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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3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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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3010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10][11]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9] 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会议相关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8] - 董事会收到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需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投票与选举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8]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外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29]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29]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 - 累积投票制下公司股东选举董事的表决总票数等于其所持股份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28]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的表决权的1/2[28]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只能采用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4]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7] - 证券交易所可对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9] - 中国证监会责令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的公司或责任人限期改正[39] - 情节严重时中国证监会可对违规董事或董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9] - 本规则与新规定冲突时以新规定为准并修订规则[4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股东会通过后实施[44]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海泰科(3010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7-11 08:16
会议通知与召开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限[5] - 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通讯签字视为出席[5] - 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6] 会议表决与审议 - 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6]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8] 会议其他要求 - 发表明确意见,提保留意见需说明理由[10] - 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 - 公司提供便利和支持[10] 制度实施与修改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15]
海泰科(3010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6] - 特定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0] - 部分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超三月需披露[10]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应报告证监会并公告[6] - 重大事件、名称变更等应立即披露[8][12] - 重大事项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1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为具体负责人[16] - 5%以上股份股东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19]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确保信息报告董秘[20] - 财务部配合信息披露工作[21]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财务部、董秘办编制,董秘审核[26] - 临时公告由董秘办草拟,董秘审核,董事长批准[27] - 报送监管报告由证券部等草拟,董秘审核,董事长批准[28] - 公司网站信息发布需部门负责人和董秘审核[29] 信息档案管理 - 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存不少于10年[31] - 董秘办保存董事、高管履职信息文件[32] - 以公司名义行文经董事长审核,董秘办存档[32] 内部控制与保密 - 董事会负责财务内控制定执行[33] - 内审部门检查监督内控和财务信息[33]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须保密,不得交易[35] - 违规将处分责任人[36]
海泰科(3010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5] 任职资格与限制 - 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员不得担任[7] 任期与解聘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连续3个月不履职应解聘[10] 聘任与交接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1][13] - 聘任签保密协议,离任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0][11]
海泰科(30102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董事提名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3%以上股东提名[6] -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或1%以上股东提名[7] 提案提交 - 3%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新董事候选人提案[8] - 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8] 股东会召集 - 10%以上股东对董事会提案决定有异议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9] 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11]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得票不少于出席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6] - 当选董事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16] - 当选董事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16] - 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6]
海泰科(30102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议临时会议[10] - 会议召开 3 日前发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除[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于证券部[21]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5]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4]
海泰科(3010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3日前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期限要求[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19] 审计委员会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23]
海泰科(301022)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首次发行1600万股普通股,7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666.1176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666.1176万股[17] 股东相关 - 发起人孙文强、王纪学、李勤、刘奇分别持股41.7699%、23.5857%、7.4678%、7.4565%[1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35]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控制权[38][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5] - 董事会决定交易金额范围有多项规定[108] - 董事会决定部分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9]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8] - 部分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6] - 审计委员会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1]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等职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45][148]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5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6] - 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比例有不同规定[164][167] 公司变更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9][190] - 公司分立、增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办理相应登记[191][192][193][195]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9]
海泰科(3010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7]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1] - 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3]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14] - 董事会秘书核实无误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当地监管局报备[14] - 公司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信息谋利[13] 保密与违规处理 - 重大事项相关方应做好保密预案并签保密协议[14] - 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行为自查和处罚并备案[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16] - 中介机构及人员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可解除合同并处理[17] 制度相关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21] - 制度与相关规定相悖时按后者执行并修订[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重大事项记录 - 上市公司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1]
海泰科(30102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08:16
投资审议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七种对外投资需董事会审议[9] - 12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适用董事会审议规定[10] - 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五种对外投资需股东会审议[12][13] - 12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适用股东会审议规定[13] 投资决策 - 股东会可临时授权董事会决策重大投资及处置事项[14] - 除特定审议事项外,其他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14]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四种情况下收回对外投资[18] - 公司可在四种情况下转让对外投资[19] - 处置对外投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相同[21] 审计监督 - 审计部应对被投资企业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建议[23] 制度管理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9] - 公司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