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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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宝新能的年报问询函
2024-05-23 08:51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23.14亿元,较上年减少27.76%[1] - 2023年归母净利润 -1.74亿元,Q4为 -1.12亿元,扣非后 -2.63亿元,由盈转亏[1] - 2023年产品毛利率39.71%,较上年减少4.61个百分点[1] 财务指标 - 2023年末存货账面余额6.11亿元,境外3.96亿元,计提跌价准备0.39亿元[2] - 2021 - 2023年经营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35亿、1.19亿、 -1.02亿元[4] - 2023年销售费用8.21亿元,费用率35.49%,较上年增加8.06个百分点[5] - 2023年末预计负债1764.2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5.84%[5] - 2023年末短期借款4.4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81亿元[7] 项目进展与规划 - 2023年末IPO募投3项目承诺投资5.49亿元,累计投入1.98亿元,进度36%[6] - 2024年拟用2.97亿元超募资金投建“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6]
华宝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22 10: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宝新能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征 | 联系电话:0755-8190 200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桐赈 | 联系电话:0755-8190 200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 | |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 是 | |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 1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
新能20240520
华宝证券· 2024-05-21 14:44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公司整体情况 - 公司2023年面临营收下滑和亏损压力,主要原因包括成本端压力大、竞争格局加剧[1][2][3] - 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收同比增长30%,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得益于日本市场份额提升和美国市场需求恢复[3][4] 成本和费用管理 - 公司正在通过降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措施来控制成本[4][5] - 未来公司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费用投入,以抢占更多市场份额[9][31] 各区域市场表现 - 美国市场:公司市场份额较稳定,未来有一定提升空间,整体需求增速20%-30%左右[14][15][35] - 日本市场:公司市场份额在一季度已恢复到第一位,未来有望保持15%-20%的增速[20][21][35] - 欧洲市场:公司市场份额不足20%,受竞争对手库存压力影响,预计下半年或四季度会有所恢复[22][23][35] - 新兴市场:公司正在快速进入东南亚、澳新、中东非等市场,预计今年可带来1亿元左右的增量[8] 产品结构和渠道布局 - 公司产品结构中,便携式电源占比约70%,官服占30%,固定式家储占比较小[33][34] - 公司正在加大线下渠道建设,预计未来线下渠道占比可达30%以上[26][27][28] - 长期目标是通过M2C模式提高直销占比,提升产品性价比[27][28]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问题1 **投资人提问** 公司2023年营收和利润的具体目标是什么[6][7] **公司回答** - 营收方面,预计可恢复到2022年水平或略有提升 - 利润方面,目标是实现扭亏为盈,并争取达到4%-5%的净利率水平[7][9] 问题2 **投资人提问** 公司各主要市场2023年和2024年的具体表现如何[10][11][35] **公司回答** - 2023年:美国占比约49%,日本占比20%-30%,欧洲占比10%左右[10] - 2024年:公司整体有望恢复到2022年水平或略有提升[7] 问题3 **投资人提问** 公司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的控制目标是什么[30][31] **公司回答** - 管理费用率有一定下降空间,销售费用率控制会更加动态灵活 - 未来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增加销售费用投入以抢占份额[30][31]
经营拐点已至,便携式储能龙头多点布局再出发
广发证券· 2024-05-10 03:02
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给予华宝新能(301327.SZ)“买入”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23年实现营收23.1亿元,同比下降27.8%,归母净利润-1.7亿元,同比下降160.6%,毛利率39.7%,同比下降4.6%。主要受产业链去库与产品升级过程、加息影响可选消费品需求、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 [1] - 24Q1公司实现营收5.8亿元,同比增长29.9%,归母净利润0.29亿元,同比增长197.7%,毛利率46.5%,同比提升4.8pct,环比提升7.6pct,经营能力向好态势明显 [1] - 公司23年完善多领域布局,包括产品端完善0.1-3kWh、高功率、三元+铁锂路线产品矩阵,市场端新拓展东南亚、中东非等市场需求,渠道端加大高利润率线下渠道布局 [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EPS为1.27/2.33/3.39元/股,考虑可比估值给予2024年1.0xPEG,对应合理价值80.43元/股,给予“买入”评级 [2] 盈利预测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150、4213、5515百万元,增长率分别为36.1%、33.7%、30.9%,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8、291、423百万元,增长率分别为191.0%、84.0%、45.2% [3] 分业务拆分 - 便携式储能产品全球出货量预计2024-2026年分别为1080.71、1459.34、1970.11万台,公司销量分别为102.89、143.22、197.94万台,分容量段市占率分别为9.52%、9.81%、10.05% [6] - 便携式太阳能板产品销量预计2024-2026年分别为24.0、28.8、34.56万套,毛利率维持41%/42%/43% [5] 可比公司估值情况 - 可比公司包括德业股份、锦浪科技、固德威,给予2024年1.0xPEG,对应合理价值83.26元/股,维持“买入”评级 [7]
华宝新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5-08 10: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六十日内增补新委员[5] 选任与会议 - 董事、高管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2]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记录与权限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委员有权查阅相关资料[23] - 可向董事、高管质询[24][25] 其他规定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5] - “以上”含本数[27]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7] - 解释权归董事会[27]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28]
华宝新能: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05-08 10:3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5月23日15:00召开[2][4]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多个时段[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7日[5] 股东情况 - 深圳市钜宝信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9,966,875股,占比32.02%[3] 审议事项 - 会议审议21项议案,含《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7][8] - 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8] 表决相关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9] - 2项议案涉及董监薪酬,关联股东回避表决[9] 登记信息 - 自然人及委托代理人登记所需材料[10]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00至17:00[12] -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在2024年5月22日17:00前完成[12] 其他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327",简称为"华宝投票"[20] - 对多项议案表决意见为同意[27][28]
华宝新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5-08 10: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披露情况[13]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可不公开[9] 审计人员任职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7] 聘期与评价 - 业务服务合同聘期一年,可续聘[16] - 续聘需对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全面评价[21] 改聘规定 - 审核改聘提案需调查拟聘事务所质量并发表意见[19]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21] - 拟改聘需公告详细信息[21]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22] 其他 - 审计委员会督促事务所履职尽责[24]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24] - 存在特定严重行为不再选聘[25]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25]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
华宝新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08 10: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7] 董事会会议 - 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于董事选举或改选后3日内召开[7]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相关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25] - 董事会临时会议原则上于会议召开2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紧急时可口头、电话通知[21] 董事要求 - 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或其他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经历,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22] - 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应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23] - 一名董事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24]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24]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应设立审计委员会,可按需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36]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36] 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并提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37] -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审工作、审阅财报、监督评估内控等[40] - 提名委员会需根据公司情况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搜寻并审核董事和高管人选[4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计划、考评董事和高管、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4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未采纳建议需说明理由并披露[45] - 董事会可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其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47] - 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协助董事工作、组织会议、协调信息披露等[48]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8]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50]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5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52]
华宝新能:内部审计制度
2024-05-08 10:31
内控审计部职责与工作安排 - 内控审计部对多方面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工作[4] - 职责是提供分析等帮助改善风险管理等,工作范围包括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等[8][10]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后续审查,在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4][15][16] - 应对业绩快报审计,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1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出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控审计部工作,有多项主要职责[8] - 督导内控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12] 报告与评价相关 - 内控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31] - 董事会根据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8]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和审计报告[32] 其他规定 - 审计监督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外部评价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28] - 内控审计部制定年度审计范围计划需征求多方意见并突出重点[19]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
华宝新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5-08 10:3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董事、董事会、监事、监事会等机构和人员适用制度[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关联人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3] 披露要求与方式 - 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重大信息[6] - 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8] - 通过指定平台和媒体对外披露信息[9] - 指定媒体披露文件应与交易所登记内容一致[10] - 披露信息应前后一致,财务信息有合理勾稽关系[10] 披露时间规定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14]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20]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四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3] 重大事项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项[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项[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事项[29] 重大事项披露 - 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32] - 披露重大事件后,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32] 管理与监督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36]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36]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37]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定期检查[37] 相关人员责任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 - 董事等知晓重大事件应在当天告知董事会秘书等[44] - 各部门等信息披露报告人应在重大事项发生当天向董事会秘书报告[44] 报告编制与公告 - 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等并提交相关资料[4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编制完整定期报告并提交审议等[47] - 定期报告需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并备案[47] 其他规定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应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49]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52] - 董事等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4] - 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重大信息传递和报送指定专人负责[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保密工作按相关制度和规定执行[56] - 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56] - 聘请人员等泄漏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56] - 出现多种情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公司将追究责任[56] - 可在公司章程指定报刊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59] - 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9]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5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抵触时按规定执行[5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