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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30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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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3009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1:19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临时股东会应规定时间内召开[5]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9][10][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16]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召集人公告通知股东[1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等[20] - 股东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部分股份无表决权[25] - 公司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等[2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29] - 重大资产交易等超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2] - 派现等提案通过,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33] - 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3] - 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处理[33] - 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可不撤销[34] - 争议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34] - 判决后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更正前期事项及时处理并披露[34] - 决议由董事会组织执行,管理层承办[36] - 审计委员会事项由召集人组织实施[36]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3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规则抵触按其他规定执行[39] - 规则作为附件,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行[39]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1:19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推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在董事会会议前召开[12] - 特定情形2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2] - 定期、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天、5天通知委员[19] 会议要求 - 会议由一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会秘书会前5天送达信息[21] 资料保存与细则生效 - 保存相关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5]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苏文电能(300982)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1:19
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1]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3] - 控股股东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4] 关联交易 - 公司按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6]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交易[9] 监督检查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6] 违规处理 - 若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在归还前不转让股份[8]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1] - 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1]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将受处分[13]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5 11:19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可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2] 任职与解聘 - 12种情形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6]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8]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8] - 4种情形一个月内解聘秘书[8] 工作职责 - 牵头拟上市阶段上市筹备工作[10] - 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建设[11]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11][12][13][14] 履职保障与监督 - 公司应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14] - 秘书有权了解公司情况、参加会议等[14] - 秘书接受多方指导与考核[16] - 公司对秘书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17]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办理[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解释[2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和髙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5 11:19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需在特定时间内完成,新任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8] 减持规定 - 计划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并公告,减持时间不超六个月[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4]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累计减持股数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36] 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4] - 公司上市已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5] 买卖限制 - 买卖本公司股份前,需在3个交易日内提交申请表,董事会秘书应在申请交易日期前告知意见[11]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8]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8] - 公司因欺诈发行等受处罚或被移送公安机关,自决定作出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18] - 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后未满六个月不得减持股份[20]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减持股份[20]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21]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21] 变动申报 - 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由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申报[23] 报告披露 - 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比例达到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4]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本公司股份,公司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和教育培训,情节严重给予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并实施[30]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1:19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委员之一[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2][23] - 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决议经二分之一以上与会委员表决同意方有效[25] 资料保存与细则修订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本细则于2025年8月修订[1]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1:1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董,至少1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士[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在董事会会议前召开[15] - 特定情形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6] 会议流程 - 会前10天通知召开信息,5天前送达有关信息[17][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规定 - 资料不充分可缓开或缓议,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9][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细则董事会通过后执行[22][23]
苏文电能(300982) - 公司章程
2025-08-25 11: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6,965,146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6,965,146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芦伟琴认购股份6,100.00万股,占比60.99%[14] - 施小波认购股份1,440.00万股,占比14.40%[14] - 李春梅认购股份161.00万股,占比1.61%[14]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若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2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有特定情形之一,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44][4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9] - 兼任总经理等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9] -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06] 审计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5]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8][9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99]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报[103] 合并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系统公告[126][127] 章程相关 - 章程修改需满足公司情况与章程记载事项不一致、股东会决定修改等条件[137] -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报主管机关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137]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39]
苏文电能(300982)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08-25 11:19
担保申请与审批 - 被担保人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0] - 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12][13] - 非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为关联人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 子公司对外担保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实施[15] 担保合同与执行 - 担保订立书面合同,财务审查内容[17] - 签订互保协议要求对方提供资料[17] - 法律规定需办理担保登记[18][19] - 担保合同订立后通报审计委员会并保管[21]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关注被担保人变化并及时报告[21] - 建立分户台账并报告对外担保情况[21] - 债务到期前15日了解还款安排[22] - 被担保人未还款提供专项报告[22] - 互保对方有问题提议终止协议[22] 担保责任与追偿 - 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先行担责[23]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24] 违规处罚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6] - 违规管理人员未造成损失仍可处罚[26]
苏文电能(30098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1:19
资金支取与监管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7]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项目论证与节余处理 - 超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4]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5]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6] 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与承诺一致[11]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及高风险投资[11] - 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11] -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防占用挪用[12] 资金使用期限 - 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8]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12个月[18]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0]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20] - 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 投资计划调整与审核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25]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5] 检查与审核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27]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会计师专项审核[26] 违规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整改[26] - 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及时报告披露[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