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电能(3009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推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在董事会会议前召开[12] - 特定情形2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2] - 定期、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天、5天通知委员[19] 会议要求 - 会议由一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会秘书会前5天送达信息[21] 资料保存与细则生效 - 保存相关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5]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