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股份(3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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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苑股份(301617) -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1-17 09:42
业绩总结 -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102,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3元,共派3,084万元[1] 权益分派 - QFII等每10股派2.7元[4] - 不同持股时间补缴税款不同[4] - 登记日2025年1月23日,除权除息日24日[4] - A股股东红利24日划入账户[6] 其他 - 权益分派预案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1] - 权益分派后股东最低减持价调为27.46元/股[7]
博苑股份(301617)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1-15 10:22
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会议召开形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新海路与大九路路口北 200 米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5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8 人,代表股 ...
博苑股份(30161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5 10:22
会议信息 - 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12月31日发布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有网络投票[5][6] 投票情况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代理人)268人,代表股份75,285,943股,占比73.2354%[7]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等多议案获高比例同意通过[9][10][11][12][14][15][17] 会议结论 - 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规定,合法有效[18]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召集人等资格合法有效[19]
博苑股份(301617)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5-01-06 07:5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苑股份"、 "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尹广杰、林宏金 (三)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四)培训地点:线下会议培训 (五)培训人员:尹广杰 保荐人通过线下会议的方式对上述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近 期证券行业监管动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针对性介绍上市公司违规 案例等,重点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中的重大事项管理进行了培训(包括募 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资金占用、董监高履职等)。保 荐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 ...
博苑股份(301617)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16:00
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袁瑞先生、高磊先生、张志红女士、吕志果先生通过通讯 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成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博苑股份(301617)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4-12-30 16:00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70.00万股A股,募资总额71343.20万元,净额62816.77万元[1] - 实际募集净额少于预计金额[3][4] 募投项目调整 - 多个募投项目拟投入募资额调整,总投资81000.00万元[5] - 2024年12月3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议案[7][8] - 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5][6]
博苑股份(301617) -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16:00
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黄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于福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 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 和股东利 ...
博苑股份(301617) - 《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30 16:00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山东博苑医药化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公司在潍坊市行政审 批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783680650356K。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70 万股,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博苑股份(3016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4-12-30 16:00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 ...
博苑股份(30161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30 16:00
舆情管理组织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5] - 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信息监测和采集[5][6]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2]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等灵活处置[9] - 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部署控制传播[9][1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15] - 未执行制度造成损失当事人受处分担责[12] - 相关人员对舆情及处理措施保密,违规将被处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