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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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0:47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4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 席董事 7 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 1 名,董事苏庆灿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 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凤国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 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陈凤国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6)。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华厦眼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0:47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45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上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妮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 ...
华厦眼科(301267) - 2024年10月1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0-21 06:14
屈光手术与收入结构 - 成都华厦的屈光收入占比超过一半,白内障收入约占三成,剩余为眼视光及其他综合眼病收入 [2] - 屈光术式中,ICL占比约20%,激光类手术占比约80% [2] - 成都华厦引进了全球最新的两款屈光新术式,推广效果显著,已有众多患者咨询了解 [1] 市场竞争与患者来源 - 成都屈光市场价格整体稳定,成都华厦作为技术高地,客单价稳中有升 [2] - 屈光业务的市外患者占比约10%,青光眼等眼病业务的市外患者占比超过50% [2] - 成都华厦的医生团队相对稳定,公司通过多种措施吸引和留住人才 [2] 收购与整合 - 成都爱迪加入华厦眼科是双方经过充分论证后的双向选择,文化契合是关键因素 [3] - 华厦眼科在学术、人才、管理、供应链等方面为成都爱迪深度赋能,提升了其经营管理能力和采购成本优势 [3] - 成都爱迪和成都华厦保持各自专科特色,互补互助,协同发展 [4] 未来规划 - 成都爱迪计划启用第三栋医疗楼,预计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眼科医疗服务需求 [4] - 两家医院将定期开展经营管理学习交流和疑难病例会诊研讨,进一步增强华厦眼科在成都地区的核心竞争力 [4]
华厦眼科(301267) - 2024年10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0-18 01:56
医院运营情况 - 华厦渝州眼科医院按照三级眼科医院标准建设,是一家集临床医疗、科研教学、保健和近视防控为一体的现代化专家型眼科医院[1] - 华厦渝州自去年10月开业以来,每个季度的业务量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相关运营工作也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整体经营良好[1] - 华厦渝州目前屈光收入占比超过50%,白内障占比约25%,小儿眼科及眼视光占比约10%,其他为综合眼病的收入[2] - 华厦渝州的战略是全眼科细分运营,并打造特色专科[2] - 华厦渝州开业仅一年,开通医保支付也仅半年左右时间,目前医保占比较低[2] 医院定位及协同 - 重庆华厦(老院区)定位于较具有性价比的服务大众化群体的医院,并逐步向中高端服务转型[2] - 华厦渝州(新院区)定位服务于中高端人群,提供更舒适、更现代化的就诊环境和体验[2] - 两家医院高度协同,在品牌展现、学术活动、专家力量、人员协调、技术等方面充分协同互助[2] 行业竞争格局 - 重庆的眼科医疗服务机构大致可归类为公立医院、大型眼科连锁集团旗下医院、其他非连锁眼科医院及眼科门诊部[3] - 与其他几家上市眼科医院相比,重庆华厦的建院时间最短,但与竞争对手的业务体量差距持续在缩小[3] 药品供应 - 目前华厦在重庆的医疗机构均没有自制药剂,均采用供应商的药品[3] - 集团为兴齐眼药第一批签协议的战略合作伙伴,阿托品的具体应用根据临床处方需求[3]
华厦眼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10-08 11:05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43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均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 1.5 亿元且不超过 2.5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0.93 元/股(含 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
华厦眼科: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9-25 09:38
保荐代表人变更 - 公司收到中金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2] - 原保荐代表人沈俊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负责[2] - 周凌轩接替沈俊,变更后代表人为周凌轩和赵冀[2] 其他信息 - 持续督导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2] - 周凌轩曾参与华厦眼科等公司上市项目[3]
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9-10 10:02
履职情况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6次(每月一次)[3] -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8次[4]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4] - 培训次数为0次[4] - 现场检查次数为0次[3] 监管警示 - 2024年1月9日,因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尽责不到位收警示函[8] - 2024年1月22日,因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管理问题收警示函[9] - 2024年4月26日,因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人员开展业务等问题收警示函[9] - 2024年4月30日,因自营和投顾等业务管理问题被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9]
华厦眼科:2024半年报点评:中报符合预期,消费眼科类稳健增长
华创证券· 2024-09-06 03:07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给予公司"推荐"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消费眼科类业务稳健增长,但白内障等业务受高基数影响增速承压 [2] - 新开医院刚性支出增加导致公司盈利能力短期承压 [2] - 公司通过战略收购不断深化区域市场影响力,外延扩张稳步进行 [2] - 预测公司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93、7.68和8.59亿元,同比增长4.2%、10.8%和11.8% [2] - 给予公司2024年30倍估值,对应目标价约25元 [2] 分业务总结 - 屈光业务收入6.94亿元,同比增长6.56% [2] - 眼视光综合业务收入4.97亿元,同比增长4.56% [2] - 白内障业务收入4.65亿元,同比下降6.53% [2] - 眼后段业务收入2.62亿元,同比下降5.13% [2] - 其他业务收入1.32亿元,同比增长41.76% [2]
华厦眼科:公司简评报告:消费眼科平稳增长,业绩短期承压
东海证券· 2024-09-03 02:3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公司维持"买入"评级。[6] 报告的核心观点 1. 利润端低于预期,稳步扩张全国服务网点。2024H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1亿元,同比增长2.85%;归母净利润2.65亿元,同比下降25.15%。报告期内,公司新增4家眼科专科医院和5家视光中心,合计共有61家眼科专科医院和65家视光中心,全国服务网点稳步扩张。[6] 2. 盈利能力下滑,销售投入力度加大。2024H1,公司毛利率与净利率分别为45.84%、13.33%,同比分别下降4.46、4.99pct。期间费用率方面,研发费用率为1.76%,同比减少0.24pct;销售、管理、财务费用率分别为13.70%、11.74%、0.72%,分别同比增长1.39、0.93、0.26pct。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销售投入力度,业务宣传及推广费明显增加。[6] 3. 消费眼科业务平稳增长。1)屈光:实现营收6.94亿元(YoY+6.56%),公司积极引进屈光矫正新技术设备,为患者提供高质量个性化诊疗方案。2)视光:实现营收4.97亿元(YoY+4.56%),公司积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相关政策要求,持续完善近视防控体系。[6] 4. 眼病诊疗业务技术升级。1)白内障:实现营收4.65亿元(YoY-6.53%),公司积极响应集采政策落地执行,引进多款人工晶体。2)眼后段:实现营收2.62亿元(YoY-5.13%),公司率先引进全球首个双通路眼底新药"法瑞西单抗",并引入创新型超乳-玻切一体机,全方位提升眼底病诊疗能力。[7]
华厦眼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9-02 09:05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41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50.93 元/股调整为 50.82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 1.5 亿元且不超过 2.5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0.93 元/股(含 本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