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电能(30098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 - 3000万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5%,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 - 5%,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交易需及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及时披露[1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8] - 拟提交股东会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前需独立董事半数以上事前认可[19] - 交易12个月内符合关联方情形视同关联方[5] - 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18]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18]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表决[22]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3] - 可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重新提交[24]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27] - 未回避的关联交易决议无效,造成损失相关人员负责[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