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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601995.SH)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利0.09元
格隆汇APP· 2025-12-18 09:02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29日。 格隆汇12月18日丨中金公司(601995.SH)公布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48.27亿股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4亿元(含税)。 ...
奥海科技:每10股派6元,股权登记日为12月24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8 09:01
南财智讯12月18日电,奥海科技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63亿元,剩余利润 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25日。 ...
中一科技跌3.56% 2022年上市超募18.87亿元
中国经济网· 2025-12-18 08:15
中一科技2022年6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现有总股本67,347,1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34,694,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33,673,58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1,020,762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中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15,060.55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12,392.37万元。 中一科技2023年6月16日发布公告称,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020,7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31,326,99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30,306,2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1,326,990股(最终转增数量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 中一科技(301150.SZ)今日收报38.48元,跌幅3.56% ...
财通证券:每股派0.06元,股权登记日为12月23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6 10:46
南财智讯12月16日电,财通证券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向全体A股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618.13万元。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2月23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12月2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12月24日。对于自然人股东及证 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差别 化税率;QFII股东和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054 元;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纳税,实际每股派发0.06元。 ...
中自科技跌6.38% 2021年上市见顶募15亿申万宏源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5-12-16 09:02
公司股价与市场表现 - 2023年12月16日,公司股价收报22.00元,单日跌幅6.38% [1] -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上市首日盘中最高价达70.50元,为历史最高价 [1] - 公司上市以来股价从发行价70.90元/股跌至22.00元,表现疲弱 [1] 首次公开发行(IPO)详情 - 公司IPO公开发行股票2150.87万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 [1] - IPO募集资金总额为15.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07亿元 [1] - 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14.60亿元少5271.68万元 [1] - IPO发行费用合计1.18亿元,其中承销保荐费为9351.23万元 [1] - IPO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 募集资金用途计划 - 原计划募集资金14.60亿元,拟用于五个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 公司股本与权益分派 - 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6,034,976股 [2]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 - 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85,519,775股,共计转增34,207,910股 [2] -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0,242,886股 [2]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现有总股本222,185,6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15,552,992.00元 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2][6] 股东会与董事会审议情况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若公司2025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拟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母净利润的10% 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母净利润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2] -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且实施时间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不超过两个月 [4][5] 权益分派方案具体细节 - 权益分派基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2,185,600股为基数 [2][6] - 现金分红标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6] - 扣税后派发金额: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 [6] - 个人所得税处理: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6] - 差别化税率细则:持股1个月(含)以内 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 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6] - 证券投资基金税务: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6] 权益分派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6] - 除权除息日:2025年12月19日 [6]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12月19日 [9]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截至2025年12月18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 - 分派方法: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2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划入资金账户 [9] - 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9] 方案实施相关调整 - 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 若在公告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10]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核心信息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1日公告了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7][1] 分配方案详情 -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252,270,215股为基数 [1]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3.957元(含税) [1]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000,637,540.76元(含税) [1] - 本次分配为现金分红,不涉及送转股,差异化分红送转为“否” [2] 分配实施办法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2]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于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2] - 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 差异化扣税说明 - 对于持股超过1年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23.957元 [4] - 对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由证券公司等机构根据持股期限扣收税款 [4]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股息红利全额按20%税率计税 [4]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4]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每股实际派发21.5613元 [5] - 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每股实际派发21.5613元 [5]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23.957元 [5]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5 20:24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人民币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1] - 以公告披露日总股本113,836,944股为基数计算 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302,166.40元人民币含税 [1] -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且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3][4] 权益分派实施细节 -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2日 [5][6]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2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9] 股东减持价格承诺调整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股东均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9] - 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13元/股 因历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该承诺减持价格已进行多次调整 [10] - 在本次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 相关承诺人的减持价格承诺将调整为不低于22.73元/股 [10]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5 20:15
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决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郭玮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2]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两项议案,包括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以及确认该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章晓峰、耿琦、金铭康回避表决 [3][5] -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虹主持,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7][48][49][50][51]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归属 -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规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5.00元/股调整为14.89元/股,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每股派息额V为0.115元 [27][32][34] - 董事会确认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5][17][18]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2万股,归属人数为29人,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日(调整后)价格为14.89元/股 [9][20][21]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心条款 - 该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1,0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289.7458万股的3.84% [9]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和毛利润,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则对应年度计划归属的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11][12]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将决定其实际归属股份数量,个人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等于计划归属数量乘以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未能归属部分作废且不可递延 [12]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及可转债影响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0] - 因实施上述权益分派,公司可转债“新致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从10.56元/股调整为10.53元/股,调整实施日期为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39][43] - 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12月11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新致转债”将停止转股,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38][4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5 19:15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205,4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518,87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股东会审议与方案实施情况 - 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11月13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从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2] - 本次实施的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2] - 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 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与税务安排 - 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5,4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 -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980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2] -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02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 权益分派关键日期与对象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5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4]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4] 权益分派引发的相关参数调整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2.1680元/股 [4]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董事会将对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公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