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205,4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518,87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股东会审议与方案实施情况 - 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11月13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从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2] - 本次实施的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2] - 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 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与税务安排 - 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5,4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 -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980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2] -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02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 权益分派关键日期与对象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5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4]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4] 权益分派引发的相关参数调整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2.1680元/股 [4]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董事会将对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公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