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药包(30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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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药包9月25日获融资买入564.17万元,融资余额1.76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9-26 01:31
股价与融资交易 - 9月25日公司股价下跌0.29% 成交额5045.46万元 融资买入564.17万元 融资偿还690.74万元 融资净卖出126.57万元 [1] - 融资融券余额合计1.76亿元 融资余额占流通市值4.29% 处于近一年80%分位高位水平 [1] - 融券余量为0股 融券余额0元 但融券余额分位水平仍处近一年80%高位 [1]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股东户数达1.11万户 较上期增长17.08% 人均流通股21522股 较上期减少12.16% [2] - 国泰聚信价值优势混合A持股590万股 较上期减持155万股 位列第六大流通股东 [2] -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持股287万股 较上期减持53万股 国泰医药健康股票A新进持股278.55万股 分列第九、第十大流通股东 [2] 财务表现与业务构成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99亿元 同比下降11.07% 归母净利润4096.75万元 同比下降20.12%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耐热玻璃占比57.02% 药用玻璃占比40.74% 材料销售及其他占比2.24% [1]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39亿元 近三年累计分红9217.77万元 [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 [1] - 成立于2002年3月1日 于2021年11月11日上市 [1] - 主营业务为特种玻璃研发生产销售 专注于硼硅玻璃开发应用 [1]
力诺药包: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24 13:07
公司战略布局 - 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力诺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1]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万元完成子公司设立 [1] - 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1]
力诺药包(301188) - 关于力诺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2025-09-24 08:54
力诺转债回售信息 - 2025年9月11、12、17日披露回售提示性公告[5] - 回售价格100.055元/张(含息、税)[5][6][7] - 申报期为9月12日至18日[5][6] - 有效申报数量10张[6][7] - 回售金额1,000.55元(含息、税)[6][7] 回售资金安排 - 公司回售资金9月23日到账[6][7] - 回售款9月24日划拨[6][7] - 投资者9月25日款到账[6][7] 回售影响及后续 - 本次回售对公司无实质影响[7] - 未回售转债继续在深交所交易[8]
力诺药包(301188) -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2025-09-24 08:5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用300万自有资金设山东力诺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3] - 子公司2025年9月23日成立,注册资本300万[4] - 子公司经营范围含智能和工业机器人业务[4][5] 其他新策略 - 投资在总经理权限内,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3] - 子公司有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加强管控[5]
力诺药包(301188)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5-09-24 08:54
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239,046,695股[4][6][10] - 力诺投资持股76,895,461股,比例32.17%[10] 股份质押 - 力诺投资解除及重新质押15,000,000股,占所持19.51%,占总股本6.27%[2][6] - 已质押56,930,000股,占所持74.04%,占总股本23.82%[10] 到期情况 - 未来半年到期23,030,000股,占所持29.95%,占总股本9.63%,融资237,000,000元[11] - 未来一年到期27,930,000股,占所持36.32%,占总股本11.68%,融资321,000,000元[11] 其他情况 - 质押资金还款来源为投资收益等[11] - 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经营[11] - 力诺投资无侵害公司利益情形[11] - 质押股份无平仓风险,不影响控制权[12]
力诺药包:9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2 09:44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20日召开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营业收入构成中制造业占比100%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43亿元 [1]
力诺药包(301188)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09-22 09:31
关联交易额度 - 2025年度原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8852万元[1] - 2025年拟增加关联交易额度2213万元[2] 具体交易变化 - 向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采购商品新增600万元[4] - 向力诺集团租入资产新增273万元[4] - 向力诺集团销售商品新增1340万元[4] 关联方业绩 - 力诺集团2024年营收950326.99万元,净利润53952.53万元[6] - 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2024年营收97258.63万元,净利润2269.02万元[6] 关联方资产 - 截至2024年底,力诺集团资产总额1977852.73万元,净资产1099474.79万元[6] - 截至2024年底,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资产总额119302.94万元,净资产36048.14万元[6] 交易说明 - 关联交易利于公司发展,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12] - 增加额度基于日常经营需求,遵循相关准则[14] - 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等审议,无需股东会审议[15]
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2 09:30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监事等需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7]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7]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7] 股份管理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锁定[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需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13] - 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4] - 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相关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4]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20]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20] 违规处理 - 大股东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1]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达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22] - 董事和高管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23] 责任分工 - 董事长是股份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会秘书管理人员及股份信息,季度检查买卖披露[25] - 董事和高管保证申报数据准确否则担责[25] - 董事和高管买卖违规受多部门处分[25]
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22 09:30
承诺管理 - 公司制定承诺管理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2] - 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有履约期限[5] 信息披露 - 承诺人及时、公平披露承诺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6]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及履行情况[8] 承诺履行 - 履行条件达到时承诺人及时通知并履行承诺[8] - 可能无法履行承诺时应告知公司并提供新担保[7] 变更豁免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客观原因可变更需披露[6][7] - 变更、豁免方案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董事会审议[8] 责任督促 - 承诺人未履行承诺,公司董事等督促其担责并披露[10]
力诺药包(301188) -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22 09: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10.977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904.6695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904.669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9] 股份相关 - 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13651.2万股,济南鸿道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1516.8万股[18]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1] -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不享有优先认购权[23] 股份收购与转让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时可收购本公司股份[2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在特定情形下为公司利益诉讼[39][41]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7]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3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即5人)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9][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65][66] - 互联网投票系统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68]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53]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68][69][7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7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其召集人主持[74][7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7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8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董事的提名议案[89]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5] - 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6] - 累积投票制指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8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90]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93] - 若对表决结果有怀疑或异议,可要求组织点票[9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8]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3]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日起辞任生效,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04]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六个月内仍然有效[105]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108] - 公司职工人数超过300人时,董事会应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10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8] 董事会职权与审议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十六项职权[109][1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1][1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24] 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2]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1] - 审计委员会负责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5] 公司高管与财报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4][14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51][15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15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4]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55] - 公司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等条件[156]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20%[158] - 重大资金安排指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58]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股东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70]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71]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股东会决议;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8]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公司分立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9][18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8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应10日内公示[187]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7] - 公司解散清算,董事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89]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8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东等[200] - 董事会可制订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抵触[202] - 章程以注册登记工商部门最近核准中文版为准[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