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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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南方精工索赔案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11-04 02:35
太原重工涉嫌财务造假 -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公告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涉嫌违法事实涉及2012年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合作的风电项目 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少计成本等方式虚增业绩[1] - 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公司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1] - 律师事务所提示投资者可因此发起索赔[1] 南方精工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 - 违规行为源于2023年6月19日在互动易平台对人形机器人业务作出不准确回复 导致股价连续多次涨停[2] - 公司在股价异动后未及时澄清互动易内容 未在后续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影响因素 构成信息披露不完整[2] - 律师事务所认为在2023年6月20日至7月5日期间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2]
立方数科:因定期报告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存退市风险
新浪财经· 2025-11-03 11:12
立案调查事件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 - 截至目前调查尚在进行中 公司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1] -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1] 潜在退市风险 -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1]
虚增利润超千万,丸美生物仍然难入“40亿俱乐部”
观察者网· 2025-11-03 08:58
监管警示与财务问题 - 公司因财务核算不规范及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收到上交所和广东证监局监管警示[1][2][3] - 财务核算问题具体表现为收入核算不准确导致收入虚增454.68万元 在建工程核算不准确虚增5.68亿元 以及会计科目错误列报[2][6] - 募集资金问题包括使用不规范 项目调整未及时审议披露 以及管理信息披露与实际不符[3][6] - 上述问题导致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虚增1132.97万元 占调整前归母净利润的6.10%[6] - 监管机构对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出具警示函 但定性为"不规范"而非"财务造假"[6][7] 2025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业绩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85亿元 同比增长14.28% 归母净利润为6948.16万元 同比增长21.16% 但扣非净利润为4802.57万元 同比下降19.95%[9] - 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4.50亿元 同比增长25.51% 归母净利润为2.43亿元 同比增长2.13% 扣非净利润为2.14亿元 同比减少5.42% 呈现增收不增利态势[9][10] - 非经常性损益填补了核心业务盈利缺口 第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达2145.59万元 其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103.05%[9] 产品结构与市场竞争力分析 - 核心眼部类产品2025年第三季度产量和销量同比分别减少12.67万支和26.67万支 销售额增长完全依赖产品均价提升52.83%[12] - 美容类产品第三季度销量同比大幅下降39.6% 收入下降约26.71% 护肤品类销量增长36% 收入提升42.05% 但未能完全弥补其他品类下滑缺口[12] - 公司与行业龙头差距拉大 前三季度营收规模在A股美妆公司中低于珀莱雅(70.98亿元)、上海家化(49.61亿元)和贝泰妮(34.64亿元)[10][11] 营销投入与研发费用对比 - 销售费用持续攀升 从2023年前三季度的7.95亿元增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14.15亿元 销售费用率从51.78%升至57.73%[15][16] - 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0.63亿元 同比增长15.3% 远低于同期14.1亿元的销售费用规模及增速[15] - 公司营销活动活跃 包括官宣全球品牌代言人、冠名综艺节目及与KOL合作推出定制短剧 反映出"重营销轻研发"现象加剧[13][15] 战略调整与行业挑战 - 公司主动优化品牌组合 关闭旗下春纪品牌天猫旗舰店 将资源聚焦于核心业务与增长赛道 春纪品牌2024年营收贡献已微乎其微[17][18] - 多家券商对公司2025年全年营收预估集中在37-39亿元区间 预计难以突破40亿元门槛[18] - 在美妆市场K型分化加剧的背景下 公司面临建立不依赖巨额营销投入的核心竞争力的挑战[18]
甘肃蓝科高新因信披违规收警示函 涉关联交易隐匿及资金占用
中国能源网· 2025-11-03 01:43
事件概述 - 蓝科高新及其前任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甘肃证监局警示函 [1] - 违规行为主要涉及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以及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3] - 相关违规行为已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具体违规行为 -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江苏恩高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公司曾处于中国能源实际控制之下 依法构成蓝科高新关联方 [2] - 未披露2019年及2020年与江苏恩高发生的关联交易 涉及交易金额分别为4476.43万元和7236万元 [2] - 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在2019年8月和12月向某关联供应商支付总计4700万元采购款 该资金在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实际流向并被时任控股股东中国能源使用 [3] 责任认定与措施 - 中国能源作为时任控股股东 被认定未能履行主动告知关联方信息及配合信息披露的义务 并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4] - 中国能源董事长刘斌因知悉江苏恩高关联方身份并实际安排主导相关合同签订与资金划转事宜 被认定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4] - 蓝科高新时任董事长段玉林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被认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有主要责任 [4] - 蓝科高新时任副总经理周周春平因具体负责违规行为所涉合同起草等工作 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 [4] - 甘肃证监局对蓝科高新、中国能源及段玉林、周春平、刘斌等责任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 公司回应与现状 - 公司公告称上述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事项均发生在中国能源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4] - 被中国能源占用的4700万元资金已于2024年4月23日全部收回 [4] - 公司表示将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组织学习证券法律法规 提升规范运作意识 [5] - 公司承诺在收到警示函之日起30日内向甘肃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5] - 公司强调此次收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当前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6]
股市必读:三七互娱(002555)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1亿元
搜狐财经· 2025-11-02 17:07
股价及交易表现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于20.77元,当日下跌0.81% [1] - 当日换手率为4.29%,成交量为68.55万手,成交金额为14.34亿元 [1] 资金流向 - 2025年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1亿元 [1][4] - 同日,游资资金净流入1420.1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35亿元 [1][4] 监管处罚事项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4] - 主要违法事实涉及2014年至2020年年报中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披露代持股份 [2] - 2018年年报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股权的关联交易 [2] - 2020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事项未如实披露,公告称不构成关联交易但实际构成 [2] - 2018年至2021年期间,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公司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分别为1.15亿元、1.08亿元、7.60亿元、1.93亿元 [2] - 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2] - 对相关责任人拟处罚款合计约2405万元,其中对李卫伟拟处以1400万元罚款,对曾开天、杨军各拟处以350万元罚款 [2] - 公司表示此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当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2]
东方日升收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北京商报· 2025-11-02 04:28
公司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 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的违规行为 具体为2022年6月8日公告拟转让宁夏旭宁100%股权 宁夏旭宁应付公司1.85亿元款项预计于2022年8月31日前归还 但宁夏旭宁未如期全额归还 截至2024年末欠款余额为1.06亿元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进展情况[1] - 公司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对业绩预告等重大事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1] 公司责任认定与处罚措施 - 宁波证监局认定公司董事长林海峰 董事会秘书雪山行未能勤勉尽责 对公司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1] - 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林海峰 雪山行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1] - 上述违规行为及处理措施被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1]
三季度业绩承压,东方日升信披违规又被责令改正:重大事件进展未及时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
深圳商报· 2025-11-02 01:23
监管处罚与公司治理 - 公司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而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2] -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未披露转让子公司股权后约1.06亿元应收款项的逾期进展,以及未对业绩预告等重大事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2] - 宁波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董事长林海峰及董事会秘书雪山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3] -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并将进行全面整改,加强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规范 [1][3] 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04.67亿元,同比下降29.76% [4] - 归母净利润为-9.33亿元,同比减亏6.26亿元,亏损幅度收窄40.16% [1][4] - 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2.06亿元,同比减亏31.89亿元,亏损幅度收窄30.44% [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8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48% [4][5] 盈利能力与费用控制 - 前三季度毛利率为2.61%,同比下降6.00个百分点;净利率为-8.90%,同比上升1.54个百分点 [6] - 第三季度单季毛利率为1.40%,同比下降6.29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3个百分点 [6] - 前三季度期间费用为15.58亿元,同比减少7.48亿元;期间费用率为14.88%,同比下降0.59个百分点 [6]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分别同比下降24.50%、26.30%、54.52%、29.35% [6] 股东结构变化 - 截至三季度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7.62万户,较上半年末减少2030户,降幅2.60% [6] - 户均持股市值由上半年末的13.96万元增加至15.67万元,增幅12.20% [6]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涵盖光伏电站EPC、光伏电站运营及储能领域 [3]
A股“游戏一哥”,罚单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1-01 06:51
文章核心观点 - 三七互娱及其实际控制人、多名高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被处以9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约3000余万元 [1][11][12] - 证监会查明公司涉嫌四项违法事实,包括股东持股情况虚假记载及多项关联交易未披露或披露不实 [1][2][4][6][9] - 公司公告称生产经营一切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并审慎判断不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12] 涉嫌违法事实详情 - **虚假记载股东持股情况**:2014年至2020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吴卫东等人认购的共计2272万股股份实为李卫伟、曾开天二人代持 [2] - **江苏极光关联交易重大遗漏**:2018年收购胡宇航持有的江苏极光20%股权属关联交易,但2018年年度报告未予披露,江苏极光2017年归母净利润占三七互娱的34% [4][5] - **广州三七关联交易虚假记载**:2020年公司公告收购广州三七20%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但经查实为与关联自然人徐志高发生的关联交易,2020年广州三七归母净利润占三七互娱41% [6][7] - **海南力源等关联交易重大遗漏**:2018年至2021年年报中,未披露与关联方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15亿元、1.08亿元、7.60亿元、1.93亿元 [9] 处罚决定与市场表现 - 证监会对三七互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11] - 对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卫伟合计罚款1400万元,对副董事长曾开天罚款350万元,对杨军罚款350万元,对叶威罚款150万元,对胡宇航罚款80万元,对吴卫红罚款25万元 [11][12] - 截至10月31日收盘,三七互娱股价报20.77元/股,总市值达459.48亿元 [13]
财报披露不准、股份回购违规,山子高科收警示函
巨潮资讯· 2025-11-01 06:21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2] - 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叶骥、时任财务总监陆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 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准确的问题,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了更正 [2] -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叶骥、时任财务总监陆燕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 股份回购计划执行问题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25日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6亿元至10亿元回购股份,回购期限不超过6个月 [2] - 后经董事会决议,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7月24日 [2] - 截至到期日,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仅为1101.48万元,占回购计划下限6亿元的1.8%,未完成回购计划,该行为构成违规 [2] 公司回应与整改要求 - 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要求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财务核算水平,并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3] -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将以此为戒,认真整改,加强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 - 公司公告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3]
600169,将被ST!
证券时报· 2025-11-01 00:08
处罚与风险警示 - 公司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太原重工”变更为“ST太重” [1] - 公司股票于11月3日停牌1天,自11月4日起被ST,实施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1][3] 财务造假事实 - 公司2012年与黑龙江瑞好科技合作开发拉弹泡300MW风电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导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4] - 具体造假手段包括:提前确认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成本、虚增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及成本、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 [4] - 公司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了部分虚假财务数据,构成虚假记载 [4] 相关责任人处罚 - 时任总经理范卫民为完成考核指标,组织协调财务造假,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6] - 时任董事长王创民、时任副董事长张志德知悉项目问题,分别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6] - 时任财务总监贺吉未有效履行财务管控职责,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6] - 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6] 公司现状与回应 - 公司表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所涉项目已于2021年完工,相关项目资产在2024年已全部剥离,风险已出清 [6] - 公司称此次处罚不会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将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