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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30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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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30098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5 11:31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9月12日召开[1] - 现场会议15:00,网络投票9:15 - 15:00[2]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5] - 会议地点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7] 议案相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3个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9] -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有12个子议案[30] 其他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1]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十天书面提临时提案[16] - 普通股投票代码350982,简称为苏文投票[22]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股东会结束[31] - 本次会议采用非累积投票议案[31]
苏文电能(300982)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11:31
会议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2] 议案审议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份报告及方案审议通过[3][4][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7] -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8][9] -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11:30
会议相关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8]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4]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 利润分配 - 2025年半年度以202,198,73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元,预计派现20,219,873.90元[6][8] 制度修订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 - 审议《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各子议案,部分需股东会相关表决[10][11] 其他事项 -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4] -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非关联董事6票同意[17]
苏文电能(300982)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8-25 11:30
业绩数据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35344378.15元,母公司净利润47356207.26元[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693984132.50元[5] 股本与分红 - 公司总股本206965146股,剔除回购后股本202198739股[6] - 2025年半年度每10股派现1元,预计派现20219873.90元[6]
苏文电能(30098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5 11:1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苏文电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1:1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董事长、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1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9] - 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多样,不少于会议召开前五日[19]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20]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23]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无故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1] - 董事缺额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召开股东会补选,补任原任期为限[12] 会议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会议暂缓表决[31] 会议表决 - 通讯表决,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通知及议案[39] - 决议表决为记名投票,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31] 议案相关 - 固定议案包括年度董事会等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26] - 临时议案由提议人书面提议,经审核提交审议[24] - 资料至少包括召开通知及议案,特定议案附可行性报告等附件[29]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41] 责任承担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赔偿,表决异议并记载可免责[41]
苏文电能(30098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1:1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部分事项经该会议审议[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0][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的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10年[24] - 2名以上认为资料有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提供履行职责所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每年给予适当津贴,不应获取未披露额外利益[26] 制度适用与实施 -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8]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5-08-25 11:1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建立建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 制,更好地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保持公司核心 管理团队的稳定,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 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章程》规定或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薪酬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业绩目标挂钩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五)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下列人员: (一) ...
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11:1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 ...
苏文电能(30098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5 11:1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 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