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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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涨2.06%,成交额6033.35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入84.85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0-09 03:56
股价表现与交易情况 - 10月9日盘中股价上涨2.06%至95.26元/股,成交额6033.35万元,换手率3.04%,总市值84.75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4.85万元,大单资金呈现净买入状态(买入1519.64万元,占比25.19%;卖出1253.07万元,占比20.77) [1] - 今年以来股价下跌15.90%,但近期呈现反弹,近60日上涨9.60% [2] - 今年以来3次登上龙虎榜,最近一次(4月28日)龙虎榜净买入2261.81万元 [2] 公司基本面与财务业绩 -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2] - 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01亿元,同比增长55.72% [3] - 2025年1-6月实现归母净利润7552.43万元,同比增长10.22% [3] - A股上市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9532.00万元 [4] 业务收入构成 - 新兴消费摄像模组是最大收入来源,占比56.87% [2] - 新兴消费光学镜头收入占比23.14% [2] - 智能汽车光学镜头收入占比18.16% [2] - 智能汽车摄像模组及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小 [2]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为1.78万户,较上期减少0.76% [3] - 人均流通股为1116股,较上期大幅增加41.08% [3] - 多家公募基金新进成为十大流通股东,包括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A(持股22.69万股)、圆信永丰兴诺(持股20.73万股)和永赢成长领航混合A(持股9.77万股) [4] 公司背景与行业分类 - 公司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成立于2012年8月14日,于2025年3月18日上市 [2] - 所属申万行业为电子-光学光电子-光学元件 [2] - 所属概念板块包括近端次新、小盘、次新股、光学、智能座舱等 [2]
弘景光电9月29日获融资买入1364.99万元,融资余额1.83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9-30 01:42
股价与融资交易 - 9月29日公司股价下跌0.29%,成交额为9395.97万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1364.99万元,融资偿还1161.67万元,实现融资净买入203.32万元 [1] - 截至9月29日,融资融券余额合计1.83亿元,其中融资余额1.83亿元,占流通市值的9.38% [1] - 当日融券交易量为0 [1] 公司基本概况 - 公司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成立于2012年8月14日,于2025年3月18日上市 [1] - 主营业务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1] - 收入构成:新兴消费摄像模组占56.87%,新兴消费光学镜头占23.14%,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占18.16%,智能汽车摄像模组占0.74%,其他占1.09% [1]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6月30日股东户数为1.78万户,较上期减少0.76%,人均流通股1116股,较上期增加41.08%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进十大流通股东包括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A(持股22.69万股)、圆信永丰兴诺(持股20.73万股)和永赢成长领航混合A(持股9.77万股) [3] - A股上市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9532.00万元 [3] 财务业绩 - 202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1亿元,同比增长55.72% [2] - 2025年1-6月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7552.43万元,同比增长10.22% [2]
弘景光电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新浪财经· 2025-09-29 14:54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1] - 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1] - 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设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1] - 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宗旨、法定代表人定义、股东权利义务、股份发行等多项条款进行了修订[1]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 公司决定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9项公司治理制度[2] - 新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项制度[2]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治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弘景光电:9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13:07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摄像模組制造业占比50.91%,光学镜头制造业占比48.18%,其他业务占比0.91%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83亿元 [1] 行业分类 - 公司主营业务为摄像模組制造业和光学镜头制造业,两者合计贡献超过99%的营业收入 [1]
弘景光电(30147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董事选举规则 - 选举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董和非独董表决分开[3] - 董事会或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董候选人[5] - 1%以上股份股东或董事会可提名独董候选人[5] 投票规定 - 选举非独董、独董时投票权=所持表决权股票数×待选人数[10] - 当选董事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投票总数二分之一[12] 再次选举情况 - 当选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候选人票数相同进行第二轮选举[12][13] - 再次选举以缺额为基数实行累积投票制[13] 实施细则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弘景光电(30147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对外投资审批 - 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比超50%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6] - 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8] - 董事长可审核批准其他对外投资事项,重大利益事项可提交董事会[8] 交易计算与审议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审批规定[9] - 购买、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达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 投资要求与监管 - 确定投资方案应权衡利弊,必要时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评审论证[12] - 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需评估,结果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决定[12] - 证券投资不得将审批权限授予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3]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追究未达预期相关人员责任[14]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人员违反制度实施投资造成损失将受处分,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16] - 制度“以上”“不超过”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8]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弘景光电(301479)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管理机构,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2] - 信息应在规定时限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不得提前[10] 人员约束 - 内部人员获重大信息至公开前不得买卖证券及推荐他人[11] - 非内部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后受制度约束[11] 违规处理 - 内部人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将处分、赔偿,犯罪移交司法[16]
弘景光电(30147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担保制度 - 公司为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本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2] - 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对外担保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3]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 关联担保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8] - 多情形下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如单笔超净资产10%等[8] 合同与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展期需重新审批披露[12][13] - 财务部负责被担保方资信调查等多项职责[16] 后续跟踪 - 妥善保管担保合同等资料,定期与银行核对[15]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定期分析财务偿债能力[15] 风险应对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偿债,未履行采取补救措施[15] - 被担保人出现未还款等情形及时披露[15][17]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情况[17] - 发现被担保方偿债能力问题采取措施控风险[17] -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分配预先追偿[17] 监督追责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违规担保追责[17]
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 - 特定受罚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3] 履职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7]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1] 流程与要求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11] - 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审查移交[12] - 解聘或辞职说明原因并报告[12] - 原则上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弘景光电(30147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候选人无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7]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3] -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任期与补选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3]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14]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报告与披露 - 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30]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至少含五项内容,签字确认及时报告董事会并与公告同披露[24] - 出现五种情形之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5] 公司支持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27] - 保证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及时发会议通知,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9]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