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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4:34
2023 年,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不断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持续提升董 事会决策效率及决策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及 2024 年度发展规划报告如下: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3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实施《"十四 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 年)》的关键之年。作为国内领先的大型眼科 医疗连锁集团,华厦眼科紧跟国家发展战略及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宏观环 境变化,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目标,围绕战略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 新、人才引育、医疗质控、服务提升等方面,优化组织架构、健全制度体系, 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稳中求进,保持经营业绩保持 稳健增长,推进 ...
华厦眼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4:3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 1 名,董事苏 庆灿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凤国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 会议由董事陈凤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0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
华厦眼科: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公告
2024-04-25 14:34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2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 施期限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中"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及"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3,753.62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同时,公 司将根据最新经营规划,延长"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公司保荐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 ...
华厦眼科: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5 14:34
内部控制评价 - 容诚会计师认为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10] - 公司对当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13] - 截至基准日无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15][16] 数据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9.34%[1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比99.92%[17] 缺陷认定标准 - 非财务与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分重大、重要、一般[19][20] - 报告期内无重大、重要内控缺陷[21]
华厦眼科: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4:3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决策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得以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会其他职权,对于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不得授权单 个或者几个董事单独决策。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
华厦眼科: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14:34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5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65,932,077.37 元,2023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02,993,551.85 元。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5,225,140 股, 按公司当前总股本 840,000,000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834,774,860 股为基 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人民币 91,825,234.60 元(含税),最终股本 基数及现金 ...
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3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厦 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 则的要求,对华厦眼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2022 年 9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52 ...
华厦眼科: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5 14:34
关联交易金额 - 2023年中胜药业与莆田电商发生相关费用4483.47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88%、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79%[4] -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合计8532.44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67%、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51%[4] - 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6] 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及已发生额 - 2024年向厦门新开元医院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预计金额10万元,上年发生额9.5万元[8] - 2024年向福建莆田电商接受服务预计金额450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551.69万元,上年发生额4483.47万元[8] - 2024年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预计金额451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551.69万元,上年发生额4492.97万元[8] - 2024年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预计金额889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287.47万元,上年发生额2824.25万元[8] - 2024年关联租赁预计金额140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278.18万元,上年发生额1067.10万元[9] - 2024年其他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0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26.70万元,上年发生额147.42万元[9] 2023年关联交易情况 - 2023年向厦门市深港华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0.7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0.03%,与预计金额差异 -30%[11] - 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8532.44万元,未超预计总金额1931.00万元的80%[12] 子公司经营数据 - 厦门兰馨颐养院2023年度营业收入1249.61万元,净利润 - 12.44万元,截至2023年底总资产699.16万元,净资产170.61万元[14] - 厦门新开元医院2022年度营业收入11070.55万元,净利润 - 1928.38万元,截至2023年底总资产3403.74万元,净资产 - 2693.98万元[15] - 福建莆田电商2023年度营业收入10738.55万元,净利润677.76万元,截至2023年底总资产2966.02万元,净资产2653.36万元[16] - 广州华厦维尔视眼科门诊部2023年末总资产1216.47万元,净资产 - 490.53万元,营收966.73万元,净利润 - 579.66万元[17] - 武汉华厦眼科医院2023年末总资产3250.77万元,净资产262.48万元,营收0元,净利润 - 125.52万元[19] - 大连华厦眼科医院2023年末总资产5515.85万元,净资产733.54万元,营收162.52万元,净利润 - 754.26万元[20] - 南京华厦眼科医院2023年末总资产4009.01万元,净资产311.95万元,营收0元,净利润 - 162.87万元[21] - 昆明华厦眼科医院2023年末总资产5504.86万元,净资产485.22万元,营收368.81万元,净利润 - 1205.78万元[23] - 南昌华厦眼科医院2023年末总资产3853.43万元,净资产2228.24万元,营收541.57万元,净利润 - 688.97万元[24] 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29] - 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31] - 保荐机构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审议通过,符合规定,无异议[32]
华厦眼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4-04-25 14:3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 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及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质量,根据《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 ...
华厦眼科: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2024-04-25 14:3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厦眼科医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的工 作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改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庆灿先生不再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职务,改选独立董事扈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