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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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华厦眼科 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华厦眼科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052,80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4,307,454.70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 ...
华厦眼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14:3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9] 考核方式 - 先述职或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并提报酬奖励方式[12] 细则相关 - 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解释及修订细则[23][24] - 细则“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3] - 细则抵触按规定执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3]
华厦眼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5 14: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以及自然人是关联方[7,9]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低于董事会审议金额标准的,由董事长审批[17]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19] - 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0]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过半数通过[22]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过半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豁免与免予审议情况 - 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0]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披露[30] 关联交易报告与实施 - 各部门、子公司拟发生关联交易需提前报告并获批后实施[34] 关联交易管理责任 - 各部门、子公司是责任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35]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批准生效并负责解释[38]
华厦眼科(30126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4:31
财务状况 -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9.78亿元,同比增长5.0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亿元,同比增长3.75%[5]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4,833,509,327.34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628,952,337.85元,资产总计为7,462,461,665.19元[22] - 公司应付账款为273,838,880.88元,应付职工薪酬为205,658,866.91元,其他应付款为129,074,278.08元[23] 资金运作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亿元,同比下降34.75%[5] -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减少53.32%,主要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8]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年初增加733.88%,主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9] - 公司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41.20%,主要是支付的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增加所致[10] 投资与收益 - 公司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87.57%,主要是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结算[12] - 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910.91%,主要是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结算[13] - 公司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322.86%,主要是报废设备的利得和清理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增加所致[15] 其他 -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股份522,5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21] -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9.78亿元,较上期增长4.9%[24]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为7.64亿元,较上期增长6.8%[25]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65亿元,较上期增长4.4%[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58亿元,较上期增长11.5%[27] -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781,349,350.9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2,861,724.78元[2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63,075,018.9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32,219,809.64元[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88,643,542.3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8,953,374.75元[28]
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华厦眼 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中金公司采取尽职调查、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及文件、与公司有关人员沟通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 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 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
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5 14: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0.88元,募集资金总额305,280.00万元,净额276,849.25万元,超募资金198,998.64万元,于2022年10月28日到账[1] -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净额27.684925亿元,本年度投入6.711489亿元,累计投入6.925260亿元[25]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5,429,863.62元,本期投入114,052,831.50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7,096,100.00元,均为本期使用[3] - 2022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356.5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置换[2] 收益与费用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74,539,865.03元,本期收到70,545,856.78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598.55元,本期支付397.83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益7453.99万元[16] 募投项目情况 -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变更“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实施地点并延长实施期限[9] - 2023年8月28日,公司增加福建眼界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华厦视光中心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10] - 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支出截至期末累计投入4348万元,进度71.28%[25] - 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支出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323.63万元,进度5.76%[25] - 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支出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180万元,进度61.67%[25] - 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支出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48万元,进度2.69%[25] -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143.36万元,进度10.72%[25] - 2024年4月公司对“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 资金管理策略 - 公司同意使用不超27.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16]
华厦眼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5 14:31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8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 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57,709.6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 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7,709.6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华厦眼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4-01 08:16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09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 1.5 亿元且不超过 2.5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0.93 元/股(含 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9 日、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华厦眼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3-01 09: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 1.5 亿元且不超过 2.5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0.93 元/股(含 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9 日、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 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 ...
公司跟踪报告:首次覆盖:收入利润稳健增长,消费医疗与严肃医疗均衡发展
海通国际· 2024-02-19 16:00
财务数据 - 公司在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31.03亿元,同比增长22.98%[1] - 公司前三季度销售毛利率为50.62%,销售净利率为18.35%,扣非后销售净利率为18.45%[2]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归属股东5.57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7.25亿元[14] - 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46.0%、48.0%、49.9%、49.5%、49.2%[6] - 公司自由现金流量FCFF分别为749.49、209.09、225.72、754.20、839.64、1504.20、1597.83、2400.34、2647.36、3615.31、4042.18百万元[8] 业务展望 - 公司将继续保持在眼病诊疗业务上的投入,同时重视消费眼科的发展,预计消费项目的增速将逐步提升[3] - 公司计划完成24个省会城市的布局,每年按照20-30家眼科医院的布局规划推进,重点布局具备竞争优势的城市[4] - 公司预测2023-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1.24、52.83、66.65亿元,同比增长27.5%、28.1%、26.2%,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97、8.94、11.56亿元,同比增长36.2%、28.3%、29.3%[5] - 公司在综合眼科和消费眼科领域取得平衡发展,计划继续投资眼科并扩大规模[16] 估值和投资建议 - 公司2024年PE倍数为50倍,每股合理价为53.23元,DCF估值法测算每股合理价为55.94元,目标价为53.23元[5] - 使用DCF估值方法,根据敏感性分析,华厦眼科每股合理价值区间为48.85-55.94元[9] - 综合PE估值和DCF绝对估值法,公司目标价为53.23元,给予优于大市评级[10] - 可比公司估值比较显示,公司的PE倍数和PEG指标均处于合理水平,具有投资潜力[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