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重大事项报告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事件发生或知悉当日报告重大事项[10] - 重大事项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等[15] 重大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报告[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需报告[20]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 30 万元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26] 其他报告情形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处理超 30%需报告[27]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30]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预告[31] - 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需及时报告[31]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报告相关内容[32]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或有传闻时需及时核实并问询控股股东等[33][34]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买卖股票需提前通知并报告变动情况[34] - 控股股东及 5%以上股份股东出售或转让股份需提前告知并披露[35]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书面告知公司[35] 处理流程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对外披露具体工作[7]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当日内评估审核并按规定处理[40] - 对投资者关注事项应按要求与投资者沟通[42] - 报告人未履行报告义务将受处分并担责[49] - 报告义务人致重大事项提前泄露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将对报告人处分并要求赔偿[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4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6] - 公司为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47]
本川智能(300964)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