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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文电能苏文电能(SZ:300982)2025-08-25 11:1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苏文 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按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 以及对公司正在运行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连续 2 次未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