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30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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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12-25 09:38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9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硕鸿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硕 鸿")与杭州银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及其项下单笔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融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同意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融资担保和业务担保)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3 亿元,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含 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保证、抵 ...
本川智能:公司拓展了多种技术方向和特殊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基站等领域
证券日报网· 2025-12-24 09:41
证券日报网讯12月24日,本川智能(300964)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 势,持续关注卫星通信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机遇。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研发和积累,拓展了多种技术方向和 特殊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基站、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等领域。 ...
本川智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18 11:44
公司股份质押事件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晓俊所持部分股份发生质押 [1]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2,000,000股 [1]
本川智能(300964)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5-12-18 08:42
股权结构 - 董晓俊持股16527043股,比例21.38%[6] - 南京瑞瀚持股15400000股,比例19.92%[6] - 控股股东等合计持股31927043股,比例41.30%[6] 股份质押 - 董晓俊本次质押200万股,占其持股12.10%[5] - 董晓俊累计质押9020000股,占其持股54.58%[6] - 质押起始2025年12月17日,用途补充流动资金[5] 风险情况 - 董晓俊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无平仓风险[7]
本川智能: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2 14:55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3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PCB业务占比92.3%,其他业务占比7.7% [1]
本川智能(30096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公司设立内审部,对业务活动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人员管理 - 内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实际内部审计工作经验[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10]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3]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12] - 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实施有效性[14] - 实施审计前需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或部门[17] - 审计终结后审计小组应在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应在7日内反馈书面意见[17]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17] - 应在15日内对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18] 审计内容 - 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7] - 内部控制审查重点为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制度[22] - 财务收支和经营审计重点关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内容[24] - 专项审计包括投资项目后续评估等多项内容[23]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需视情况审计并关注相应重点内容[25][26][27] 信息管理 - 内部审计资料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露[20]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需对其审计,关注是否遵守准则、会计政策等内容[28]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情况[28]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30]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等情况时,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31]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4] - 董事会等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时,应及时报告并披露相关情况[34]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制度,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执行[34] - 审计人员违反制度,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执行[35]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39][40]
本川智能(300964)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公司股份 - 公司2021年8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932.46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7632.8284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632.8284万股[7][1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发起人6家合计认购5000万股[14][15]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公司治理规则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收购特定情形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8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0]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5] 审计与薪酬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8][99]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9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100] 公司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9]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重大投资与支出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5000万元,或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视为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114]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9][130] 章程相关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43]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143]
本川智能(30096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内幕信息范围 - 制度适用范围含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重大事件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8]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需按要求登记[22] 信息管理流程 - 相关报告及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5]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7]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一个工作日内告知董事会秘书[18] - 进行重大事项或披露重大影响事项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进程备忘录[23]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21] 档案管理 - 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6] - 做好知情人登记,档案含姓名、国籍等多项信息[15] - 报送知情人档案时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24] 保密与责任 - 可签保密协议告知知情人保密义务及责任[19] - 知情人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信息、利用信息交易等[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6]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9][30]
本川智能(300964) -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交易制度 -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3] -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投机和非法套利[5] 交易规则 - 交易对手须为经批准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7] - 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外币收(付)款实际需求总额[7] - 以自身名义设交易账户,不得用他人账户[7] - 不得用募集资金交易,按额度控制资金规模[7]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10] - 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部门职责 - 财务部是经办部门,内审部是监督部门,董办是信息披露部门[9] - 财务部门按授权与银行签协议并结算[19] - 内审部监督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执行情况[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交易必要性等,识别内控缺陷并补救[20] 风险应对 - 汇率剧烈波动时财务分析上报董事长,董事长下达指令[19] - 业务重大异常时财务提交报告方案,董事会商讨应对措施[19] 信息披露 - 公司开展交易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公司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及时披露[23] - 出现亏损情形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23] 其他 - 财务部保管交易相关资料[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
本川智能(300964)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1:33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重大事项报告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事件发生或知悉当日报告重大事项[10] - 重大事项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等[15] 重大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20]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 30 万元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26] 其他报告情形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处理超 30%需报告[27]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30]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预告[31] - 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需及时报告[31]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报告相关内容[32]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或有传闻时需及时核实并问询控股股东等[33][34]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买卖股票需提前通知并报告变动情况[34] - 控股股东及 5%以上股份股东出售或转让股份需提前告知并披露[35]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书面告知公司[35] 处理流程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对外披露具体工作[7]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当日内评估审核并按规定处理[40] - 对投资者关注事项应按要求与投资者沟通[42] - 报告人未履行报告义务将受处分并担责[49] - 报告义务人致重大事项提前泄露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将对报告人处分并要求赔偿[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4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6] - 公司为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