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长华化学(301518)
icon
搜索文档
长华化学: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6 11:24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0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5万股,发行价格为25.75元/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902,537,5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77,478,130.19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0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8-26 11:24
委员会组成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应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3] - 利害关系争议由除该委员外其他委员过半数决议决定[13]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解释权归董事会[17]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8-26 11:24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 3 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08-26 11:24
第 1 条 为适应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 及公司治理(ESG)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 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 2 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公司 ESG 战略制定并监督公司 ESG 事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 3 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长和其他董事共三名成 员组成。除董事长外,其他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4 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或者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4-08-26 11:24
人员管理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 - 公司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2]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并制定考核方案[18]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并参照指标发放[18] 工作制度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7] - 财务负责人按时编制公司季度、中期及年度财务报告[10] - 总经理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12] - 总经理办公室提前三天征集办公会议题[21]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工作要求 - 强调和指导优先考虑事项[21] - 了解市场变化并迅速反应[21] - 分享最好的实践经验[21] - 收集数据促进协调、管理和计划改进[21]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8-26 11: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 3 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 4 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8-26 11: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 | |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 5 | |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第一节 董事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第一节 监事 . | | 第二节 监事会 31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3 | |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 |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 |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 第一节 通知 . | | 第二节 公告 . | | | | 英文名称:Changhua Chemical Tec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8-26 11:24
报告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监高及控股超50%子公司或参股公司[2] 报告情形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情形需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5] - 重大事项进展需持续报告[7]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应提前并持续汇报进程[8]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形需及时报告[8]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当日电话等报告并送书面原件[11] - 董事会秘书知悉信息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4]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信息,提请披露需公开信息[12] - 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有敦促信息收集整理义务[16] 责任追究 - 瞒报等情况追究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责任[17]
长华化学: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6 11:24
会议安排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 -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9月11日15: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3] 议案通过情况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5][6] - 《关于制定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10项子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10][1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14][15] -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18]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 2026年)>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19][20]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22]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23] 资金使用与业务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3.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3.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2] - 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最高余额不超3亿元(或等值外币)[16] -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7] -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10月13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止[17]
长华化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26 11: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长华化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化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长华化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13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5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5.75 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0,253.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2,505.9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