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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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5 14:37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0 二四年四月 目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 ...
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3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厦眼科医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规定,对华厦眼科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补充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业务发展规划,2023 年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厦门捷颂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控股了福建中胜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胜药业"),将中胜药业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中胜药业与公司关联方福建莆田电商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莆田电商")签署的 2023 年度合作协议,其使用 ...
华厦眼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强
2024-04-25 14:3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1次临时股东大会[6]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10]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王志强应出席董事会3次,实际出席3次,出席股东大会2次[6]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按要求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21] 交易与担保 - 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预计总金额,但超预计总金额的80%[15] -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担保事项合理,无逾期等违规担保情况[15] 其他事项 - 2023年公司合计披露公告文件117份[17] -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完成权益分派工作[17]
华厦眼科(30126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4: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2] -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2] - 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等方面不存在严重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因素[2] - 公司子公司包括荆州华厦、西安华厦、淮南华厦、新沂复兴、宁德华厦、无锡华厦、莆田华厦、合肥名人、康承医疗、福建眼界[6] - 公司子公司还包括捷颂医疗、三明华厦、抚州光明、华厦视光、临沂华厦、三台华厦、江油华厦、五峰华厦、漳州华厦、贵港爱眼[6] - 公司子公司还包括晋江华厦、三水华厦、南宁华厦、谱瑞眼镜、沛县复兴、济南华视、山东华视、衡扬医疗、天津华厦、绵阳华厦[6] - 公司子公司还包括资产公司、丽水华厦、弘明视光、厦门卓视、荆州眼视光、聊城华厦、漳浦华厦、宜昌门诊、华厦医管、灿视眼镜[6] - 公司股票简称为华厦眼科,股票代码为301267[10]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32.33亿元,同比增长2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亿元,同比增长29.60%[11]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67.36亿元,同比增长9.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1.17亿元,同比增长10.53%[11] 行业发展趋势 - 我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从2015年的507.1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337.1亿元,眼科门急诊人次也持续增加[17] - 非公医疗成为眼科医疗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民营眼科专科医院数量增长迅速,市场占有率持续攀升[18] - 民营眼科医疗服务市场规模预计到2025年将达1,102.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0.0%[19] - 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21.1%,老年人口数量持续增加,年龄相关眼病患者数量预计将持续增长[19] - 我国近视人口数量持续增加,全国人口近视发生率由39.2%升至47.1%,近视防控形势严峻[20] - 国家出台支持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文件,鼓励提供多元化眼科医疗服务,持续推进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20]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40.13亿元,同比增长24.12%;实现净利润6.66亿元,同比增长29.60%[53] - 门诊量超186万人次,同比增长约21%;手术量超37万例,同比增长约23%[53] - 公司总资产73.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55亿元[53] - 公司持续深化医教研一体化建设,学术影响力稳步提升,厦门眼科中心入选全国前500家机构总榜,位列全国眼科专科医院第7位[54] - 公司积极举办及参与国内外眼科学术交流活动,成功主办第九届华厦眼科国际论坛,发布《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白皮书》[55] 研发及科研成果 - 公司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为379人,较2022年增长了53.44%[172]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为69,684,270.32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74%[172]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110,329,826.12元,同比增长19.45%[172] - 公司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511,501,280.67元,同比增长267.69%[172] - 公司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565,640,219.10元,同比增长567.87%[172]
华厦眼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文礼
2024-04-25 14:37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1次临时股东大会[6] - 独立董事自2022年12月起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11]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11][12] - 2023年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12] 财务与交易 - 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超预计总金额80%[16] - 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并完成权益分派[16] -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17] 合规与管理 - 2023年公司合计披露公告文件117份,信息披露合规[18]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无违规占用资金情况[18]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符合要求,无重大缺陷[18] -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20]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无重大影响及追溯调整[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水平符合规定,未变动和提名[20]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培训活动提升履职能力[21] -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等多项情况[22]
华厦眼科: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4:37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测评和专项监督测评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和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 ...
华厦眼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4:37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1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上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妮娅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 ...
华厦眼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4:3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通过列席会议、调查研究、审阅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法 运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 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财务情况 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及 2024 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监事会会议,共计审议通过 12 项议案,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
华厦眼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扈军
2024-04-25 14:34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 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扈军,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 济师。曾先后担任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水泥厂化验员;青海省民族大学数学系 助教、讲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财贸处副处长;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 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 长;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福建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
华厦眼科: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5 14:3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361Z036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 1-3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 4-9 |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厦眼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厦眼科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华厦眼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