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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3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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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4:21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运行,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精神,从实 际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决 策、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事项,进行了检 查与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现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运作情况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
菲菱科思: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4-25 14:21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聘任刘焕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 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焕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 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刘焕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3508348 传真:0755-86060601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 附件: 刘焕明女士,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金融 学专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 年 4 月 ...
菲菱科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郜树智)
2024-04-25 14:2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6] - 2023年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参加6次[13] - 2023年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参加2次[17] 议案审议情况 - 2023年4月21日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27] - 2023年4月21日审议通过调整独立董事薪酬和高管薪酬方案[30] - 2023年4月21日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等议案[31] - 2023年8月23日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及延期等议案[31]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现场考察、线上联系、与投资者互动[21][23] - 2023年组织独立董事学习新规并讨论执行计划[34]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议[37] 其他情况 - 2023年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26]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 - 2023年多份报告及信息[28]
菲菱科思: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4-04-25 14:21
财务审计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月内,管理层汇报生产经营等,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4] - 审计委员会协商确定审计工作时间,要求事务所提交书面计划[4]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6] 审计报告提交 - 年审会计师完成审计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委员会[5] 后续工作 - 审计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评估报告[6] 改聘规定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确需改聘需经相关程序[6] 内控与沟通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控检查,审阅评价报告并表决[7] - 内审部门发现重大缺陷及时报告[10] - 董秘协调审计委员会等沟通[10] - 年报编制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0]
菲菱科思: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5 14:2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有效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 ...
菲菱科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04-25 14:18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 |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 | |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 |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 |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 规范运作》《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 |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 |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作》《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 |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 |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 | |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 |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 ...
菲菱科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04-25 14:1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2]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公司董高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1][2] - 就董高人员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2] 薪酬内容 - 薪酬含薪水、奖金等多种形式[2] 会议规则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3] - 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3] 合规要求 - 行使职权须符合相关法规及细则规定[3] - 会议程序、表决方式和方案须遵循规定[3]
菲菱科思: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14:18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防 范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 行套期保值,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不会影响公司整 体经营业务发展; 2、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 度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 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原材料进口业务需要,进行套期 保值,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本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符合日常经 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经 ...
菲菱科思: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菱科思"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对菲菱科思使用部分自有 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7 号),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44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 股发行价 72.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0,4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7 ...
菲菱科思: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4:18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30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5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53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4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58 | | 第十二章 | 附则 58 |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系由其前身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原有各投资者即为公司发起人; 公司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97841N)。 公司的英文名称:Shenzhen Phoenix Telecom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一路润恒工业厂区 3#厂房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