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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3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厦 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 则的要求,对华厦眼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2022 年 9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52 ...
华厦眼科: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5 14:34
关联交易金额 - 2023年中胜药业与莆田电商发生相关费用4483.47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88%、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79%[4] -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532.44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67%、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51%[4] - 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6] 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及已发生额 - 2024年向厦门新开元医院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预计金额10万元,上年发生额9.5万元[8] - 2024年向福建莆田电商接受服务预计金额450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551.69万元,上年发生额4483.47万元[8] - 2024年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预计金额451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551.69万元,上年发生额4492.97万元[8] - 2024年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预计金额889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287.47万元,上年发生额2824.25万元[8] - 2024年关联租赁预计金额140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278.18万元,上年发生额1067.10万元[9] - 2024年其他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0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26.70万元,上年发生额147.42万元[9] 2023年关联交易情况 - 2023年向厦门市深港华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0.7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0.03%,与预计金额差异 -30%[11] - 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8532.44万元,未超预计总金额1931.00万元的80%[12] 子公司经营数据 - 厦门兰馨颐养院2023年度营业收入1249.61万元,净利润 - 12.44万元,截至2023年底总资产699.16万元,净资产170.61万元[14] - 厦门新开元医院2022年度营业收入11070.55万元,净利润 - 1928.38万元,截至2023年底总资产3403.74万元,净资产 - 2693.98万元[15] - 福建莆田电商2023年度营业收入10738.55万元,净利润677.76万元,截至2023年底总资产2966.02万元,净资产2653.36万元[16] - 广州华厦维尔视眼科门诊部2023年末总资产1216.47万元,净资产 - 490.53万元,营收966.73万元,净利润 - 579.66万元[17] - 武汉华厦眼科医院2023年末总资产3250.77万元,净资产262.48万元,营收0元,净利润 - 125.52万元[19] - 大连华厦眼科医院2023年末总资产5515.85万元,净资产733.54万元,营收162.52万元,净利润 - 754.26万元[20] - 南京华厦眼科医院2023年末总资产4009.01万元,净资产311.95万元,营收0元,净利润 - 162.87万元[21] - 昆明华厦眼科医院2023年末总资产5504.86万元,净资产485.22万元,营收368.81万元,净利润 - 1205.78万元[23] - 南昌华厦眼科医院2023年末总资产3853.43万元,净资产2228.24万元,营收541.57万元,净利润 - 688.97万元[24] 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29] - 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31] - 保荐机构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审议通过,符合规定,无异议[32]
华厦眼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5 14:3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 过往任职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数二分之一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秘书处设在证券部[36] - 专门会议职责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7] - 专门会议采用全体过半数通过决议原则[41] - 专门会议提前三个工作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材料前一日送达[38][41] - 专门会议记录、表决结果保存不少于十年[4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5]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7][28]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和工作支持[30]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31]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3]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年报披露[3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46]
华厦眼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4-04-25 14:3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 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及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质量,根据《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 ...
华厦眼科: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2024-04-25 14:34
审计委员会人事变动 - 2023年10月23日公司改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苏庆灿不再担任,扈军当选[1] 审计工作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2] - 监督容诚事务所2022年度工作,表现良好[4] - 提议续聘容诚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获通过[6] - 2023年内部审计无重大问题[6] 审计评价 - 认为财务制度健全,报告客观公允[7] - 认为关联交易合理,定价公允[8] - 认为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重要缺陷[10] 未来展望 - 2024年继续发挥监督职能,重点监督财报编制[11] - 保持专业性和有效性提升治理水平[11]
华厦眼科: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4-04-25 14:34
业绩数据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401,316.44万元,净利润为66,593.21万元[24] - 2023年能源消耗强度为117.16吨标准煤/亿元营收,温室气体排放密度为500.98吨二氧化碳当量/亿元营收[24] - 2023年为国家创造税收26,330.83万元,支付股东利息16,096.10万元,员工工资福利117,754.05万元[24] - 2023年对外捐赠11,340.02万元,获财政补贴2,103.42万元[24] - 2023年员工总数7,613人,总培训时数296,653小时[24] - 2023年总资产737,870.58万元,社会贡献值169,469.19万元[24] 用户数据 - 2023年医院客户服务评价体系得分93.71,较2022年增长3.87%[154] - 2023年术后回访接通率为87.16%,较2022年增长1.79%[158] - 2023年医院综合满意度得分95.96,较2022年增长0.08%[164] - 2023年工单办结率100%[166] 公司规模 - 公司已在国内开设57家眼科专科医院和60家视光中心,覆盖18个省及47个城市[19] 荣誉奖项 - 入选“2022年度中国企业ESG实践优秀案例”,获“2022年度ESG最佳社会责任实践企业”等荣誉[16][25] 人才培养 - 2023年组织员工培训超6000场,参与超26万人次[84][87] - 64名储备干部参与外聘储备干部轮转培养项目[88] - “中国眼科医师明日之星计划”有100余名专家导师,设133个基地,开17项培训[94][95] - 2023年举办30余个培训班,600余名学员结业[95] 科研成果 - 2023年新增申请专利40项,新增授权专利39项,累计持有授权专利124件,软件著作权161项[119] - 截至2023年底累计申请科研课题304项,发表论文1349篇,SCI发表301篇[122] - 2023年与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合作,一期立项46项,二期收申报书44份[125] 社会责任 - 2023年“侨爱心·光明行”开展眼健康筛查2000多场,覆盖6.9万余人次,完成手术5700余例[197] - 眼视光团队开展“侨爱心·乡村学生眼视光工程”,走进16所学校,筛查超8600名学生,免费配镜1900余名[200] 运营管理 - 2023年设定医疗质量安全十大改进目标并达成[145] - 制定多项医疗质量和风险管理制度,开展检查和应急培训[143][146][147][149] - 设立服务质量促进委员会,加强服务管理体系建设[151] 行业活动 - 2023年主办48场学术会议[178] - 参与15项行业标准的制定或修订[177]
华厦眼科: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4:3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志强、郑文礼、扈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要求,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 董事王志强、郑文礼、扈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
华厦眼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公告
2024-04-25 14:34
业绩相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0.88元,募集资金总额30.528亿元,净额27.684925453亿元[4] - 2023年度,聚信壹号咨询公司营业收入5438.85万元,净利润5.80万元;2024年1 - 2月,营业收入9035.52万元,净利润1242.00万元[15] 资金数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7.785061亿元,超募资金19.899864亿元[6] - 2022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70961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实际余额15.2326383248亿元[8] 股权收购 - 公司拟50250万元收购聚信壹号咨询公司100%股权,资金为自有31250万元和超募19000万元[2][3][4][9][21][33] - 聚信壹号咨询公司交易前厦门华厦聚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持股99%,南京信科东证零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14] - 2024年2月29日,聚信壹号咨询公司资产83253.97万元,负债45398.53万元,净资产37855.44万元[15] - 以2024年2月29日为基准,聚信壹号咨询公司总资产评估值50298.48万元,增值率4.92%;股东权益评估值22844.35万元,增值率11.51%[20] - 公司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2600万元,分三期支付,取得经营管理权后付27650万元偿债[22] 未来展望 - 本次交易助整合资源,深化区域市场布局,完善眼科医疗服务网络,增厚业绩[27][32][33][34] - 本次交易面临公司整合及经营管理风险,发挥协同效应有不确定性[29][30] - 交易完成后合并资产负债表会形成商誉,标的公司经营恶化有减值风险[31] 公司战略 - 眼健康行业需求增长,国家政策推动眼科医疗服务市场发展空间广阔[25][26] - 公司坚持“内生增长 + 外延并购”战略,推进全国眼科医疗网络布局[27]
华厦眼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14:31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 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 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本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过半数席位。本委员 会应由成员中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主任委员(召集人)应当为 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本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董 ...
华厦眼科: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4: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0.88元,募集资金总额30.528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684925亿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3542986362亿元,本期投入1.140528315亿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570961亿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为7453.986503万元,本期收到7054.585678万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一般户转入5.1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总额598.55元,本期支付397.83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21.5055684816亿元[3] 项目变更情况 - 2023年4月20日,公司同意变更“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7] - 2023年8月28日,公司同意增加福建眼界科技有限公司为“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厦门华厦视光中心有限公司为“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8] 资金置换情况 - 2022年12月24日,公司同意使用7356.50041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置换[9] 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同意使用不超27.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和不超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累计收益7453.99万元[12] 项目投入进度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净额27.684925亿元,本年度投入6.711489亿元,累计投入6.92526亿元[22] - 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支出累计投入4348万元,进度71.28%[22] - 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支出累计投入1323.63万元,进度5.76%[22] - 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支出累计投入5180万元,进度61.67%[22] - 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支出累计投入548万元,进度2.69%[22] 项目结项情况 - 2023年末完成“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2024年4月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