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3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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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3015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9]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1] - 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1]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1] - 审议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11]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12] - 审议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事项[12]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9] - 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同样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21]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提议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2]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32] -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相关资料,涉及中介意见应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32]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33] - 股东会延期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后股权登记日不变[35]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51]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2] - 公司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3] - 分拆子公司上市、主动撤回股票上市等提案需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除董高和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5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6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65] 其他事项 - 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对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予以配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5] - 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5] - 董事会等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主体可征集股东权利[54] -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提名主体为董事会等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主体[59] - 公司拟选董事人数2名及以上时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61]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董高以外人员订立管理全部或重要业务合同[58]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61] - 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股东会拟选人数,但股东投票候选人数不能超拟选人数[1]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1]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6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7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7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67]
金凯生科(301509)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的不得被提名[10]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选举时应报送指定材料并披露相关内容[15]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补选与解职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6]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21]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2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2]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书面要求延期提议未被采纳应向深交所报告[2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0] 公司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行职责[33]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33]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3] 其他 - 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6]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6]
金凯生科(30150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子公司定义与权益 - 公司子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等三类情况[2] - 公司以股权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等股东权利[3] 人员管理 - 公司推荐或委派到子公司人员原则上从公司职员产生,也可社招[6] - 子公司应参照公司制度建立规范人力资源制度并备案[8] 经营管理 - 子公司经营要遵守所在地法规,服从公司战略和规划[10] - 公司管理层可向子公司下达经济指标[11] 投资与交易审批 - 子公司对外投资遵循相关制度规定[11] - 子公司交易事项按权限逐级审批[11]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子公司董事会确保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事先报告并审批[12] 财务制度 - 子公司遵守公司统一财务制度和会计政策[14] - 子公司每月10天内、年度15天内提供财务报表等[16] - 子公司超预算开支最多每半年申请调整预算[17] 会议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股东会等会议后2个工作日报送资料备案[23] - 子公司按制度报告重大信息并保密[23] 激励与考核 - 子公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度报公司备案[26] - 子公司年度对董监高考核奖惩[26] 审计与负责人职责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离需离任审计[21] - 子公司接受内外部审计并执行报告和整改[20][21]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会计相关工作并考评[18]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24][30]
金凯生科(3015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提名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前3日通知成员并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免[16] - 原则现场会议,必要时可通讯或结合[21] - 表决记名,方式有举手表决等[21]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1] - 按需召开,通知含时间等内容[16][18] 职责与程序 - 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8] - 选任时对初选人审查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4] - 提名前取得候选人书面承诺[14] 其他规定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解除职务[24] - 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10年[27] - 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汇报[25]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32] - 金凯(辽宁)相关规则时间为2025年8月[33]
金凯生科(3015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决策,占比超50%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占比超50%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占比超50%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与关联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提交股东会批准[1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15] - 定期董事会会议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同意可豁免提前通知义务[21]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关联交易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24][34]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5] 决议表决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等事项需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34]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关联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4]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在审议定期报告时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半年度、季度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财务报告可不经审计[35] 其他规定 - 议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全体董事同意除外[3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并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5][36]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22] - 董事会决议由执行人负责执行落实并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秘书督办执行情况[42] - 董事会秘书会后向监管部门上报会议决议等材料并办理信息披露事务[42] - 决议公告披露前,与会人员对决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43] - 财务报告存在问题时董事会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43] - 审计委员会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审查并监督落实及披露完成情况[43] - 本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5] - 规则条款冲突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45] - 规则中部分术语含或不含本数的界定[4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6]
金凯生科(30150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150.8335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12,044.6669万元,股份总数12,044.6669万股[8][18] 股份认购 - 金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认购4,186.3773万股,占比83.73%[18] - 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认购393.3911万股,占比7.87%[18] - 阜新凯润同创资产管理咨询中心认购364.0328万股,占比7.28%[18] - 莱芜中泰股权投资基金认购56.1988万股,占比1.12%[18] 财务资助与股份收购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20] - 连续20日股价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近1年最高收盘价50%,公司可收购股份[25]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30] - 董事、高管上市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30]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40][4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9]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股东会审议[5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1]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14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148] 人员任职限制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178] 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85] - 符合条件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5%[194]
金凯生科(3015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认定标准 - 财务报表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涉及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6] -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标准含未披露重大事项[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遗漏认定涉及股本等差错[11]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标准为变动方向或幅度不符[12]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标准为数据差异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13]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事务所审计或鉴证[8] - 财务报告差错审计部、财务部收集资料认定责任[10] - 其他年报信息差错审计部收集资料提交审议[14]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5] - 董事等人员涉事公司可附带经济处罚[16] - 犯罪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2] 时间信息 -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容时间为2025年8月[23]
金凯生科(301509)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资金往来规范 - 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防范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 关联方不得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占用公司资金[5] - 公司不得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5] 审查与审计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8] - 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定期内审[8] - 注册会计师审计年度财报时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9] 决策与审批 -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需经相应决策机构审批并签订协议[11][19] - 财务部门支付关联方资金需经审核和审批[13] 问题整改 - 公司需自查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存在占用问题应及时整改[15]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15]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占用,违规将受处分[16] - 公司及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致不良影响,责任人受处分[16] 制度说明 - 制度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0]
金凯生科(3015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重大事项界定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0] - 计提资产减值等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万元[11] - 签署合同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13] - 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6] - 公司名称等变更、经营方针变化属重大信息[15] 信息报告相关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信息报告义务人[4]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对外披露直接责任人[19]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书面报告,紧急可先电话通知[22] - 拟报告信息需经负责人审阅签字后报送[23] - 超过约定交付期限3个月未完成,每隔30日报告进展[23] - “第一时间”指获知信息24小时内[30] 制度适用与责任 - 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3]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7] - 未履行报告义务公司可追究责任[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2]
金凯生科(30150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3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对外投资处置 - 处置对外投资情形包括经营期满、破产等[17] - 处置对外投资需人员分析论证并提交报告至总裁,由股东会等决定[18] 投资管理职责 - 财务部、审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审计、评估[18]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完整记录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0]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定期取得被投资单位报告[21] - 审计部对被投资单位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建议[21]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规定,及时报送资料[21]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3][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