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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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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2 12:51
股权变动 - 2024年2月22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50万股[3]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年3月13日[3] - 注册资本由7600万元增至7606.50万元[3][6] - 股份总数由7600万股增加至7606.50万股[3][6] - 截至2024年2月22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1707550元存入公司账户[3] 地址变更 - 公司注册地址拟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察社区同观路十九号路10号九洲工业园厂房2栋102”[4][5]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8]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职权[9]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9][10] 高管相关 -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10] - 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10] 监事相关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股东监事候选人[11]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 - 公司利润分配应遵循按法定顺序分配等六项原则[11]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过半数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11][12]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同意[12] -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时有权发表独立意见[12] - 公司对留存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调整需重新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12] 其他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一年可续聘[12] - 《公司章程》除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调整序号[1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修订事项工商变更登记[12] - 事项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情况为准[13]
光大同创: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12: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 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规范运作能力。现将董 事会 2023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一)公司整体经营数据 2023 年,面对外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 董事会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支持公司管理层聚焦主业务,有效贯彻落实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05,102.25 万元,同比增长 60.50%。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0,651.86 万元,同比增长 1.09%。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66.52 万元,同比增长 0.70%。 公司注重创新发展,持续加大技术研发,2023 年研发投入 5,244.82 万元, 同比增长 24.06% ...
光大同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12: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 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
光大同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2:51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
光大同创: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2 12:51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此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可实 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就自身关联事项进 行回避表决。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按照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 平确定。薪酬由工资加年度奖金构成,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与公 ...
光大同创(30138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2 12:51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29,777,520.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94,326.1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1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498,742.0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3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33,092.18元,较上期减少53.15%[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37,763.81元,较上期减少72.29%[10]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229,777,520.78元,较上期204,557,170.03元增长约12%[22]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222,297,881.44元,较上期177,579,608.34元增长约25%[22]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成本168,752,606.24元,较上期138,091,071.86元增长约22%[22]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0934034.14元,上年同期为25725495.23元[2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277635002.70元,上期为234079632.47元[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33498742.03元,上期为28298854.84元[25]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为210000000.00元,上期无此项目[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21533092.18元,上期为 - 45961572.37元[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3410599.35元,上期为55000000.00元[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4237763.81元,上期为 - 15291480.98元[2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9780921.66元,上期为 - 35071522.95元[26]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273092540.58元,上期为124372731.57元[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282873462.24元,上期为89301208.62元[26] 资产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29,604,382.72元,较期初增长129.13%[9]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245,834.54元,较期初增长179.28%[9]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93,580,379.39元,较期初279,864,035.49元增长约5%[19] - 2024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359,530,587.79元,较期初379,165,041.67元下降约5%[19]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19,051,720.02元,较期初478,541,360.12元下降约12%[19] 费用关键指标变化 -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29,793,770.44元,较上期增长90.04%[9] - 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16,688,671.70元,较上期增长99.69%[9] -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 -1,887,219.15元,较上期减少122.06%[9]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用7,622,669.78元,较上期6,049,492.03元增长约26%[22] - 2024年第一季度管理费用29,793,770.44元,较上期15,677,913.83元增长约90%[22] - 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16,688,671.70元,较上期8,357,169.64元增长约99%[22]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186,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1]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比例28.12%,持股数量21387475股,质押4170000股[11] - 张京涛持股比例21.12%,持股数量16061245股[11] - 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0.87%,持股数量8265000股[11] - 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0.39%,持股数量7900396股[11] 限售股份情况 - 限售股份期初总数58412894股,本期增加65000股,期末总数58477894股[14] - 上海东证期货-兴业银行-东证期货光大同创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1412894股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于2024年4月18日解禁[14] - 深圳前海钰禧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7900396股首发前限售股和夏侯早耀的3385884股首发前限售股于2024年10月18日解禁[14] - 深圳汇科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张京涛、深圳同创智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首发前限售股于2026年10月18日解禁[14] 股权激励情况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4年2月22日获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2024年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6.50万股,授予对象2名,授予价格26.27元/股,授予日为2月22日,上市日为3月13日,股份总数由7600万股增至7606.5万股[16]
光大同创:关于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2 12:51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 业绩说明会 - 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5:00 - 17:00[3][4][5] - 召开方式为网络互动[4][5] - 召开地点为价值在线(www.ir - online.cn)[3][4][5] - 参加人员含董事长、总经理马增龙等[5] 投资者参与 - 可于2024年5月10日前会前提问[2][6] - 2024年5月10日15:00 - 17:00参与互动交流[6] 其他信息 - 联系人是占梦昀,电话传真0755 - 86527252,邮箱irm@bromake.com[7] - 会后可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情况及内容[7]
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2:5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作为深圳 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的要求,对光大同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361 号"文注册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0,000 股, 发行价格为 58.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8,08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3,717,534.12 元后,募集资 ...
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2:5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光大同创2023年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光大同创出具的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通过询问光大同创相关人士,查阅光大同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 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光大同创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重要性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截止202 ...
光大同创: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公告
2024-04-22 12:51
授信申请 - 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不超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 - 授信品类包括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1] 额度相关 - 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一年内,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2] 决策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申请,认为利于资金周转、风险可控[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