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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3015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凯(辽宁) 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金凯(辽 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 ...
金凯生科(3015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外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 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相关规则应当披露的,所有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者公司主动披露的信 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
金凯生科(30150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工作频率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2] 审计工作内容 - 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建立和实施内部审计制度[9] - 对各机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估[10] - 对各机构、子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审计[10]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并关注检查舞弊行为[10] - 内部审计包括会计报表、内控制度和特殊目的审计[14] - 内部审计涵盖销货与收款等多个业务环节[15] 审计报告相关 - 公司根据审计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审计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3] - 实施审计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计报告[25]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9] 审计工作规范 - 审计工作中证明材料提供者拒绝签名或盖章,审计人员应注明原因和日期[17]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可对业务环节调整[19] - 对审计项目进行后续监督,督促整改[19] 奖惩措施 - 对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及有功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32] - 审计中发现违规行为依据公司规章处理[32]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审计部向董事会提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建议[32] - 内部审计人员谋取私利等行为,公司给予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3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4]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4] - 本制度“以上”“至少”含本数[3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7]
金凯生科(3015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任期相同,每届不超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等[11] - 督促公司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监督落实并披露整改情况[12]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职责评估报告[13][14]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5][16]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会前3日通知[21]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4]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24]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解除其职务[27] - 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通讯或结合方式,表决记名投票[27] 其他 - 董事会办公室协调多部门为审计委员会决策做前期准备并提供资料[19] - 成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资料和审议内容保密[28] - 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10年,包含多项内容[28][29][30][31]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不迟于决议生效日下一工作日向董事会汇报[31] - 书面报告需采取的行动或改善事项并提建议[31]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5]
金凯生科(3015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董事会秘书任职 - 任期3年,届满可续聘[4] - 需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等工作3年以上[4] - 6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6]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9] - 4种情形下1个月内解聘[10] 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股权管理等多项事务[13][18]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战略及再融资等事务[18] - 管理董事等主体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19] 证券事务代表 - 聘任秘书时同时聘任1名[23]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5] 细则 - 术语含义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27]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冲突以规定为准[2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金凯生科(3015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8] - 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属内幕信息[9] 对债券交易价格影响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有重大影响[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有重大影响[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有重大影响[9] - 可转债转股累计达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数10%有重大影响[10]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未转换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有影响[10] 制度执行要求 - 实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档案[14] - 重大事项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6]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8] - 定期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23]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结果[23] 信息管理规定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同意、批准并报备[19] - 报送涉及内幕信息资料需审核[21]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3] 违规处理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27] - 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7] - 知情人受处罚报送证监局和深交所并披露[27] 制度说明 - 制度术语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9]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9] - 制度条款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29] - 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
金凯生科(301509) -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重大交易审议标准 - 董事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9] - 股东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10] - 未达标准由公司总裁决定[12] 交易计算与披露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12] - 购买或出售股权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14]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股东会标准应披露审计报告[15] 特殊交易规定 - 购买、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免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间交易部分免披露和程序[17] 执行与制度说明 - 决策后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文件[19] - 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为执行机构[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通过生效[23][24]
金凯生科(30150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原则 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 易,应以成本加合 ...
金凯生科(301509)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8:33
印章管理 - 公司制定印章管理制度维护利益[2] - 印章分公司、业务、部门等类型[2] 印章刻制 - 各部门刻章前填申请表,经多级审批[8] - 副总裁审批后行政部统一刻制下发通知[8] 印章使用 - 部分印章使用需多级审批,部分由负责人批准[10][11] 印章停用 - 停用经副总裁批准,行政部收回并备案[13] 印章遗失 - 管理部门告知行政部,获批后重新刻章[13][14]
金凯生科(301509)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08:33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凯(辽 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金 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部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