举 [1] - 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 - 平等性: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 [2] - 主动性:主动开展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注重诚信规范运作担当责任 [2] 管理对象与内容 - 对象涵盖在册投资者 潜在投资者 证券分析机构 财经媒体 基金经理及其他相关机构 [2][5]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ESG信息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诉求处理信息 风险挑战及其他相关信息 [5] 管理方式与渠道 - 通过官网 新媒体 电话 传真 邮箱 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多渠道开展 [3] - 利用证券交易所 e互动平台等网络基础设施 [3] - 采用股东会 说明会 路演 分析师会议 接待来访等互动方式 [3] - 在指定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及时披露信息 其他渠道不得先于指定平台 [3] - 加强网络渠道建设 开设投资者专栏并更新信息 [4] - 设立专人负责的咨询电话 传真 邮箱并保证畅通 [4] - 安排现场参观座谈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 [4] - 通过路演 分析师会议沟通情况并听取建议 [4] - 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 通过交流会 走访 热线等方式征询意见 [6] - 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重大事项说明会 [6] - 说明会需包括董事长 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6] - 说明会前发布公告 采用非交易时段召开并开通提问渠道 [6][7] - 在现金分红未达标 终止重组 股价异常波动 重大事件受质疑 年报披露后等情形下必须召开说明会 [7] - 定期报告后召开业绩说明会解读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财务状况 风险等内容 [7] 组织与实施机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 证券部门为职能部门 [9] - 证券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 组织活动 处理咨询投诉 管理平台 保障股东权利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 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等 [9]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部门配合提供生产经营 财务 诉讼等信息 [10] - 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10]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管理 [10] - 从业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 专业知识 沟通能力 熟悉公司及行业情况 [10] - 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 [10]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保存至少3年 [10][11] 禁止行为与责任追究 - 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与披露信息冲突的内容 [11] - 禁止发布误导性 虚假性或夸大性信息 [11] - 禁止选择性披露或存在重大遗漏 [11] - 禁止对股价作出预期或承诺 [11] - 禁止未经授权代表公司发言 [11] - 禁止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造成不公平披露 [11] - 禁止违反公序良俗损害公共利益 [11] - 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触犯法律将追究法律责任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