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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30132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信音电子信音电子(SZ:301329)2025-08-26 13:06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