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通科技(3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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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通科技(301026)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13: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徐 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浩通科技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 要,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上海锦瑭联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瑭联")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贵金属商品,公司预计2025年采购、销售 金额分别不超过50,000万元。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二、 ...
浩通科技(301026)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13:27
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 各金属品种最高持仓余额合计不超150,000万元,保证金余额不超18,000万元[3] - 交易品种为银、铂、钯等,采用工具含租赁、远期等[2][4]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期限12个月内[6][7] 业务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尚需股东会通过[12][13][14][16] 业务规范 - 公司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范行为[9]
浩通科技(301026) - 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卜华)
2025-04-25 12:50
会议情况 - 2024 年 1 - 5 月公司召开 2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2] - 2024 年公司召开 1 次股东会,独立董事亲自出席[2] -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主持召开 2 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 履职情况 - 2024 年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7] - 2024 年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发生[7][8]
浩通科技(30102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2:50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 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或受 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 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超募资金 ...
浩通科技(3010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2:50
重大投资与财务影响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内幕信息管理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知情人1个工作日内告知公司证券部[14]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备档案及备忘录[12]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6] 信息保密与责任 - 董高及知情人控制知情范围并保密[18]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讨论重大事项控制范围[20] - 董秘负责信息公布,董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21] - 公司自查和处罚内幕交易并备案[22] - 违规者公司可处分、追责,犯罪移交司法[22][24]
浩通科技(30102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2:50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形式。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 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相关部门包括:财务负责人及其下 属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 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秘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 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披。 第五条 对外担 ...
浩通科技(3010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2:50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原则和目的 | 2 | | 第三章 | 投关管理对象、内容 | 3 | | 第四章 | 投关管理的组织及职责 | 3 | | 第五章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 | 5 | | 第六章 | 附则 | 10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以下简称"投关")工作,加 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 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关工作指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关管理指公司通过信披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管理行为。 (六)互动沟通。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 第三条 公司投关管理工作应体 ...
浩通科技(3010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5 12:50
会议管理 - 证券部处理日常事务,由董秘负责[3] - 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通知,不足3日应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3] 表决规则 - 表决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等情况视为弃权[5] - 证券部收集表决票,董秘统计并通知结果[6] - 部分情况主持人应要求暂缓表决[6] 其他事项 - 董事对记录有异议可书面说明[8]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并通报情况[9] - 会议档案由董秘保存[9]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9]
浩通科技(301026)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5 12:50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2] - 评估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1]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卜华2024年5月期满离任[1]
浩通科技(3010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2:50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7]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在季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7]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重大事件需披露[9]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情况变化需履行信披义务[9][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履行信披义务[10][12]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责超3个月需披露[1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9] - 发生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9]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2]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总额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2] 信披流程与职责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信披事务等[2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管签署确认意见[22] - 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秘送达审阅、组织披露[24]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送关联人信息,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制度[24] - 董秘记录董事履责,证券部记录高管履责并保存档案[26][27] - 公司信披遵循制作、审核等流程[33] 其他信披要求 - 公司在网站等发布信息时间不先于指定媒体[34] - 控股股东等及时准确告知公司重大事件并配合信披[35]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5] - 特定对象参观公司应合理安排并派2人以上陪同[3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35] - 信披义务人向聘用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35] - 证券公司发现问题要求信披义务人补充纠正[36]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并听取意见[36] - 董秘保管相关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37][38] - 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披义务[39] - 未按规定信披责任人将受处罚[40] 内部审计与内控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至少每年提交审计报告[32] -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内控重大缺陷董事会应报告披露[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