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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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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 -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公司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流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尽量缩小知情人员范围, 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重 大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信音电子(301329) - 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2]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6] 关联交易定价 - 可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执行[8] - 定价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法等[8] - 无法按原则方法定价需说明定价及公允性[9] 董事会表决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决议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表决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6]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6] - 年报和半年报分类汇总披露[16]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6] 豁免与免予 - 部分关联交易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部分交易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0]
信音电子(30132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免[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 - 按需召开,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2] - 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信音电子(3013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13:0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应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再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能充分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6] 选聘评价要素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变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化超20%(含),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审计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超两年[10] 改聘情形与处理 - 出现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可提议委任其他事务所[12] - 除规定情形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2] 提议召开董事会条件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6] 公告与报告要求 - 公告需披露解聘原因、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等内容[13]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13] 监督与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相关责任人受处罚[15] 其他规定 - 选聘专项审计业务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参照本制度执行[1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信音电子(3013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4] - 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应分类保存[4] 信息披露 - 应在定期报告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4]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19]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3] 活动管理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4] - 投资者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活动记录表[8] - 条件允许时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2]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原则上非交易时段召开[12]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人员记录签字[14][21] 平台交流 - 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18]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19] - 对重要或普遍问题及答复显著刊载[19] - 不得就未公开重大信息问题作答[19] 人员安排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承办落实[24] - 必要时有条件地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25]
信音电子(3013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3:06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存储、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 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进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 ...
信音电子(30132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13:06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力对等原则。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信音电子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音电子(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五条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 ...
信音电子(3013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3:0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7]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6]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过半数通过决议[15]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2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3][26]
信音电子(301329)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6 13:06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理机 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 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信音 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信音电子(中国)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 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 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总经理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本年度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向审计委 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 ...
信音电子(3013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6 13:06
累积投票制规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公司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2]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3] - 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算累积表决票[4] 投票要求 - 投票股东注明持股数并在所选董事后标表决权数目[4] - 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4] 计票与当选规则 - 选票总数小于等于有效选票数则有效,差额视为放弃表决[5] - 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当选董事获投票表决权数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5]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且在拟当选人中最少,可能需再次选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