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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3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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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4 16:14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37701.97万元,上年度44817.04万元[10]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205.39万元,占比0.54%;上年度63.46万元,占比0.36%[10]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37496.58万元,上年度44653.58万元[12] 其他业务 - 2024年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205.39万元,上年度163.46万元[10] - 2024年新增贸易业务等按净额确认收入48.03万元[10]
新特电气(301120) -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4-24 16: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 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特电气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苏州华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储电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支持华储电气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公司于 2024 年及 2025 年向其提供往来 资金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6,000,000.00 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储电 气实际借款金额为 25,390,000.00 元,目前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25,610,837.57 元。 为推动华储电气业务发展,稳步推进相关 ...
新特电气(301120)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4 16:14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1985年3月16日[15]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92万股[14] - 2022年4月19日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4] - 注册资本为37144.1055万元[15] 员工持股计划 - 受让股份总数不超300.7050万股,占股本总额0.81%[19][20] - 拟预留不超35.5050万股,占计划总量11.81%[20] - 存续期48个月,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50%[20]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等,无杠杆资金[18]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A股普通股[18] 审议进展 - 2025年4月24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相关文件[27] - 同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7] - 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8] - 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草案,决议经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29]
新特电气(301120)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4 16: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85年3月16日[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144.1055万元[13] - 公司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13] 上市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92万股[12] - 2022年4月19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12] 激励计划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4] - 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16]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为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23]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28]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董事会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22]
新特电气(301120)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4 16:14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55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10] - 存续期48个月,届满前经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可延长[11] - 涉及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300.7050万股,占股本总额0.81%[11] - 拟预留不超过35.5050万股,占总量11.81%[11] 解锁与锁定期 - 首次及预留受让部分均分两期解锁,每期50%[10] - 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17] 人员与合规 - 对象涵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等人员[17] - 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13][15] - 已获必要批准授权,除股东大会审议外履行必要程序[15] 实施进展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
新特电气(301120)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舒东)
2025-04-24 15:43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5] - 2024年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 审计与报告 - 2023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财务与经营情况[14] - 续聘中审众环为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15] 人事相关 - 2024年8月补选非独立董事[16] 薪酬与政策 - 董高薪酬依经营指标和绩效制订发放[17][18] - 会计政策变更未产生重大财务影响[19]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履职提建议[21][22]
新特电气(301120)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超军)
2025-04-24 15:43
(乐超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 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审慎、勤勉、认真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乐超军,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83 年 09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江苏丰 县苗圃场副主任;1993 年 01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北京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助理;1995 年 01 ...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2025-04-24 15:43
长效激励基金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并计提[7] - 2025年以实际净利润超4600万元数额确定计提金额[7][8] - 2026 - 2027年按净利润定比增长率超额累进计提,上限5%[8] 激励对象 - 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管等[4] 特殊情况处理 - 违规取消资格,已分配未发放基金终止发放[5] - 退休等情况,已分配未发放基金不变或由继承人继承[5] 基金用途与管理 - 用于现金奖励、认购员工持股等[10] - 股东大会决策,董事会实施管理[12] - 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4]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4-24 15:43
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 业绩目标 - 2025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值30%、触发值24%,归母净利润目标值不低于4600万元[7] - 2026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值50%、触发值40%,归母净利润较2025年增长目标值不低于12.5%[7][8] - 2027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值70%、触发值56%,归母净利润较2026年增长目标值不低于12.5%[8] 考核规则 - 首次授予部分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预留部分为2026 - 2027年[7][8]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取营收和净利润对应系数孰高值[7][8][9] - 个人绩效分五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11] 考核流程 - 财务部判断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人力部负责考核并出报告[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确认可归属股票数量[14] 其他规定 - 被考核对象可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部申诉[15]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6][17]
新特电气(30112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15:43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乐超军、何宝振、舒东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 评估意见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