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现有总股本222,185,6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15,552,992.00元 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2][6] 股东会与董事会审议情况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若公司2025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拟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母净利润的10% 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母净利润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2] -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且实施时间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不超过两个月 [4][5] 权益分派方案具体细节 - 权益分派基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2,185,600股为基数 [2][6] - 现金分红标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6] - 扣税后派发金额: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 [6] - 个人所得税处理: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6] - 差别化税率细则:持股1个月(含)以内 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 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6] - 证券投资基金税务: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6] 权益分派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6] - 除权除息日:2025年12月19日 [6]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12月19日 [9]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截至2025年12月18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 - 分派方法: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2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划入资金账户 [9] - 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9] 方案实施相关调整 - 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 若在公告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10]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